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儘快解決“職場父母接娃”時間衝突問題?

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反映,“我是一個三歲孩子的母親,也是一個職場女性。目前廣西規定全年工作日時間是早八點到十二點、下午三點到六點,中午午休長達三個小時。同時,幾乎所有幼兒園、小學,每天上學時間是早八點至晚五點。上正常班的女性基本沒法接送小孩,只能依靠老人或請人。麻煩父母不好意思不孝順,請人又加重經濟負擔。”

儘快解決“職場父母接娃”時間衝突問題?

其實,雖說國家允許生三孩,但一些陳舊的規定卻會給人們帶諸多問題。比如,職場媽媽如何接孩子?依現在的上下班時間,恐怕很難。由此,這位職場媽媽就在網上留言,建議調整下班時間方便接娃,這並不無道理,也是應該直面的問題。對此,相關方也作出了迴應,經瞭解,根據自治區的統一要求,我市機關單位參照執行自治區相應部門的上下班時間,大部分行政機關單位為上午8時至12時、下午3時至6時,部分視窗單位(如市行政審批局、市信訪局等)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在方便群眾辦事、緩解交通壓力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從現實來看,應該是相對合理的,也是被廣泛接受的。

事實上,對於帶娃的職場女性來說,卻極為不利。上正常班的女性基本沒法接送小孩,請保姆涉及到經濟成本,家裡沒有老人幫忙照顧又該怎麼辦?誠然,現在一些城市也開始實施“學校託管制度”,可以等家長下班之後再去接送。但也不是適合所有的家長,況且一些城市並沒有實施“託管”制度。倘若是對上班時間作出調整,這樣顯然是能夠解決職場人士與小孩教育不會有衝突。但需要制定可行的操作,畢竟不能因少數人接孩子需求,而對此改變作息時間也不太現實。應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彈性上下班制度,只要能夠工作規定的時間,就可以下班去接孩子。

儘快解決“職場父母接娃”時間衝突問題?

而值得注意的是,從社會的層面來看,生孩子養育孩子,他不只是家庭的“私事”,更應該是社會的事、單位的事,這需要各方力量聯合起來,從而才能夠降低養育孩子的成本。若是產生成本仍然過高,享受不到相關配套支援措施,或是得不到一定程度的社會福利,生育的熱情就會大大降低。

總的來說,對上下班時間作出調整,這可能需要各方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評估。畢竟,這當中有接孩子需求的人數並不多,不應該因少數人而改變作息時間也不太現實。倘若是能夠對於有接孩子需求的職員,透過相應的措施如經過申請討論,給予彈性上下班,則是可行的。這也是對三孩政策的有力支援,應值得被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