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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泰和這幾家店鋪被行政處罰,竟是因為這些事...

近日,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的飲食安全,泰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結果進行通報,具體如下:

1.

泰和縣天愈堂藥店

未按要求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問題。

2021年7月13日,泰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位於泰和縣澄江鎮下解放路銀湖天峰2#樓商鋪106的當事人,泰和縣天愈堂藥店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未按要求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當場對當事人下達了《當場行政處 罰決定書》和《責令改正通知書》,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2021 年 7 月 27日,我局執法人員再次對當事人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仍未按要求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依據相關法律,我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並決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8000元上繳國庫的行政處罰。

2、泰和縣永成大藥房馬市店1包中藥飲片川貝母外包裝上,未按要求印有或貼有標籤及註明有效期、批號等相關內容的經營問題。

2021年7月5日吉安市市監局組織藥品GSP飛檢時,發現當事人店內中藥飲片櫃前面的貨櫃上放有待售的 1 包中藥飲片川貝母(現場稱重 942 克),外包裝上未按要求印有或貼有標籤及註明有效期、批號等相關內容,只有標籤紙上手寫的“川貝母、6 元/克”內容。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銷售的 1 包中藥飲片川貝母予以扣押。由於一直未銷售出去,所以沒有違法所得。依據相關法律,我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並決定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當事人待銷售的1包中藥飲片川貝母(942 克);2、罰款15000元。

3、泰和仁心堂大藥店銷售超過有效期的複方金銀花顆粒等23種藥品和萬通筋骨貼1種醫療器械問題。

2021年7月6日吉安市市監局組織藥品GSP飛檢時,發現當事人店內進門左邊的貨櫃裡放有複方金銀花顆粒等23種藥品和萬通筋骨貼1種醫療器械均已超過有效期限。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23種過期藥品和1種醫療器械實施了扣押行政強制措施。由於過期後當事人沒有銷售出去,所以沒有違法所得。依照相關法律,我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並決定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當事人銷售的涉案過期的複方金銀花顆粒等23種藥品和醫療器械萬通筋骨貼;2、罰款 40000元。

4、泰和縣溢生源飲料廠門市部銷售的天然礦泉水檢驗出銅綠假單胞菌不合格問題。

2020年11月14日,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對當事人經營的生產日期為2020年11月2日,規格型號:18。6升/桶“百丈泉”天然礦泉水進行抽樣檢測,經檢驗:結果為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 GB8537-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飲用天然礦泉水》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經查,當事人從中共獲利803元,依據相關法,本局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決定對當事人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803元;2、罰款3萬元。

5、江西金泉國際酒店有限公司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金獅醬油和鮑魚問題。

為確保泰和縣2021年人大、政協兩會期間食品安全,2021年3月22日,我局執法人員按要求事前對當事人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現場檢查發現在當事人二樓的烹飪廚房的操作檯和調味料架上陳放有正在使用狀態金獅醬油三分之一瓶,其標籤標註該醬油的淨含量為1。45L,生產日期為2019年1月21日,保質期為2年,現場檢查時該正在使用狀態的醬油已超過保質期 61天;另外在烹飪廚房的操作檯下的櫃子裡擺放有正在使用狀態並已使用了三分之一,淨含量 380g/瓶,標籤標註生產日期2019年8月13日,保質期18個月鮑魚汁三分之二瓶,現場檢查時該正在使用狀態的鮑魚汁已超過保質期 38 天。當事人使用上述過期調味品具體加工多少貨值食材給顧客消費,從中獲利多少無法計算。依據相關法律,我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並決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2萬元行政處罰。

幹得漂亮!為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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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泰和政府網

▍編輯:泰和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