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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奇案老翁得幼子,家產卻全給女婿,知縣看完遺囑竟哈哈大笑!

老翁得幼子,卻把家產全部給了女婿

清代崇安縣石灰街,有一男子叫做葉毓,種田過活,後來靠著辛勤勞作攢下錢財,又買了幾畝田地僱人耕種,如此反覆,到他五十歲時,已攢下萬金家業,只是他膝下無子,妻子張氏只生了一個女兒,名叫玉蘭,年十八歲。

因是獨女,葉毓便託了媒人,招了外村遊家的第三子游吉,為上門女婿,選定十月十七日過門成親,遊吉雖是女婿,卻被葉毓當做親生兒子看待,一日,葉毓吃醉酒,見身邊婢女月梅頗有姿色,便趁機與之歡好,月梅半推半就從了,很快,她懷上孩子,被葉毓納為妾室,十月後又生下兒子。

葉毓夫婦大喜,接連三日都大擺宴席,賓客滿座,接來祝賀葉毓喜得兒子,葉毓心中歡喜,便給兒子取名葉自芳,只有玉蘭夫婦不喜弟弟,心中十分嫉妒,幾次想謀害都被家人撞破,後來也不敢下手了。

十來年後,葉毓六十二歲,知道自己要不久於人世,遂喚來妻子張氏商議道:“自芳母子孤苦無依,我若是離世,還請你多加照料,家事他必然不能調理,若是日後你死了,也無人替自芳母子做主了,這是我心頭一大患。”

張氏曰:“我正為此事憂愁,自古女兒外嫁,女兒女婿終究不會照顧父母的,”葉毓思索一會,遂曰:“你明日請來鄰居王正嶽、秦韜二人,我自有打算,”次日,張氏請來王正嶽和秦韜二人,又擺了一桌豐厚的酒席,葉毓把心中的計劃告知他二人,二人都覺得有理,並道:“你放心,只要我二人在世,定然不會讓你兒子受委屈。”

清代奇案老翁得幼子,家產卻全給女婿,知縣看完遺囑竟哈哈大笑!

隨後,二人喚來月蘭夫妻,並道:“你父親請我們來分家,你們快快來聽著,”遊吉道:“既然要分家,還請二位叔伯幫忙,使我多分些,我定當厚謝你,”王、秦二人皆道:“這是自然。”

葉毓見眾人到齊,便拿了紙筆寫道:崇安縣葉毓,因五十歲無子,正妻只生一女月蘭,招贅遊吉為上門女婿,以便生前侍奉,死後安葬我們,五十三歲時,我納月梅為妾,生下一子,取名葉自芳,雖是我血脈,卻不得與我出嫁之女招贅之婿並論,今家有田地四百頃、瓦房五十七間、金子三百兩、銀子一千三百兩,悉數交付女婿照管,外人不得爭佔所有,幼子葉自芳,出世既遲,生來年幼,今日請左右鄰居來見證,撥家財婿自收執全與幼子無干女婿之事,悉遵前約為照。

葉毓寫罷,便叫張氏把它拿給王、秦二人看,遊吉又相看數次,見岳父把家產全給自己,心中喜不自勝,遂叫王、秦二人畫押,待二人離去後,葉毓又喚來女婿和女兒道:“等我去了,你們夫婦要孝順丈母孃,要勤儉持家,若是月梅母子長進,你們便照看一些,若是不長進,隨他們去就是。”

遊吉曰:“岳父放心,小婿必定好好對待小舅,若是他長大,我還分半邊家產給他,”葉毓故作生氣曰:“家產是你的,不可分給他,只是我現下還有五十兩銀子,你收三十,剩下的二十兩就留給他們過活吧,”遊吉曰:“我不要,全部給小舅,”葉毓不肯,只給了月梅母子二十兩,其餘的全給遊吉。

小舅子要爭財產,卻被姐夫擺了一道

不到一日,葉毓嚥氣離奇,遊吉感激岳父厚恩,葬禮上哭得十分悲痛,玉蘭也感念父親之恩,待月梅母子比往日還親厚,往日的妒忌之心一點也無,張氏見女兒、女婿變了態度,便勸月梅母子與之親近。

