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弒母者吳謝宇親筆信曝光:“我真的好想活下去”

8月26日,備受關注的“吳謝宇弒母案”在福州中院宣判,吳謝宇一審被判處死刑。宣判後,吳謝宇不服判決並提起上訴。日前,該案新增一名辯護人,律師徐昕已接受吳謝宇的委託介入二審辯護。

10月14日,記者從徐昕和吳謝宇的法律援助律師馮敏處瞭解到,一方面,吳謝宇此前未做精神鑑定,將在二審時申請對吳謝宇進行司法精神病鑑定,並面向海內外尋求知名精神病鑑定專家的幫助;另一方面,吳謝宇母親的家屬在一審時並未就是否諒解吳謝宇表態,律師正積極聯絡吳謝宇母親家屬,希望獲取家屬能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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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謝宇一審被判處死刑。

徐昕律師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吳謝宇在一審宣判後不久,就寫信請求徐昕為其辯護。吳謝宇在看守所被羈押期間,同一監室的柯惠明系徐昕團隊辯護的另一起案件的當事人。吳謝宇看到柯惠明家屬郵寄的徐昕的書籍《無罪辯護》《詩性正義》後,給徐昕寫信希望徐昕為他辯護,還結合自己的案件談了一些體會,並表示他希望能活著,餘生將懺悔。

弒母者吳謝宇親筆信曝光:“我真的好想活下去”

吳謝宇在看守所期間寫的親筆信截圖

“我真的好想活下去,用我的實際行動去懺悔、去認錯、去改過、去贖罪、去說對不起……”吳謝宇在信中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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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昕告訴記者,在收到信件後,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在猶豫是否接此案件。徐昕曾與法學教授羅翔討論是否接此案,羅翔建議他不接,擔心他被罵。

徐昕認為,吳謝宇弒母案是一起慘絕人寰的悲劇,為此他猶豫了很長一段時間,其中一個顧慮就是擔心為“壞人”辯護不被理解。此外,吳謝宇案的辯護難度也很大,他認為二審維持一審判決的機率較大,不過仍有較小的一點辯護空間。經過一番思考,他還是決定為吳謝宇辯護。

“吳謝宇案不僅涉及生死、精神病司法鑑定等問題,也有助於思考人性,反思教育和社會問題,以減少近親相殺悲劇的發生。”徐昕說。他還表示,現代法治以人權保障為首要目標,律師不區分“好人”、“壞人”依法辯護,被告人訴訟權益才能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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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謝宇被羈押的福州市第一看守所。

10月8日,徐昕已向福建中院郵寄辯護手續,現已接到法院可以閱卷的通知。徐昕指出,一審宣判前,一審辯護律師徵求吳謝宇的意見,吳謝宇本人不同意申請司法精神病鑑定。“但這恰恰是一種反常,因為包括吳謝宇在內的幾乎所有人都知道,吳謝宇保命的可能性、甚至可以說唯一可能性是被鑑定為精神病,但吳謝宇本人卻不願意申請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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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昕將在二審時申請對吳謝宇進行司法精神病鑑定,並面向海內外尋求知名精神病鑑定專家的幫助。

10月14日,吳謝宇的法律援助律師馮敏告訴記者,她近期一直希望與吳謝宇母親的家屬取得聯絡,曾給吳謝宇的舅舅發簡訊,還託人聯絡吳謝宇的舅舅,但均未獲得回覆。一審審理期間,部分與吳謝宇父親熟識的被詐騙借款的人諒解吳謝宇,對他不予追究;但吳謝宇母親的家屬均未明確表態,二審期間獲取吳謝宇母親家屬諒解也是他的辯護人為其辯護的一個方向。

記者致電吳謝宇舅舅,但電話無人接聽。

案件回顧:

據福州中院官方訊息,2021年8月26日,吳謝宇因犯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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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吳謝宇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後,認為母親謝天琴生活已失去意義,於2015年上半年產生殺害謝天琴的念頭,併網購作案工具。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槓連續猛擊謝天琴頭面部,致謝天琴死亡,並在屍體上放置床單、塑膠膜等75層覆蓋物及活性炭包、冰箱除味劑。後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予以揮霍。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餘張身份證件, 用於隱匿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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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為,被告人吳謝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隱瞞真相,虛構事實,騙取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為逃避刑事處罰,購買身份證件,其行為已構成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予以並罰。吳謝宇為實施故意殺人犯罪,經過長時間預謀、策劃,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手段殘忍。吳謝宇殺害母親的行為嚴重違背家庭人倫,踐踏人類社會的正常情感,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到案後雖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