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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家李玫瑾3-6歲孩子,身上有這3個行為時,該打就得打

家庭教育對於孩子人格培養、性格形成,乃至將來的人生髮展都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但是,生活中不少家長在教育孩子這件事上並不知道該如何下手,甚至覺得小孩子年齡小,犯錯誤很正常,乾脆就睜一眼閉一隻眼過去了,等到長大後自然就明白了事情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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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小孩子犯錯誤很正常,但是家長一定要讓他知道對就是對,錯就是錯,錯了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樣也是為了培養他的責任心,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尤其是孩子3-6歲這個階段,是性格形成的關鍵期,青少年心理研究專家李玫瑾教授表示:家長若發現他身上有這4種行為,絕對不能慣,該打就得打!畢竟三歲看小,七歲看老,如果不及時止損,長大後再改就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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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滿足自己的要求就各種“作”

3-6歲這個階段的孩子,已經有很強的自我意識,再加上父母的寵愛,容易讓他養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到了商場只要看到自己喜歡的玩具或者想吃的東西,就必須要求父母花錢給自己買。如果被父母拒絕,他就瞬間發脾氣、哭鬧,甚至動手打父母。如果家長不盡早改善孩子這種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性格,將來很容易演變成威脅父母,所以家長一定要給孩子立規矩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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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尊重大人

長幼有序,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雖說它不屬於守法範圍,但卻跟道德掛鉤。當孩子有目無尊長的現象,比如直呼大人名字、走在路上故意打陌生人等這些行為舉止,家長最好能當場進行教育,並告知他這樣做是不對的。不然,如果這種行為延續到孩子長大,將來到了社會上自會有人替父母去教育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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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喜歡發脾氣、摔東西

3-6歲時期的孩子,也會經歷叛逆期,在這期間,有的孩子遇到不開心的事情,總喜歡亂髮脾氣,甚至摔東西,根本不在乎他人的感受。針對這種做法,家長也要給予正確的引導,幫他學會管理自己的情緒,這樣才能順利度過這一時期。如果家長放任不管,那孩子大了以後遇到不順心的事情,還是會採用同樣的解決方式,這不利於他將來人際關係的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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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孩子這件事上,體罰是下下策,但如果孩子真的是怎麼說都不聽,適當的體罰肯定是可以起到一定教育作用。尤其是,孩子經常出現這3種行為時,家長該打還是要打的,縱容只會害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