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明確規定
開設醫療診所時
相關人員必須持有
《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
且還要向有關部門申請才行
導讀
2020年3月18日,仙遊縣衛生健康局執法人員在執法巡查中發現,郊尾鎮長安村的一個牙科診所涉嫌違法。
經查,該診所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進行牙科診療活動的王某某也未取得《醫師資格證書》和《醫師執業證書》。
仙遊衛生局對他進行立案調查,並對他作出沒收藥品(器械),並處罰款3萬元的處罰。
以下是
仙遊縣衛生健康局關於仙遊縣2019年醫療衛生監督處理情況
【衛生局提醒】
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展診療活動和未取得醫師資格的人行醫,都屬於非法行醫。
非法行醫的人通常無合法資質,(容易)造成漏診、誤診。使用的藥品(可能)無正當來源,存在假藥,劣藥,不僅無效還可能造成傷害。就醫環境比較惡劣,無消毒設施,易造成交叉感染;非法行醫通常居無定所,一旦出了問題一走了之。
《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未經醫師註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我們處罰是根據《執業醫師法》第三十四、三十九條規定,未經批准擅自開辦醫療機構行醫或者非醫師行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並處十萬元以下罰款。對醫師吊銷其執業證書,給患者造成傷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行醫行為嚴重影響了正常的診療秩序,也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潛在威脅,所以市民們要正確地擇醫就醫,如果發現有非法行醫的行為,可以及時向衛生健康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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