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碑林故事》連載:上篇 那時——碑林春秋(2)

那時——碑林春秋

羅馬哲人奧古斯都說過:“一座城市的歷史,就是一個民族的歷史”。碑林,就是西安這部史書中最為重要的部分。西安見證了中華民族從崛起到輝煌的變遷,碑林也同這座城市一道經歷了那段波瀾壯闊的時間。如今,在碑林區的周圍,不僅遺蹟處處,而且傳承還都個個顯赫。熟知了這些經歷,就能理清文化傳代的基本脈絡,獲取自身抵禦憂患的力量,以堅定再創輝煌的信心,並能讓後來人即使身處苦難也會心靈不死,從而更好地透視現在、活在明天。

2碑林之史——碑林區建制沿革

《碑林故事》連載:上篇 那時——碑林春秋(2)

春秋時秦武公十一年(前687年)始設杜縣,縣治在今雁塔區杜城村。轄區約今長安縣和柞水西北部、寧陝縣東北部及西安市區南郊。這是西安歷史上最早的建制縣,距今已有2600多年曆史。今碑林區境是杜縣所轄的一部分。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統一六國,實行郡縣兩級建制,設內史轄京畿42縣,在今西安市境內設8縣。今碑林區境仍隸屬內史杜縣。

漢高帝五年(前202年)設京兆尹長安縣,今碑林區境則改為隸屬長安縣。後經魏、西晉、十六國長達760年(前202年至558年)間,今碑林區境均隸屬京兆尹(郡)長安(常安)縣。

北周明帝二年(558年),撤銷馮翊郡的萬年縣,分長安、霸城、山北三縣地於長安城中另置萬年縣,隸於京兆郡,開創了與長安縣二縣分治長安城的局面。天和三年(568年)撤山北縣併入萬年縣。建德二年(573年)又撤銷霸城縣及杜縣東部併入萬年縣,杜縣西部併入長安縣。從此,歷隋、唐、宋、元、明、清,今碑林境隸屬京兆郡(府)、奉元路和西安府的長安、萬年(大年、樊川、咸寧)兩縣。直到民國2年(1913年)2月撤銷咸寧縣,併入長安縣。清代西安府仍沿用隋唐之制,由長安、咸寧兩縣分治。長安縣治西安府53坊,今碑林區境內有9坊;咸寧縣治西安府41坊,今碑林區境內有32坊。

民國16年(1927年)11月25日,陝西省政府決議設立西安市。民國17年(1928年)9月22日,西安市政府正式成立,劃原長安縣的西安城內及四關歸西安市,今碑林區境隸屬西安市。民國19年(1930年)11月撤銷西安市,名義上西安城關劃入長安縣區劃,而實際上長安縣逐步不再管理西安城關,而由省會警察局主管。

民國33年(1944年)9月,再次設西安市建制後,市政府轄西安城關30鎮。今碑林區境內有通化、倫海、京兆、中山、開元、南院、書院、四府、臥龍、通遠、長樂、永寧共12鎮。

民國34年(1945年)11月,西安市撤鎮設12個區,今碑林區境為一、二、七區全部及九、十區各一部分。第一區,轄東大街北沿以南城內地區。第二區,轄南大街東沿以西至四府街以東,西大街東段北沿以南地區,以及南關地區。第七區,轄東關地區,包括東關正街、南街、長樂坊等地。第九區,轄南郊,北起南郭門,南至宋家花園。第十區,轄東郊,西起東郭門,東至滻河。

1949年為一、二、七區,1954年合併成立碑林區,1960年至1962年曾劃歸雁塔區,1966年改名為向陽區,1972年復原名。

2001年,南大街街道併入南院門街道,和平路街道併入柏樹林街道。

排 版:樂 川

審 核:陳 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