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離婚時我拿走18萬,沒有要女兒,四年後悄悄回來探望,卻悔恨交加

天快要黑下來的時候,我坐上了開往老家的列車,已經有四年沒有回去了,想想第二天就能回到那個曾經熟悉的地方,心情異常激動起來。其實,此行我主要的目的是回去看女兒,自從父母先後去世,我也離了婚,那座城市值得讓我牽掛的人也就只有女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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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車上的時間很難熬,我從貼身的衣服口袋內掏出女兒的照片又仔細觀看起來。照片上的女兒站在一片花叢中,穿著粉紅色的連衣裙,扎著兩個朝天的小辮子,笑得很開心,還露出一排剛剛長出的小細牙,樣子可愛又俏皮。

離婚後的這幾年,我一直把這張照片貼身放著,想女兒了就拿出來看看,極大的緩解了我一個人在異鄉艱難打拼時的寂寞與孤獨,女兒的存在也給了我很大的動力,讓我有信心更加積極的工作,努力的攢錢。

只是隨著時光的流逝,我對女兒的思念越來越深,滿腦子都是她的影子,簡直都無法再正常工作。所以,按耐不住想念女兒的急迫心情,我決定回去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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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我的內心深處還有一個想法,那就是希望這次回去能夠把女兒帶走,留在我的身邊,和她再也不分開。

我和前夫有過一段持續五年的婚姻,那時不知怎麼的,明明戀愛時非常恩愛的兩個人,結婚後卻怎麼也不能和諧的相處在一起。我們常常會因為一些小問題發生分歧,誰也不服輸讓步,導致後來不斷的爭吵和冷戰。

隨著矛盾的持續積累,我們之間的衝突越來越多,簡直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關鍵是互相不服軟。後來,我厭倦了這樣的吵吵鬧鬧,也明白了我和前夫的三觀真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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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提出分手時,前夫馬上就同意了,他也忍受不了這種沒有安寧的日子。

我們分割了財產,在女兒的歸屬問題上我產生了猶豫。說實話,我想把女兒帶走,她只有四歲,還那麼小,怎麼能離開媽媽?可我又一想,我要去另外一座很遠的城市打拼,一切都是重新開始,實在沒有時間照顧她,女兒跟了我只會受苦。

所以,再三思考後,我決定暫時放棄女兒,等將來有了條件再把她接到身邊。因此,我只是拿走了分得的18萬塊錢,沒有要女兒。我去了遠方,開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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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是艱辛的,可我堅持住了,經過四年的艱難打拼,我終於站穩了腳跟,有了還不錯的一份生活。此時的我,對女兒的惦念日益強烈起來,我有了把她接過來的條件,我要把她留在自己的身邊。

來到前夫家的時候,家裡沒人,我站在樓下的陽光中等待,腦子裡胡思亂想的不知道在想些什麼,簡直一片凌亂。

快到中午的時候,我看到了前夫的身影,雖然離婚這麼些年,可還是會有那種熟悉的感覺。他的懷裡抱著一個兩歲左右的小男孩,身邊還有個看上去溫和善良的年輕女人,女人的手裡還領著個七八歲的小女孩。小女孩揹著書包,邊走邊不時抬頭和那個女人說著什麼,兩個人滿臉笑容,很高興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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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跟前,我看清了那個背書包的小女孩就是我日思夜想的女兒,雖然她的個子長高了,頭髮變長了,但模樣還是沒有變。控制不住內心的激動,我緊走幾步,上前就要把女兒摟在懷裡。

可女兒卻被我的舉動嚇了一跳,“啊”的一聲驚叫後,就躲在了那個女人的身後。女人也緊緊的把她護在身後,用疑惑的眼光打量著我。

抱孩子的前夫看見我先是一愣,但很快就明白了是怎麼回事。前一段時間,我給他打過電話,說是最近要回去看女兒。

前夫表情平靜地對女兒說:“這是你的媽媽。”女兒卻面露驚恐的表情,指著那個女人說:“我有媽媽,這才是我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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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無論我怎樣要和女兒親近,向她解釋發生的一切,她就是不肯叫我媽媽,更不讓我靠近。

我在賓館住了十天,每天都去前夫家看女兒,可已經7歲的女兒把我當成了壞人,根本就不理我,更不跟我走。

前夫說,既然情況這樣,也就不要為難女兒了,她的心裡已經沒了你的影子,把現在的媽媽當成了親媽。

我聽後,覺得很心酸,的確自從前夫再婚後,一直是那個女人在照顧女兒,女兒早就把那個女人當成了親媽媽。

第十五天,我無奈的走了,我發現自己已經在女兒的記憶中不存在了,她根本就不接受我的出現。只是我的心裡悔恨交加,後悔當初離婚時,只拿走了錢,而沒有要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