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生育的細節|新研究:婚前同居會推遲婚後懷孕頭胎生育時間

【編者按】

2011年至今,我國生育政策已從“雙獨二孩”發展到“全面三孩”。歷經10年嬗變,“讓不讓生”已不再是問題,取而代之的是“想不想生”和“生了怎麼養”。

回顧政策歷程,10年間,從2011年的“雙獨二孩”,到2013年的“單獨二孩”,再到2016年實施“全面二孩”,2021年放開“三孩”,這表明政府提高人口生育水平的決心。事實上,生育背後還有諸多複雜的社會因素相互牽扯,“說生就生”並不容易。

基於此,澎湃新聞推出“生育的細節”系列報道,精選國內外新刊發的人口研究,將後人口轉型時期人們的生育決策及行為置於“顯微鏡”下,以人為本,探究細節。

今天,本系列推出第三篇,聚焦“婚前同居”。日益普遍的“婚前同居”會對生育產生何種影響?

德國社科期刊《Demographic Research》(《人口研究》)近期發表的一項研究顯示,在中國,婚前同居女性如果沒有未婚先孕並生子,那在結婚後,婚前同居女性會比直接結婚的女性更晚生育頭胎。

文章顯示,從1980年到2010年,30年間,中國婚前同居比例從4%上升至40%。婚前同居成為一種越來越普遍的過渡到婚姻的方式。該研究基於資料分析,聚焦婚前同居對頭胎生育時間的影響,發現女性若因婚前同居未婚先孕並生子,則婚前同居會提前首胎生育時間,若女性婚前同居但並未婚前懷孕,那麼婚前同居會推遲其婚後懷孕首胎的生育時間。

研究者表示,目前,同居的“生育推遲作用”很大程度上被同居的“生育促進作用”(即婚前同居提前首胎生育時間)所抵消。

該研究題為《The role of premarital cohabitation in the timing of first birth in China》(《中國婚前同居對頭胎生育時間的作用》)。論文於當地時間7月22日發表於國際知名人口研究機構馬克斯普朗克人口研究所(MPIDR)出版的刊物《Demographic Research》(《人口研究》)上。作者為北京師範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講師楊立軍。

婚前同居女性未婚先孕並生子的機率是非同居女性的14倍

該研究使用的樣本資料來自2010-2018年中國家庭追蹤調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這項調查由北京大學中國社會科學調查中心(ISSS)實施。該研究將樣本限定為1960年代及之後出生的女性,且她們在2018年CFPS前已經結婚,最終納入研究的女性有7310人。

該研究按女性結婚和生育之間的時間間隔進行分類,將時間間隔小於9個月的算作婚前懷孕,大於或等於9個月的算作婚後懷孕。同時結合女性是否婚前同居,研究者進行了樣本資料分析,並得出描述性結果。

生育的細節|新研究:婚前同居會推遲婚後懷孕頭胎生育時間

中國不同年齡的、同居或非同居女性,生育非婚或婚後懷孕頭胎的風險機率。圖源:《中國婚前同居對頭胎生育時間的作用》論文配圖。

論文顯示,在觀察期內,與沒有婚前同居的女性相比,同居的女性生育婚前懷孕子女的風險更大。

如圖1所示,圖中兩條虛線,對應著生育非婚懷孕子女的生育年齡(以月份為單位)風險函式,展現了女性從216個月(18歲)開始,該種風險機率穩步增長,在280個月(23。3歲)-290個月(24。2歲)之間達到峰值,之後風險機率穩步下降。

按婚前同居與否對比來看,同居女性(如粗虛線所示)生育婚前懷孕子女的風險大於非同居女性(如細虛線所示),其風險差距在220個月(18。3歲)-280個月(23。3歲)之間增加,之後相對平穩。

此外,研究者透過多元迴歸分析發現,婚前同居會提前婚前懷上的頭胎的生育時間。對於婚前同居的女性來說,生育婚前懷上的孩子的機率是直接結婚女性的14倍。

分析結果顯示,同居對婚前懷孕頭胎生育時間的影響在女性十幾歲和二十出頭時很大。因為在這個年齡階段生下婚外受孕子女的風險很高,婚前同居的女性比直接結婚的女性更早成為母親。

不過,這種影響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衰減。具體來說,與沒有婚前同居的女性相比,同居女性的年齡每增長1歲,生育婚前懷孕子女的機率就會降低5%。

對於同居加速婚前懷孕頭胎的生育時間,研究者分析道,同居的生育促進作用根植於早婚和生育的傳統,而這種傳統又不可避免地被青少年及年輕人避孕率低、避孕有效率低所強化。此外,同居女性和非同居女性在生育婚前懷孕頭胎時間上的差異,可能部分源於同居者比非同居者更傾向於發生婚前性行為。

