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回憶才是最好的結局,傻瓜也都一樣,都逃不過悲傷

有本事咱倆結婚。愛的越多,那傷害就會越痛,他想要很多很多的愛,可是,無論他怎樣努力,最終都會被他所深愛的人拋棄……就像垃圾一樣被遺棄,以往的感情,廉價得連一塊錢一隻的麵包都不如……那一年,是誰三天三夜不眠不休種下滿塘荷花,是誰抱著支粉紅色的荷花說他喜歡我,是誰說會永遠保護我讓我開心。如果我們沒有重聚,也許我偕帶著他深深的思念活著,直到肉體衰朽。一個人最好記性不要太好,因為回憶越多,幸福感越少。二十歲時失戀不可怕,可怕的是三十歲之後才開始失戀。幸福,就是找一個溫暖的人過一輩子。我不知道一個人的一生可以有多少個十年可以給另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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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你最落魄時,才會知道誰是為你擔心的笨蛋,誰是形同陌路的混蛋。前世五百次的回眸,只為演繹那場與你的盛世相逢。生不對,死不起。若幾年後,我依舊神色黯淡,可否請你還我,我當年一廂情願,逼你收下的全部溫柔。無所謂就是不在乎,不重要就是沒放在心中。本以為我們會一直在一起,直到頭髮白了那一天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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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誰不這樣,跟我講什麼特別。她在寒冬臘月奔放,又在陽春三月凋落。好吧我放棄。越簡單的生活和日子,越會有幸福的味道,越容易品味到快樂的真諦。最難開啟的門是人心。亂了,散了,一切都結束了,關於愛,我愚昧的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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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帶我回到只有童話的日子裡?尋一夥相識,他一會咱一會。我喜歡愛笑的女生,就像你一樣。知道真相又如何?青澀年華里,我們都懷揣著各自的秘密,原諒了彼此的心機。當依靠的肩膀不在,當我的眼淚流乾,當我決定放手,我的心已不在。用心去創造才是作為人生最重要的價值。總是情不自禁的憂傷,於是慢慢學會了掩藏。我站得太久說的太久了我自己都累了,你怎麼還是聽不懂?我寫的太多了寫得太久了我自己都累了,你怎麼還是看不懂?喜歡某人,並不一定要成為戀人,有時候,能做朋友就已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