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牌”電動車
全稱電動輕便二輪摩托車
不少群眾因為它是用“電”的
而把它當成“非機動車”使用
於是
無視道路交通法則和安全
騎著電動二輪摩托車肆無忌憚闖紅燈
酒駕、逆向行駛
……
00:27
NO·1
案例回顧
11月05日,盛某某駕駛輕便二輪摩托車在匯龍鎮華石南路通江路路口,與張某某駕駛的右轉小型轎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二車受損。
經調查,盛某某駕駛機動車未在機動車道內行駛,且闖紅燈的違法行為是造成此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NO·2
案例回顧
11月10日晚,交警城區二中隊民警在市區果園路銀河路口路口執勤時,發現一男子騎著一輛電動二輪摩托車由北向南駛來,車子有些搖晃,當即將此人攔下來,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59mg/100ml。
經勘查,駕駛人楊某某駕駛的是一輛藍色牌照的輕便二輪摩托車,屬於機動車範疇,於2021年8月24日上牌,且楊某某並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民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其酒後無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1200元的罰款。
蜀黍提醒
電動二輪輕便摩托車屬於機動車範疇
上路行駛要注意
車輛要註冊登記上牌
購買機動車交強險
持有F類機動車駕駛證
應在機動車道內行駛
飲酒後駕駛電動摩托車
也屬交通違法行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