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88歲獨居老大爺,把房子送給樓下水果攤主:陌生人比親戚靠得住

88歲獨居老大爺,把房子送給樓下水果攤主:陌生人比親戚靠得住

小遊為人很熱心,平時就經常幫老大爺一些小忙,後來老大爺獨自在家摔倒,也是他發現送到醫院的。見老大爺沒人照顧,他白天賣水果,晚上陪護。就是這件事,讓老大爺感慨:陌生人比親人靠得住。此後,他便邀請小遊一家住進自己家,每天聽著小遊的孩子喊自己爺爺,享受著天倫之樂。前幾天,他乾脆拉著小遊去了公證處辦理“意定監護”,把自己價值300萬的房產和身後事都託付給了小遊。

意定監護

成為養老的新型選擇

或許,很多人對“意定監護”的說法很陌生。一般來說,人老了監護人都是配偶或子女,但“意定監護”卻是第三種選擇。簡單來說,就是在老人意識清醒的時候,根據自己的意願,預先選定以後的監護人。

88歲獨居老大爺,把房子送給樓下水果攤主:陌生人比親戚靠得住

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與自己的親屬,或者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意定監護人。這樣,在自己喪失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就有人來為自己履行監護職責了。

當然,根據《民法總則》,其他成年人也可以設定自己的意定監護人。其實,在現在這個不婚不育人群眾多的社會,很多人對這項規定需求很大。尤其是老齡化嚴重,感覺養老沒有著落的人,有了這項法律保護,可以在晚年老有所依,活得更加有尊嚴,更加快樂。所以,“意定監護”成為了養老的一種新型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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