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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實女子拋夫棄女14年,年過半百想認親,丈夫:孩子不是我的,送走了

44歲女子,離婚後將2歲的女兒丟給前夫,後來,前夫得知女兒並非親生,送人收養,12年後,女子3婚,想認回女兒,養母好言相勸:“等女兒20歲,你們再相認,現在她還小,不要打擾她。” 誰想,這位生母卻在地上哭著打滾:我一分鐘都等不了

44歲的朱美,雖然其貌不揚,但卻經歷了3段婚姻談過4次戀愛,對此,她說:“是我運氣不好,總遇不到好男人。” 她卻從沒有反思,自己的所作所為究竟有多麼荒唐。

朱美的第一任丈夫,是個老實巴交的男人,婚後心比天高的朱美嫌丈夫沒能耐,不會賺錢,她自己外出打工,年底回來只在家待了一個星期,她就懷孕了。 後來,早產2個月生下女兒。

紀實女子拋夫棄女14年,年過半百想認親,丈夫:孩子不是我的,送走了

孩子3個月的時候,她又外出打工,將女兒留給丈夫照顧,平時也不怎麼寄錢回家,後來還提出離婚,把2歲的女兒扔給了前夫,自己一走了之。

前夫無意中發現女兒並非是親生,想要聯絡朱美讓她帶走,卻怎麼也找不到她人,最終一狠心,把女兒瑤瑤送給別人撫養。

瑤瑤送到別人家,不到幾個月就生了一場大病,患上了“手足口”,那家人不想養了,把瑤瑤隨意放在了馬路上。

那天,結婚3年的遊秀英跟丈夫下班回家,看到在路邊哭泣的瑤瑤,他們抱著孩子在原地等了很久,孩子父母不見蹤影,他們抱去了醫院,治療了半個月。

孩子病好之後,她們又登報找瑤瑤親生父母,幾個月都沒有人來認領,最終夫妻兩人商量,乾脆領養瑤瑤,以“棄嬰”的名義辦領了正規的領養手續。

為了照顧好這個養女,他們自己沒有要孩子。 瑤瑤6歲那年,還患了肺 結核,夫妻兩人抱著孩子四處尋醫問藥,又是治療了幾個月,瑤瑤總算是康復了。

這些年,他們對瑤瑤視如己出,瑤瑤也很懂事,聽話,跟父母關係很好,從來都不知道自己是領養的孩子。

左鄰右舍也從不會多說一句話,遊秀英為孩子所做的一切,他們都看在眼裡。 跟親生母親比起來,有過之而無不及。

遊秀英怎麼也沒有想到,她們家平靜的生活會被一個陌生女人打破。

話說當年,朱美離婚後,一開始並不知道孩子被前夫送人了,幾年後,她才得知,那個時候,她雖然很生氣,但是並沒有去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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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她又經歷了幾段失敗的感情,雖然也生了孩子,但是孩子的關係和她都不好。

隨著年齡漸長,她越來越想念這個被她遺忘的女兒。

後來,她發了瘋似的到底尋找女兒的下落,找了幾年,總算是打聽到瑤瑤是被遊秀英收養了。

朱美聯絡上游秀英時,主動說出自己的身份,遊秀英是個善良的女人,她想著朱美畢竟十月懷胎生下了女兒,作為一個母親,她能理解對方的感受,於是,在微信裡把自己家裡的地址,電話,以前瑤瑤的相片發給她看。

遊秀英想,女兒多一個人疼愛這也是好事,她對朱美提了一個要求:“現在暫時不要說出真相,你就以我家親戚的名義,慢慢接觸孩子,先建立一定的感情基礎,等她長大以後,我們再告訴她。”

最開始朱美答應得好好的,可是沒過幾天,她就按捺不住了。只是因為她給朱美發了幾條資訊沒有回,只是因為她給瑤瑤買了一條項鍊和耳環,並沒有給瑤瑤戴上,她就變得歇斯底里,還跑到瑤瑤的學校去,對老師說自己是瑤瑤生母,想讓她安排母女相認。