數年後,葉自芳長大,在私塾上學時,同窗都笑他靠著姐夫討飯吃,一個偌大的家業,全然外人佔了去,葉自芳不明其故,便問母親緣由,月梅只讓他忍耐些,葉自芳聰慧,領會了母親的意思,此後,只要有人嘲笑,他皆笑而不語。

又是一年,張氏離世,遊吉操辦葬禮,哭得十分哀傷,並不要葉自芳插手,玉蘭也是如此,葉自芳惱了,回道:“張氏雖非我生母,卻是我嫡母,為何不讓我操辦葬禮?”玉蘭不屑:“這是我的母親,你為何來拜?”葉自芳也道:“你既出嫁,這就不是你家,何須你來操心?”玉蘭惱了,回道:“你這丫頭養出來的貨色,居然敢來駁我?”葉自芳也不讓她,又道:“我自有父母養大,若要捱罵,也該他們教導我,你算是什麼東西?”

清代奇案老翁得幼子,家產卻全給女婿,知縣看完遺囑竟哈哈大笑!

二人爭執起來,在靈堂的遊吉聽見這話,便過來詢問,玉蘭添油加醋說了一通,遊吉十分不喜,說道:“自芳,你若是再鬧,我便叫僕人把你們母子打出去,看你在何處容身,”葉自芳聽罷,也不再鬧,直接去了縣衙告狀。

狀詞如下:告狀人葉自芳,今日告姐夫欺孤兒寡母,我父早年無子,只生女兒玉蘭,又招贅遊吉為養老女婿,家產全給他打理,後納妾我母月梅,生下小民葉自芳,遊吉夫婦恐分家產,屢次暗害,父親憐我孤苦,遂請了鄰居王、秦二人作證,把家產交給遊吉照管,不料今日遊吉欺我無人做主,把我趕出門去,可憐小人孤兒寡母,實在是可憐,還請大人做主。

彼時審案的是魏大尹,他看了狀紙後,立即讓衙役提了遊吉夫妻和鄰居來審問,見自己被拿,遊吉也奉上狀紙,狀詞如下:本人遊吉,狀告小舅子誣告之事,小人是葉毓女婿,替葉毓撐起家業,供養二老,禽獸小舅子葉自芳,出自通房,葉毓見他年幼,遂將家產田地託給小人照看,又給了葉自芳五百兩,不料他把錢花完,又來誣告小人,還請大人做主。

魏大尹看完狀紙,遂問遊吉道:“葉自芳為何告你?”遊吉便道:“小人是葉毓女婿,岳父臨死前將家產全部分給我,又請了王、秦二位鄰居做主,還給了葉自芳母子五百兩,不料他們母子揮霍無度,把錢花個精光,今日又來誣告小人。”

魏大尹道:“葉自芳,你小小年紀,居然來誣告姐夫,誰教你的?”葉自芳回道:“當日父親臨死前,怕遊吉害死小人,故此才把家產給了他,且父親死前,身邊只有五十兩,我們母子二人才分了二十分兩,其餘三十兩都被遊吉拿走,哪裡來的五百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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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大尹又喚來左右鄰居問話,王、秦鄰居皆道:“大人,當日葉毓親自寫下遺囑,還請你看看遺囑才好,”不料遊吉聰慧,早早的便把遺囑給調換,又模仿了王、秦二人的筆記畫押。

魏大尹看罷,便認定是葉自芳搗鬼,遂道:“你父親這遺囑寫得明明白白,家產全給你姐夫遊吉,你今日又來誣告,快快退出去,否則我要重重責打你,”葉自芳大哭起來,回道:“大人,這遺囑定是假的啊,”魏大尹不聽,直接把葉自芳趕走,遊吉歡喜,回家後襬下酒席宴請左右鄰居,玉蘭也變了臉色,把月梅母子趕了出去。

