文:
周國平寫:“未經失戀,不懂愛情;未經失意,不懂人生。”
得失之間蘊含了許多人生體驗。
未得之時;
必然想象得到的美好,一切注意力為之牽引,世上其他事情再難入其眼中,更別提放在心上。
得到之時;
一切轉瞬即逝去,千般美好背後的千般缺點一齊迎面而來,才知道世間的完美大多是因為想象的緣故,於是美的一面被逐漸忽視,而無法稱心如意的遺憾加倍放大。
得而復失之時;
此時一個人才真正明白了自己曾經擁有過什麼。如果自己有過失,則足以沉浸於痛苦,其痛之烈,勝於未得。
用戀愛和失戀來做這三種狀態的具象,再合適不過。人生的“欲得”雖然不一定如愛情這樣一時強烈,但悠遠綿長甚於愛情的也有的是。
凡是有競爭的地方,都會有“得失”的心態。而上進的人生,必然要用一次次的成功作為註腳,不會有心滿意足的時候。
如果說“未經失意,不懂人生”的話,想來人人都可以說自己懂得人生了。人群之中,藏龍臥虎,天外有天,誰不曾體驗過失意的滋味。
如果仍然用愛情做一個比喻,我認為,進入婚姻並不代表懂得愛情。正如人生失意,也不意味著就懂得了人生。
得意也好,失意也好,都不過是人生追求所必然經歷的事情。而這一切得失在時間面前,終將成為過眼雲煙。
那麼,完整的人生究竟是什麼呢?大概就是認真揮霍完自己的時光吧,哪裡有什麼得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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