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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ar of God
品牌介紹:
FEAR OF GOD簡稱FOG,是Jerry Lorenzo於2013年在美國洛杉磯創立的街頭潮牌,品牌融合了時尚元素與街頭風格,被Justin Bieber、Rihanna等明星帶貨之後更是大火。品牌主營各類服飾衣帽、包包、鞋子、飾品等。
另外,FEAR OF GOD還會經常聯合Nike、Convers、Vans等品牌推出各種聯名款。
案件引數:
案件號:21-cv-3894
起訴時間:2021/7/22
原告品牌:Fear of God
品牌方:Fear of God, LLC
律所:GBC
商標註冊:
主要是文字商標容易造成侵權,Fog Fear of God、Fear of God
刊登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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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太平洋
Pacific Rim
品牌介紹:
傳奇影業創建於2000年,是美國獨立的電影製片公司。母公司為傳奇娛樂,總部坐落於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伯班克市。
案件引數:
案件號:21-cv-3592
起訴時間:2021/7/7
原告品牌:環太平洋 Pacific Rim
品牌方:Legend Pictures, LLC
律所:Keith
商標註冊:
PACIFIC RIM UPRISING、PACIFIC RIM
刊登舉例: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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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爪
Monster Energy
品牌介紹:
早期產品是功能飲料,目前涵蓋箱包,衣服,騎行裝置等其他領域。其標誌性的三條抓痕圖案(鬼爪),即使沒有任何Monster Energy字樣,但用了這個圖案肯定也是不可以的。
案件引數:
案件號:21-cv-3534
起訴時間:2021/7/1
品牌方:Monster Energy Company
起訴型別:商標
代理律所:GBC
商標註冊:
“魔爪”標誌是MONSTER ENERGY的靈魂標誌,除了本身的飲料產品,幾乎還出現在所有周邊產品中,同時也在美國註冊了多個類別商標保護,如9類、14類、16類、18類、21類、25類等涵蓋保護了貼紙、電子3C、首飾、箱包、水瓶、服裝等多個產品。
刊登舉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