家中財產全留給女婿,知縣一看遺囑竟大笑起來

二人哭了半晌後,月梅道:“是你太過沖動了,罷了,我這裡有一對簪子,能換五錢銀子,你拿去做盤纏,我在鄰居家借住幾日,你去郭知縣處告,他十分清廉,必定能為我們伸冤。”

葉自芳聽罷,告到了郭知縣處,等郭知縣接了狀紙後,便提了遊吉一干人等,待到了府衙內,遊吉還是先前的說辭,並遞上了偽造的遺囑,郭知縣看罷,又問葉自芳是否認得父親的字,葉自芳便把葉毓平常寫的書信遞了上去,郭知縣拿來一對比,竟發現字跡完全不一樣,只聽他道:“怎麼這書信和遺囑的字跡不一樣?”

遊吉答:“大人,岳父臨死前已氣息奄奄,寫字時手會抖,所以字跡與平常有出入,”聽了這話,郭知縣心裡已明白七八分,他對葉自芳道:“這事太糊塗,我不好審理,”說完後,郭知縣抬眼暗示,葉自芳瞬間明瞭,說道:“大人,小人認罪,只是小人白上了幾年學,大字也不識一個,這認罪書也不會寫啊。”

郭知縣回道:“既然這樣,遊吉,你替你小舅子寫認罪書吧,”遊吉見事情擺平十分歡喜,立即拿了紙筆寫下認罪書,待郭知縣看完,大笑不止:“遊吉啊,遊吉,你聰明反被聰誤了,你看看你寫的認罪書,怎麼和遺囑上頭的字一樣啊,這也太巧了些。”

清代奇案老翁得幼子,家產卻全給女婿,知縣看完遺囑竟哈哈大笑!

遊吉慌張,立即跪下磕頭,郭知縣遂命衙役痛打他二十板子,遊吉不肯承認假造遺囑,郭知縣要給他上夾棍,嚇得遊吉立即招認,並取出真的遺書奉上,不料郭知縣看完這遺書,又是一番大笑道:“遊吉,你被你丈人戲耍了,這裡頭說‘不得與我出嫁之女招贅之婿並論,應該解讀為不得與我出嫁之女、招贅之婿並論’,又說‘撥家財婿自收執全與幼子無干女婿之事,悉遵前約為照’,這句話則是‘撥家財婿自收執、全與幼子、無干女婿之事,悉遵前約’,他是怕你謀害他的幼子,故此假意穩定你,你一個女婿,哪裡能得到丈人的家產啊。”

話說到此處,遊吉這才明白岳父的用意,郭知縣見他恍然大悟,又嘆氣道:“唉,你這丈人也真是心眼多,也罷,看在你照顧葉自芳母子的份上,你就撥田地百畝、三間瓦房、金銀則各撥十分之一給葉自芳吧。”

遊吉哪裡肯不從,只得跪下聽命,後來葉自芳拿了錢財,和母親月梅各立門戶,遊吉則像從前一般照看家業,此案到此也算告一段落了。

後記:要說這案子判得也算公正,其實葉自芳這人不算無辜,玉蘭倒是有點倒黴,父親本來沒兒子,她是家中的掌上明珠,成婚後過得也幸福,誰知老爹心不死,醉酒後又和婢女好了,還生下一個幼子,雖然玉蘭害弟弟的做法不對,可是有幾個人能接受這樣?還有葉毓,也是個奇人,防著女兒女婿,還擺了他們一道,哄著女婿把小舅子養大,等幼子到了分家產的年紀,官司一打,女婿絕對是一毛錢都拿不到,這老翁真是有心計啊,還有郭知縣,他也能看出葉毓的想法,心裡也同情玉蘭夫妻,念及玉蘭夫妻對葉自芳也算盡心盡力,最後沒有把財產全部給葉自芳,只給了一小部分,也算是把葉毓的如意算盤被推翻了,唉,總之啊,一家人應當和諧友愛,何必算計來算去的,要是讓外人趁機鑽了空子,那可就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