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父親過世,兩個哥哥才知房子已經贈與公證給了妹妹爭3000塊捐掉

本期情感調解的主題是怨氣難平的二哥

父母有三個子女,老母親已經過世11年了,老父親去年去世,可自從老父親過世後,妹妹就開始躲著二哥,擔心二哥找她麻煩,因為老父親過世後,房子和錢都留給了女兒。老大對這個妹妹不錯,父親把房子和錢給了女兒,他不去參與,但二哥卻覺得妹妹瞞著她將父親的房子過戶到她的名下,事先沒有通知她,這種偷偷摸摸的行為讓他很惱火。

父親過世,兩個哥哥才知房子已經贈與公證給了妹妹:爭3000塊捐掉。前幾天妹妹和二哥意外在街上撞見,兩人又因為房子的事情起了爭執,妹妹求助調解員,希望事情能解決,讓二哥不要再糾纏自己,不然自己會走法律途徑。

父親過世,兩個哥哥才知房子已經贈與公證給了妹妹爭3000塊捐掉

父親過世,兩個哥哥才知房子已經贈與公證給了妹妹:爭3000塊捐掉。前幾天妹妹和二哥意外在街上撞見,兩人又因為房子的事情起了爭執,妹妹求助調解員,希望事情能解決,讓二哥不要再糾纏自己,不然自己會走法律途徑。情感調解

妹妹告訴調解員:“我是家裡的小女兒,父母對我很寵愛,我們關係一直不錯,我和前夫離婚後就一直跟著父母住,到如今也有二三十年了,我戶口也在父母的房子裡,母親過世後,我和父親單位裡的房子拆遷,分配到了一套40平方米的房子,九年前,父親把這套房子都贈與給了我,沒過多久我就把房子過戶到我的名下了。”“我父親活了95歲,一直都是我一個人照顧,我二哥出了中秋節和過年的時候會來看望父親,別的時候都不來,二哥家離我們家很近,走路就10分鐘,他一年只來兩回。”從妹妹口中得知,大哥對她還算不錯,在她住院的半年時間裡,都是大哥燒飯送去醫院給她吃,但是二哥見到她後就打她,為的就是老父親留下的房子。

父親過世,兩個哥哥才知房子已經贈與公證給了妹妹爭3000塊捐掉

調解員表示不能聽一面之詞,要找二哥問問看,可妹妹強烈拒絕,她說不想跟二哥見面。調解員問:“你為什麼這麼怕你二哥?”

妹妹:“他胡攪蠻纏,去年把我頭髮都扯掉了。”

就在調解員為難之際,二哥自己找到了調解現場,同時前來的還有大嫂,一見二哥出現,妹妹立馬迴避,調解員對二哥說,“你妹妹現在身體不好,今天是來調解,不是來吵架,你妹妹說以前你有打她的情況,無論如何,動手打人是不對的。”

父親過世,兩個哥哥才知房子已經贈與公證給了妹妹爭3000塊捐掉

就在調解員為難之際,二哥自己找到了調解現場,同時前來的還有大嫂,一見二哥出現,妹妹立馬迴避,調解員對二哥說,“你妹妹現在身體不好,今天是來調解,不是來吵架,你妹妹說以前你有打她的情況,無論如何,動手打人是不對的。”二哥說:“我沒打她,我一直都是跟她講道理的。”說完,二哥要妹妹出來解釋自己到底有沒有打她?

妹妹走了過來,開口就指責二哥,“爸爸五七做到一半,侄子說要守爺爺最後一晚,你就開始趕人,讓侄子回去,侄子不回去,你一個人走了,做完五七的第二天你就給我打電話,說以後我不是你妹妹,你也不是我哥哥。”二哥對調解員說:“我也有兒子的,我爹有孫子,為什麼把房子給了我妹妹?我大嫂都說我們兩個兒子沒用,房子被女兒拿了。”

父親過世,兩個哥哥才知房子已經贈與公證給了妹妹爭3000塊捐掉

妹妹走了過來,開口就指責二哥,“爸爸五七做到一半,侄子說要守爺爺最後一晚,你就開始趕人,讓侄子回去,侄子不回去,你一個人走了,做完五七的第二天你就給我打電話,說以後我不是你妹妹,你也不是我哥哥。”二哥對調解員說:“我也有兒子的,我爹有孫子,為什麼把房子給了我妹妹?我大嫂都說我們兩個兒子沒用,房子被女兒拿了。”“要是我妹妹孝順我爸爸,照顧我爸爸,那我也不會追究,但我妹妹在我爸生病期間,還帶五六個男人回家裡睡覺,我爸每月5000塊的工資,工資卡被我妹妹拿著,只要一發工資,我妹妹就出去賭,鄰居都知道的。”妹妹衝到調解員面前說:“爸退休工資每個月就4000塊,還有100塊是90歲以上的老人拿的錢,哪來的每月5000塊?”

二哥:“我爸每天最奢侈的就是一杯清茶,就算每個月4100元,這些錢他用得完嗎?我妹妹卻說爸爸一分錢都沒留下來。”調解員看向妹妹:“父親一分錢都沒留下來嗎?這些錢都開銷到哪裡去了?”妹妹:“一分沒有!我每年給我爸爸買根人參,每年鯽魚湯不斷,我爸的工資我從來都不省下來攢著,都花掉了,我小姐妹都說我對我爸是真的好。”二哥:“爸甲魚不吃,龍蝦不吃,就吃點肉餅,一個月500塊都花不完!”

妹妹聽聞此言,扭頭就說要回家,讓二哥起訴去,但最終還是沒有離開,只是拉著調解員說起了悄悄話。另一邊,大嫂和二哥也拉著女調解員說起了話,大嫂說:“我小姑子愛賭,每次都是晚上出去,早上回來,在家裡睡到中午,我們也不是爭什麼房子和錢,就是爭口氣!”調解到最後,二哥提出讓妹妹給他3000塊錢,平一平心中的氣,妹妹表示自己現在沒錢,等房子賣掉後再給二哥錢,二哥不肯,於是妹妹當場找人借了3000塊錢,給了二哥。但讓人意想不到的是,二哥並沒有從調解員手中接過這3000塊錢,他說希望調解員將這3000塊錢捐給有困難的人,也不要說這錢是家庭糾紛的錢,只說是一個普通老百姓對慈善事業的支援。說完,二哥道了聲謝轉身離開,調解員給二哥點贊。

情感點評

從法律的角度,妹妹出示的贈與公證都是完整的,她在將房子過戶時,確實沒有通知兩個哥哥的必要,但是從親情的角度,考慮到一母同胞,在過戶房子之前,通知一下兩個哥哥也無可厚非。

老父親每個月4100塊錢的退休工資,要說老父親過世後這筆錢完全沒有剩餘,別說二哥不信,我都是不信的,但是老父親已經入土為安,二哥如果要追究這筆錢,只能透過起訴的手段,去查老父親的賬戶。

估計把整場調解看完,大家心裡也會有個跟我一樣的疑問,“按照老一輩的觀念,總是兒子比女兒重要,老父親有兩個兒子,為什麼卻把房子給了女兒?”二哥在調解現場給的解釋是:“我妹妹有手段,她跟父母住在一起,做通了父母的思想工作。”站在局外人的角度,我認為女兒跟父母一起住了二三十年,對父母的照顧肯定要比兩個哥哥多,不說生活上的照顧,至少精神上的照顧和陪伴遠多於兩個哥哥。如果兩個兒子跟父親走動的比較勤,老父親肯定也會跟兒子交代下身後的事情,不會什麼事情都不告訴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