母親勸她這事要謹重,現在瑤瑤跟養母的關係很好,14歲的她正是青春叛逆期,這事可千萬急不得。

朱美暫時冷靜了,但她仍然每天到學校去,她的這一做法,讓遊秀英極為不滿,指責她出爾反爾,這麼做太自私了。

不願意再讓朱美和瑤瑤接觸,朱美從那以後,三天兩頭地到遊秀英家裡,單位鬧,吵著說我是孩子的親生母親,你憑什麼不讓我們相見,天下哪有這樣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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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自己女兒買的首飾,你為什麼不給她戴上? 遊秀英解釋現在瑤瑤還是學生,在學校不能戴這些東西,朱美卻一句解釋也聽不進去,就是不停地哭訴自己的委屈,她想自己想女兒都快要發瘋了,現在女兒近在咫尺,卻不讓她相認,她不甘心,她做不到視而不見。

不知情的人看到她哭得這麼傷心,還以為她真的很在乎女兒,事實上,她考慮的只是自己的感受,不管女兒能不能接受,她只想一吐為快,哪怕是女兒不認她,她也無所謂,只想告訴女兒,我來找過你,這就是我對你的愛。

遊秀英之前願意讓她以親戚的身份跟瑤瑤接觸,現在見她這個樣子,斷然拒絕了,並且希望她以後再也不要去靠近女兒,遊秀英不想女兒受到傷害。

朱美又哭又鬧,最後打電話到電視臺尋求幫助,想借助媒 體的力量幫她認回女兒,大家得知事情的來龍去脈,都紛紛站在了養母這邊,認為她是真心為女兒考慮,勸朱美放棄這個想法,如果真是愛孩子,遠遠地看著她就行,只要她生活得幸福快樂,比什麼都好。

但是如此簡單的道理,朱美就是想不通,她就是認一個死理,女兒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我想跟她相認,有什麼錯? 你們這些人怎麼都這麼沒有人情味,怎麼就沒有人體會我一個當母親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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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也告訴她,遊秀英當年辦領了正規的領養手續,現在,即便是親生父母,如果想見瑤瑤或者和她相信,也得要經過她的同意才行,當年他們把孩子扔給了別人,就相當於是放棄了這個孩子,現在,別人養這麼大,想要認親,於情於理說不過去。

無論別人怎麼勸說,朱美就是油鹽不進,又哭又鬧。

事實上游秀英之所以有這個顧慮,她也曾試探性地問過瑤瑤,看電視劇裡那些被收養的孩子,她問瑤瑤:“收養的孩子要和親生父母相認嗎?”

懂事的瑤瑤說:“那不行,當年他們既然不要了自己的孩子,就說明他們不愛這個孩子,再說,養父母對她這麼好,以後就要好好報答她們,不能讓她們傷心。”

遊秀英不敢想象,若是瑤瑤知道自己並非是親生的,內心該有多麼失落。

遊秀英一再地向朱美承諾:“等瑤瑤20歲的時候,她心智已經成熟,到時候你想和她相認,我絕不阻攔,瑤瑤願意跟你也可以,我都不會計較,但是現在,我得為瑤瑤負責,請你不要去打擾她。”

眾人你一言我一語地說朱美太自私,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造成今天這樣的局面,都是她自己一手造成的,對婚姻不忠,對孩子不聞不問,這就是一切問題的根源。

朱美說自己也是迫不得已,她現在就是想要回女兒的撫養權,也願意拿錢出來補償遊秀英,遊秀英斷然拒絕,你給我再多的錢,我也不會同意。

朱美碰了一鼻子灰,沒有人同情她,也沒有人能理解她,她哭著離開了。

雖然只是暫時穩住了她,但是以她這樣的性格,估計並不會善罷甘休,一切答案只能交給時間。

現在,孩子大了,她又想要和女兒相認,卻從不為女兒著想,她是否能接受得了,她這麼做後果會怎麼樣? 這些,她都不去想,只知道,她找了女兒這麼多年,如今近在咫尺,沒有理由不相認,理直氣壯地認為,自己是親生母親就有這個資格。

跟這位養母比起來,她真是太失敗了。

作為一個成年人,生活中難免會有一些無可奈何的事,但是,只能學會去權衡,取捨,而不是意氣用事,要顧全大局。

但願這位母親能夠幡然醒悟,不要一錯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