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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曲解的古代社會

文  : 過客李新武

提到封建社會,很多人就非常反感,思想中冒出很多標籤:男尊女卑、法律缺失……覺得現在社會是進步了。

我之前說過,人類社會認識的歷史大部分是錯誤的。我就從修煉人角度來談談我對封建社會的看法。

男尊女卑是封建社會的一大特徵,事實上,它的本意根本不是指男人等同高貴,女人等同卑賤。“尊”、“卑”源自《易經》的陰陽平衡。男尊女卑的含義是男人有男人的特質,男人應該陽剛,女人有女人的特質,女人應該陰柔,這決定了男女在家庭中分工不同,男女恪守其位,家道自然興隆。

被曲解的古代社會

《易經・繫辭》中有:“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天尊地卑”表示“天在上地在下”的意思,是一種對自然狀態的客觀描述。

宇宙中有天地、有陰陽、有男女。人法於天地,“男尊女卑”就是從“天尊地卑”衍生而來的。它的本義是說“男性女性是不同的”,這是一種天然的區分、自然的狀態。

現在影視作品中娘炮文化很流行,小鮮肉被萬人追捧,女子則個個都是花木蘭,按照易經講,都不在其位了,社會已經發展到了畸形。男女平等,不能不考慮身體差異一味強調平等,現在男女平等了,怎麼軍隊中絕大部分還是男人呢?

說封建社會法律不完善,你不能站在這個環境中去衡量那個時候,這恰恰說明古時候比現在人道德水平高。如果一個社會沒有那麼多人犯罪,就不需要那麼多法律來管他們,誰都不去幹壞事了,法律也就消失了。

當年劉邦大軍攻入咸陽,就列出了三條法律: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僅約法三章就有力的穩定了混亂的局面,可見當時犯罪形式很簡單,就是殺人、傷人和盜竊。

法律的本質是欄杆,哪裡出現漏洞就在哪裡修一道欄杆。但是這個欄杆在攔住壞人的同時也限制了好人。

比如,一個人發現有小偷入室盜竊,在追逐過程中,小偷慌不擇路被車撞了,小偷把他告了,結果被判防衛過當,故意傷人,關進去了。

再比如,一個女的發現自己丈夫搞小三,帶著親戚去小三家裡把小三打一頓,結果被判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和故意傷害,吃了一年牢飯。

現在法律越來越完善,完善到人要做一件事,哪怕是慈善,都得小心翼翼,弄不好就會觸犯法律。就像欄杆,要想把漏洞都堵上,一定是把自己全部圍死。

社會狀態什麼樣,是受高階生命控制的,不存在誰比誰先進的問題。跟科技發展程度也沒有任何關係。以前沒錢人給地主打工,現在不也是給老闆打工嗎?以前有錢人出門坐轎,現在有錢人不也是出門有人開車嗎?

社會如何發展,高階生命是根據人的道德安排的。而衡量一個社會是不是先進,就看它能不能有效提升人的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