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持證社工
可以申領補貼啦!
近日,市民政局決定開展
2021年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新聘用社會工作者補貼(第二批)申領工作。
首次進入我市同一家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連續就業滿一年的社會工作者,
最高可獲得2萬元的一次性工作補貼。
可申領一次性工作補貼的物件為:
2017年7月10日起,首次入職
廈門範圍內的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工作,
且
在今年12月31日前就業滿一年
的社會工作者。
值得注意的是,
因自身原因就業滿一年卻未在一年內提出申請者,以及今年6月30日前已申領補貼人員,不能參與此次的補貼申領。
截至10月29日
由社會工作者所在的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向註冊地所在區民政局提出補貼申請
符合條件的社會工作者按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高階社會工作師
可分別領取
0.5萬元、1萬元、2萬元
的一次性工作補貼
可提出申請的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
還應滿足以下4個條件
✔ 在廈門市、區兩級民政部門依法登記註冊;
✔ 在機構名稱或者業務範圍中體現“社會工作”內容;
✔ 所在機構能穩定承接專案,開展社會工作專業服務;
✔ 所在機構完成2020年度社會組織按時年報,2020年12月31日前就業滿一年的,其所在機構應同時完成2019年度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