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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港新片區2021年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專項扶持專案申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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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集聚若干政策》(滬自貿臨管委〔2020〕611號)等檔案精神,結合臨港新片區實際,2021年度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專項扶持專案申報開始。詳情↓

一、支援物件

2021年12月5日前入駐臨港新片區產城融合區開展人力資源服務,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有關企業。

(一)

入選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全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100強企業、中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100強企業等國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或企業,在臨港新片區設立的業務機構;

(二)

從事人才培訓、高階獵頭、管理諮詢、人才測評等人力資源服務,具有較強影響力的標杆企業;

(三)

從事職業考試、職業教育等人力資源配套服務,具有較強影響力的標杆企業。

二、支援內容

(一)機構落戶獎勵

1.

對入選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總部或區域總部遷入臨港新片區的,分別給予500萬元、400萬元專項獎勵;對入選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全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50強企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總部或區域總部遷入臨港新片區的,分別給予300萬、200萬元專項獎勵。本年度按獎勵總額的40%予以撥付。

2.

對入選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臨港新片區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或設立合資公司的,分別給予200萬元、150萬元專項獎勵;對入選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全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50強企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臨港新片區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或設立合資公司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專項獎勵。本年度按總額的40%予以獎勵。

(二)運營建設扶持

對在臨港新片區主城區(67。76 平方公里)內購置或租賃辦公場所,開展人力資源服務的機構,本年度給予最高10萬元一次性專項運營補貼。

(三)支援引智育才

1.

對引進《上海市人力資源服務“伯樂”獎勵計劃實施辦法(試行)》明確的第一類和第二類人才、經評估為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重大核心技術攻關專案負責人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分別給予每人3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本年度最高50萬元。

2.

對引進應屆中國留學生或外籍人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引進應屆博士生、應屆碩士生、應屆本科生的人數,分別給予每人3萬元、2萬元、1萬元獎勵,本年度最高20萬元。

3.

對設立海外人才工作站或人才創新基地,為臨港新片區提供海外高階人才引進、創新創業專案等服務,且其設立的海外引才工作站或人才創新基地經評估認定為合格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運營資助,本年度最高10萬元。

4.

對在臨港新片區建立人才培育實訓基地,為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培養優秀人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經評估其建立的實訓基地符合要求的,按基地培養人才的規模和成效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獎勵,本年度最高100萬元。

(四)支援品牌發展

1.

對首次上榜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全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50強企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本年度分別給予500萬元、4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一次性獎勵。

2.

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國質量獎、上海市市長質量獎、上海市政府質量金獎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本年度分別給予100萬元、100萬元、8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

(五)支援創新發展

1.

對本年度被評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25萬元專項獎勵。

2.

對獲得人力資源服務領域原始取得的發明專利授權,並在臨港新片區企業內運用,為企業產生經濟效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本年度給予最高10萬元一次性專項獎勵。

(六)支援市場發展

1.

對在臨港新片區內舉辦或承辦國內外重要人力資源大會、會展交易等活動,經評估該活動對臨港新片區人才發展和管理提升具有重要推動作用、對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起到引領作用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不超過活動成本40%的一次性補貼,本年度最高50萬元。

2.

對為臨港新片區引進國外高層次人才,積極拓展海外市場,在境外舉辦或承辦的國際重要人力資源大會或開展海外人才服務專案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根據活動效果,給予不超過活動成本40%的一次性補貼,本年度最高50萬元。

三、申報材料

各申報機構提供的檔案及相關證明材料均須加蓋公章的彩色掃描件。

(一)機構落戶獎勵專案

1.

入選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全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50強企業,並在臨港新片區設立總部或區域總部遷入臨港新片區的境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該專項專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2)《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訊表》(詳見

附件一

);

(3) “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全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50強企業”評選入圍相關證明材料;

(4) 公司在臨港新片區成立總部或區域總部遷入的決定意見、批文及相關佐證資料。

(5)《總部機構落戶獎勵申請表》(詳見

附件二

);

(6) 公司在國內外分支機構管理數量及相關證明。

2.

入選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全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50強企業,並在臨港新片區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或設立合資公司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該專項專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2)《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訊表》(詳見

附件一

);

(3) “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全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50強企業”評選入圍相關證明材料;

(4) 在臨港新片區設立分支機構或合資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或合資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管理人員任命檔案等。

(二)運營建設扶持專案

在臨港新片區主城區(67。76平方公里)內購置及租賃自用辦公用房、辦公場所開展人力資源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該專項專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2.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訊表》(詳見

附件一

);

3.

企業辦公用房產權證、房屋購買合同或租賃合同等。

(三)支援引智育才專案

1.

引進《上海市人力資源服務“伯樂”獎勵計劃實施辦法(試行)》明確的第一類和第二類人才、經評估為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重大核心技術攻關專案負責人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該專項專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2)《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訊表》(詳見

附件一

);

(3)《引智育才專案申請表》(每位選聘人才一張表,詳見

附件三

);

(4) 選聘人才個人簡歷、在職證明;

(5)《引智育才專案申報彙總表》(詳見

附件四

);

(6)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服務合同。

如選聘人才為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重大核心技術攻關專案負責人,需在以上材料基礎上,補充:

(1) 重點產業重大核心技術攻關專案認定批文及相關佐證資料;

(2) 專案團隊組織架構圖、總人數及相關情況說明。

2.

