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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異議答辯期限有何規定?你是否錯過了最佳時間?

大家也都瞭解,商標被異議了,如要答辯是要根據被異議內容為答辯依據,在規定的時間內容進行答辯,超過時間沒有答辯的,視為放棄答辯權商標申請無效。那有的朋友就問,

商標異議的答辯規定的時間可以多久

,這邊是頂呱呱智慧財產權對此的詳細解答。

一,商標異議的答辯與期限。

註冊商標申請經初步稽核後,進入初審公告後的異議期3個月,一旦被他人異議,即啟動商標異議程式。即使已經發布了註冊公告,申請註冊的商標也會成為被異議商標,這一註冊公告是無效的(注:為了及時釋出“商標公告”,通常會在異議期結束前幾天排出“商標公告”,而當他人的商標異議在異議期結束前幾天提出,再加上郵寄過程中所需的時間,就會出現“註冊公告”和“異議公告”兩種情形。是否能獲得該商標專用權,取決於商標局是否就該商標作出異議裁定。

商標異議答辯期限有何規定?你是否錯過了最佳時間?

受理商標異議申請後,商標局將立即向被異議人傳送《商標異議申請書》和異議理由、證據資料等影印件,限制被異議人從收到商標異議書等影印件之日起30天內提出答辯,被異議人在期限內未提出答辯的,視為放棄答辯權,異議手續正常進行。

二,辯論中應把握的幾個要點如下:

1。目標明確。

申請再審的內容與商標異議的內容不能完全分離,或者完全無關,這就是我們常說的申請再審的內容。如果要答辯,就要逐一反駁異議者的理由。就你而言,他的答覆並沒有起到反駁反對者反對的作用。

既要有根據,又要證明被異議人答辯的內容的真實性,還要證明其答辯是有根據的,並非憑空捏造的。

2。按時答辯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答覆期限為被申請人收到答覆通知之日起30日內。逾期未答覆的,視為放棄答覆權,答覆材料的補充不得無限期延長。以商標局目前的速度,從傳送回覆通知到收到回覆通知,包括郵寄時間,需要3-4個月。如被告仍需補充材料,則須及時提交。

以上就是對商標異議答辯期限的介紹,相信大家已經瞭解了,那發生這類事情時按時答辯保障商標在最有效的時間內抓住機會。如有其它疑問可留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