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患有白血病的小女孩小馨,為了幫助單親爸爸減輕家庭經濟負擔,透過在家網上賺錢的方法,被16歲在校學生的嫌犯張某騙走4。8萬元,包括自己微信裡的100元,和父親微信零錢、銀行卡記憶體款,共計4。8萬餘元。
據犯罪嫌疑人張某交代,他們是團伙作案,他在小馨這隻騙了6000元,其餘的被同夥獲得。他在得知小馨是家境一名家境窮困,月治療費用需要千元的白血病患者,非常的悔恨,請其家人湊4。8萬還給了小馨。
張某聲稱,自己只騙了6000,多餘的錢作為捐助小馨的治療費用。
然而讓人意想不到的結果發生了,小馨的父親張先生親自擬寫諒解書,主旨意為,犯罪嫌疑人張某,是未成年人,有改過自新的表現,法律應對其教育為主懲罰為輔。
9月24日,南充嘉陵警方,鑑於嫌疑人張某是一名未成年人,又是一名學生,其積極退贓,態度較好,沒有社會危險性。目前,已對其依法辦理取保候審,相關案情還在進一審理。
網友對此做出熱議:
一個壞人,做了一件彌補過錯的事,就變成好人了。那被他以前騙的人呢?現在犯罪成本這麼低了嗎?難怪沒人願意做好人了
騙子騙了6000還了4w8,就能改變他是騙子的事實?真就做100件壞事做一件好事就能得到稱讚誇獎與認同唄
情大還是法大?詐騙一定要嚴懲,騙子太多了!不嚴懲何以為法、為國。
犯了罪就要接受懲罰,雖其為未成長,但是已經在社會上造成惡劣的影響,可以依法酌情從輕處理。但是不能不罰,否則不足於服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