積極引進應屆中國留學生或外籍人才的臨港新片區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該專項專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2)《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訊表》(詳見

附件一

);

(3) 引進應屆中國留學生

A.《人才引進列表》(詳見

附件五

);

B.個人勞動合同;

C。 個人《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D。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服務合同。

(4) 引進外籍人才

A。《人才引進列表》(詳見

附件五

);

B.個人勞動合同;

C。 個人護照資訊頁及有效簽證頁;

D.個人學歷、學位證書;

E。 居留許可證、工作許可證;

F。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用人單位簽訂的服務合同。

3.

設立海外人才工作站或人才創新基地,為臨港新片區提供海外高階人才引進、創新創業專案等,且其設立的海外引才工作站或人才創新基地經評估認定為合格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該專項專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2)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訊表》(詳見

附件一

);

(3) 《海外引才工作站或人才創新基地情況表》(詳見

附件六

);

(4) 海外引才工作站或人才創新基地辦公用房產權或租賃合同;

(5) 其他體現其資質與實力的相關佐證材料。

4.

在臨港新片區建立人才培育實訓基地,為臨港新片區重點產業培養優秀人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該專項專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2)《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訊表》(詳見

附件一

);

(3)《實訓基地基本情況》(詳見

附件七

);

(4) 人才培養的規模與實際成效等相關材料。

(四)支援品牌發展專案

1.

首次上榜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全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50強企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該專項專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2)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訊表》(詳見

附件一

);

(3)  相應“世界500強企業”、“中國500強企業”、“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全球人力資源服務機構50強企業”評選入圍相關證明材料;

(4)  經營情況說明,包括但不限於主營業務、規模、主要客戶群體,主要業績介紹、營業收入、利潤等相關資訊。

2.

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國質量獎、上海市市長質量獎、上海市政府質量金獎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該專項專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2)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訊表》(詳見

附件一

);

(3) 獲獎獎牌、獎盃照片,獲獎證書;

(4) 經營情況說明,包括但不限於主營業務、規模、主要客戶群體,主要業績介紹、營業收入、利潤等相關資訊。

(五)支援創新發展專案

1.

本年度被評為高新技術企業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該專項專案的企業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2)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訊表》(詳見

附件一

);

(3)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

2.

獲得人力資源服務領域原始取得的發明專利授權,並在臨港新片區企業內運用,為企業產生經濟效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該專項專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

(2)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訊表》(詳見

附件一

);

(3)  發明專利證書;

(4)  專利運用情況說明。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研發背景、申請專利產品(服務)的主要內容、運用場景、獲得國際/國內專利數量、獲得國家/省市榮譽、專案投入經費、專案收益等;

(5)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臨港新片區企業簽訂的服務合同。

(六)支援市場發展專案

獨立或聯合人力資源行業協會、專業社會組織在臨港新片區內舉辦或承辦國內外重要人力資源大會、會展交易等活動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境外舉辦或承辦國際重要人力資源大會或為臨港新片區引進國外高層次人才開展海外專案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申請該專項專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營業執照(掃描件);

2.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訊表》(詳見

附件一

);

3.

《海內外人才活動列表》(詳見

附件八

);

4.

活動場地租賃合同;

5.

活動相關費用發票。

四、申報稽核

(一)申報時間

申報工作啟動日期為

2021年11月5日

,申報截止日期為

2021年12月5日

(二)申報途徑

本次申報方式為網上申報。企業透過法人一證通進入“

臨港新片區一體化資訊管理服務平臺

”(http://newportal。lgxc。gov。cn/lgxpq/#/login),選擇

一網通辦法人登入

,點選“

新片區管委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財政管理系統

”模組進入申報系統,搜尋“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根據要求填報相關資訊並提交相關材料。

(三)評審方式

本次專案由臨港新片區管委會組織評審,必要時輔以現場考察,屆時須申報單位提前做好準備和配合工作。

五、監督管理

本次申報工作未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進行代理,請申報單位透過以上途徑進行自主申報專案。

申報機構在申報、執行相關專案過程中有弄虛作假、違反本政策規定、不履行承諾、存在重大風險隱患、拒絕配合監督審查,經認定不符合扶持政策的事項發生等情形,須退回所有已領取或享受的相關獎勵與補貼、取消其五年內申報臨港新片區各類政策扶持的資格,並向相關部門通報,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六、其他說明

符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集聚若干政策》(滬自貿臨管委〔2020〕611號),未被列入本次申報的,請根據臨港新片區管委會相關政策申報要求進行申報。

七、諮詢方式

附件:

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資訊表

二。總部機構落戶獎勵申請表

三。引智育才專案申請表

四。引智育才專案申報彙總表

五。人才引進列表

六。海外引才工作站或人才創新基地情況表

七。實訓基地基本情況表

八。海內外人才活動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