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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操作不是自己的房子,女子降價50萬賣了,買家付了122萬

浙江永康有名女子蔣某,沒有足夠的錢買總價530萬元的房子,但一年後她竟然以480萬的價格將這套房子賣了。

據永康公安微信公眾號訊息,近日,因賣房詐騙,蔣某被永康公安江南派出所抓獲。

什麼操作不是自己的房子,女子降價50萬賣了,買家付了122萬

2019年,蔣某想買一套房子,透過房產中介瞭解到一套位於江南街道某小區的住宅,並支付了10萬元定金給中介。之後,房主稱購買該住宅需要全款支付,但蔣某拿不出這麼多錢。而因蔣某自身原因無法履行合同義務,遂該筆定金無法退還。

在一次聊天中,蔣某對房產中介小於說自己是沒有買下的住宅的業主,現在打算出售,就委託小於處理。

2020年11月30日,小於約蔣某到其店裡面談。因為蔣某對該住宅資訊一清二楚,中介店主胡女士便沒有懷疑。而該住宅按照市場價應該在530萬元左右,但蔣某給出480萬的價格。50萬的優惠,讓雙方愉快的達成了口頭協議,隨即胡女士便轉賬給蔣某2萬元的銷售押金。

什麼操作不是自己的房子,女子降價50萬賣了,買家付了122萬

第二天,胡女士便聯絡蔣某到店裡籤買賣協議。協議簽好後,胡女士又向蔣某支付了120萬元作為購房訂金。當問起房產證時,蔣某稱自己今天沒有帶出來,明天才能拿過來。

12月4日,胡女士到小區物業詢問情況,在發現真實情況後,胡女士當即便要求蔣某返還122萬元,但蔣某依舊推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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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女士於12月18日報警求助。永康市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接到報警後,立即受案調查。審訊中,蔣某對自己以賣房子實施詐騙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經瞭解,蔣某,28歲,永康人,經營一家服裝店,月入4000左右,平時對千元以上的消費習以為常,民警還發現,在不到一個月的時間裡,蔣某先後購買保險、還貸款、購物,已經把胡女士的購房定金花掉了80多萬。

目前,蔣某因涉嫌詐騙,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