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臺有個姐妹問到,自己40歲了好幾次移植不成功,這種情況聽說可以做第三代試管嬰兒(PGT—A)?
也有姐妹說,想直接做三代每個胚胎都篩查一下選擇個最優質的?這樣可以嗎?三代試管可以選性別對嗎?
長久以來,這類對三代試管嬰兒的誤解和疑問太多了,今天必須來好好說說!
01
什麼樣的人需要做第三代試管嬰兒?
染色體異常
夫婦任一方或雙方攜帶染色體結構異常,包括相互易位、羅氏易位、倒位、複雜易位、致病性微缺失或微重複等。
單基因遺傳病
具有生育常染色體顯性遺傳、常染色體隱性遺傳、X連鎖隱性遺傳、X連鎖顯性遺傳、Y連鎖遺傳等遺傳病子代高風險的夫婦,且家族中的致病基因突變診斷明確或致病基因連鎖標記明確。
具有遺傳易感性的嚴重疾病
夫婦任一方或雙方攜帶有嚴重疾病的遺傳易感基因的致病突變,如遺傳性乳腺癌的BRCA1、BRCA2致病突變。
人類白細胞抗原(HLA)配型
曾生育過需要進行骨髓移植治療的嚴重血液系統疾病患兒的夫婦,可以透過PGD選擇生育一個和先前患兒HLA配型相同的同胞,透過從新生兒臍帶血中採集造血幹細胞進行移植,救治患病同胞。
02
高齡移植失敗,可以選擇三代試管嗎?
其實是可以的。剛才一開始那位姐妹說的
PGT-A,
是指為了提高臨床IVF的成功率,進行胚胎染色體非整倍體篩查,相當於舊名稱中的“PGS”。
目前可應用於以下幾個方面:
女方高齡(AMA)
女方年齡38歲及以上。
不明原因反覆自然流產(RM)
反覆自然流產2次及以上。
不明原因反覆種植失敗(RIF)
移植3次及以上或移植高評分卵裂期胚胎數4~6個或高評分囊胚數3個及以上均失敗。
嚴重畸精子症
可以看到,40歲,反覆移植失敗是可以做三代試管嬰兒的。優點是可以對單個整倍體胚胎(如果有)進行高階篩查和可能的轉移,從而最大程度地減少多次妊娠和其他妊娠併發症(如早產或低出生體重)的風險。轉移經過篩選的正常胚胎(如果有)可以提高成功的植入率。
透過識別哪些胚胎攜帶非整倍體,減少流產率,妊娠失敗和可行的妊娠以及染色體異常(如21三體綜合徵或唐氏綜合症)。
03
哪些情況不能做第三代試管嬰兒呢?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實施PGD技術:
目前基因診斷或基因定位不明的遺傳性疾病。
非疾病性狀的選擇,如性別、容貌、身高、膚色等。
其他不適宜實施PGD的情況。
04
其他幾種特殊情況
性染色體數目異常
如47,XYY、47,XXX等,產生性染色體異常後代的機率較低,不建議實施PGD;
而47,XXY生育後代染色體異常風險增加,可酌情考慮是否實施PGD。
對於常見的染色體多型
如1qh+、9qh+、inv(9)(p12q13)、Yqh+等,不建議PG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