婚前同居推遲了婚後懷孕頭胎的生育時間

如圖1所示,圖中兩條實線,對應著生育婚後懷孕子女的生育年齡(以月份為單位)風險函式。與生育非婚懷孕子女的風險函式類似,生育婚後懷孕子女的風險機率也是從低水平開始的,然而,它增長得更快,增長期更長;同時,其風險函式峰值到來得更晚,峰值在330個月(27。5歲)-340個月(28。3歲),比生育非婚懷孕子女的風險函式峰值晚了50個月(約4。12年)左右。

這說明,生育婚後懷孕子女的高峰年齡要比生育未婚先孕子女的高峰年齡更大。

如果按婚前是否同居對比來看,在絕大部分年齡區間,直接結婚女性(如細實線所示)生育婚後懷孕子女的機率都比婚前同居女性(如粗實線所示)都要高。

此外,研究者透過多元迴歸分析發現,直接結婚的女性比婚前同居的女性更快地進入為人父母的階段,儘管這種差異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縮小。

研究發現,婚前同居推遲了婚後懷孕頭胎的生育時間。對1960年代及之後出生的女性來說,婚前同居和生育婚後懷孕孩子的機率之間的負相關關係,在婚後的53個月(約4。4年)中都能觀察到。

研究者分析道,對於婚後懷上頭胎的女性來說,研究結果支援在第二次人口轉變的過程中國家間生育行為趨同的主張,即婚前同居的女性推遲了頭胎生育時間。

研究者進一步分析道,相關模型研究發現進一步說明,同居的生育推遲作用產生的部分原因是,跟直接結婚的女性比,婚前同居女性從結婚過渡到生育頭胎的時間更長。因為婚前同居為情侶提供了更多機會在婚前建立關係,這些發現支援了這種主張:婚前同居比例上升意味著子女內在價值的觀念減弱,並出現了低於更替水平的生育制度。

研究者還考量了上述兩種相反作用的相互影響。其稱目前資料表明,同居的生育推遲作用很大程度上被同居的生育促進作用抵消,但這種平衡也很可能被隨之而來的各種變化打破,如婚前同居的長度,連續同居的普及程度,同居與結婚及婚齡間的聯絡,非婚生育的增加以及法律和制度上的相應調整等。

經歷第二次人口轉變,國內同居比例上升引關注

該研究的大背景是中國婚前同居比例日益上升。

該研究顯示,從1980年到2010年,30年間,中國婚前同居比例從4%上升至40%。婚前同居成為一種越來越普遍的過渡到婚姻的方式。而婚前同居率的上升是第二次人口轉變的重要特徵之一。

20世紀80年代中期,歐洲學者提出了“第二次人口轉變”的概念,試圖解釋生育率在降到更替水平之後繼續低迷、甚至繼續下降的原因。第二次人口轉變的主要特徵包括已婚比例下降、初婚年齡上升、同居比例上升、離婚率上升、生育率的進一步下降和生育的延遲等。

此前,北京大學社會研究中心教授、普林斯頓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謝宇在接受澎湃新聞採訪時表示,1990年代末,第二次人口轉型在中國就開始了,比如非婚同居。他同時提到,第二次人口轉型從長遠來講會影響到中國的生育率。

2019年9月,北京大學社會研究中心助理教授於嘉和謝宇共同發表了《中國的第二次人口轉變》一文。文章提到,第二次人口轉變是解釋西方國家低生育率現象的重要理論框架,對我國第二次人口轉變發展趨勢的研究,也將有助於理解我國近些年持續的低生育水平。

生育的細節|新研究:婚前同居會推遲婚後懷孕頭胎生育時間

圖2。男性與女性曾有過婚前同居經歷的比例隨出生年份的變化趨勢。圖源:《中國的第二次人口轉變》論文配圖。

《中國的第二次人口轉變》中有關同居的資料分析結果顯示,在“80後”當中,超過1/4的男性和女性都有過初婚前同居的經歷,且這一比例已經接近甚至超過了一些歐洲國家,比 如西班牙、義大利等。作為第二次人口轉變最重要的標誌之一,同居已經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並實踐。

前述發表於馬克斯普朗克人口研究所刊物的《The role of premarital cohabitation in the timing of first birth in China》(《中國婚前同居對頭胎生育時間的作用》)一文,則將婚前同居對生育的作用進一步細化。

研究者表示,該研究透過分析框架將婚前同居與初次生育時間聯絡起來,這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對第二次人口轉變理論的研究。該研究結果是評估中國現行計劃生育方案的有效性、制定新政策和方案以緊跟中國家庭構成模式變化的重要依據。

設計 鬱斐

(實習生巫冰對本文亦有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