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
經常會碰到發生人傷交通事故後
雙方都說自己沒錢
要求對方先墊付
那麼,此類交通事故中
相關損失費用到底由誰來墊付呢?
墊付費用的一方應該要注意些什麼呢?
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01 一般情況下醫藥費由誰墊付?
法律未規定肇事方有先行墊付的義務。
交警不會確定賠償金額,不會強迫肇事方墊付,只能組織雙方調解,
調解的基本原則是自願,如果調解不成由法院判決。
我國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只有法院的判決書和仲裁機構的調解書。所以在判決之前任何的支付都需要肇事方自願,
不得強迫。
但通常情況下,肇事者出於情理,一般都會先行墊付搶救費用、醫藥費用。
02 關於墊付醫療費的建議
在不得已要墊付的情況下,墊多少合適呢?
交強險中有關於醫療費用賠償的限額,
車險改革前是1萬元,改革後升至1.8萬元。
建議車主墊付的金額在交強險醫療費賠償限額內為好。
需要注意的是,車主在墊付金額後,要保留以下材料和證明,避免糾紛。
① 保留髮票和費用清單:
有墊付費用的請務必保管傷者醫療發票原件、費用清單(一般持發票原件到收費處列印即可),影印件無法報銷。
② 保留醫療資料:
不斷被傷者索要更多墊付款,最後無法報銷的案例並不少見。為了避免這種風險,建議肇事方保留好醫生病歷、檢查報告、影像學片子、診斷、休假單等醫療資料。
03 如何辦理理賠
一、理賠調解:
當傷者治療結束後,需要在約定時間與保險公司、交通隊協商調解,協商一致後就可以出具調解書。調解以《責任認定書》為主要依據。這裡要提醒大家,
如果對方要求的賠償金額過高,車主千萬不要攬責,車主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二、提交相關材料和證明:
車主還需要收集所有的索賠材料,並且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具體的材料如下,大家千萬不要遺漏了。
①基本材料:
索賠申請書、駕駛證和行駛證、被保人身份證、車輛修理發票(本人和三者車輛)、三者物損賠償憑證、三者物損失清單、收款銀行卡、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調解書、賠償憑證、傷者身份證、門診病歷、門診發票以及其他涉及的證明、發票。
②涉及傷者住院材料:
傷者誤工證明、護理人誤工證明、傷者事故前1年工資清單、護理人前三個月工資清單、傷殘鑑定報告、戶籍材料、影像學材料。
三、損失的理算和賠付:
保險公司在收到相關材料和索賠單證後,就可進行理算,並最終確定賠付金額,隨後便會向車主或者被保險人打款理賠。
PS:
車輛定損方面,稽核時間主要看理賠材料是否齊全、金額大小、案件複雜程度等。切記,要等保險公司出具車輛定損清單,明確更換配件和定損金額後才可修理車輛。
溫馨提示
在救護車和交警來之前
車主需要保護好現場
先行透過拍照或影片記錄現場情況
收集好現場證據和證人聯絡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