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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茅臺搶購活動,酒便利工作人員與消費者“起衝突”

原標題:舉辦茅臺搶購活動,酒便利工作人員與消費者“起衝突” | 賣酒狼觀察

近日,某電視媒體欄目曝光,酒便利舉辦搶購平價茅臺的活動,活動期間,有消費者花費了近百萬元購買1499元平價茅臺,但酒便利並沒有如約交付全部茅臺酒,消費者在與酒便利工作人員交涉中,甚至一度發生“肢體衝突”。

消費者表示,9月18日,他發現酒便利推出一款搶購活動,消費者只要花費950元購買一瓶紅酒,便有資格購買1499元的飛天茅臺酒一瓶。該消費者因為公司有用酒需要,所以購買了68箱紅酒與68箱的茅臺,花費近一百萬元。但是,酒便利只提供了24箱飛天茅臺,給出的解釋是,飛天茅臺沒貨了,並主動退還了44箱飛天茅臺的購酒款。

令消費者氣憤的是,另外44箱紅酒的費用,酒便利卻沒有退。消費者強調,參與活動本身就不是為了買紅酒,而且所購紅酒只是在這個活動期間才是950元/瓶,平常只賣45元。

文/賣酒狼團隊

經過消費者多次交涉,酒便利相關負責人表示,關於我們公司內部是否存在問題,我們會自查,關於退貨需求我們雙方需要簽訂協議,協議沒有問題的話,我們會按照協議流程進行退貨處理。最後,消費者表示,認可該解決方案,事件得以妥善解決。

量力而行,避免品牌形象受影響

對此事,業內人士認為大家當“引以為鑑”,搞搶購活動、促銷活動,都要在企業可控範圍內,從而避免類似事件發生,對企業形象、品牌形象造成嚴重困擾。

以此次事件為例,酒便利方面起碼在賣貨過程中就存在問題,不應該存在搞不清自己庫存的情況。當然,失誤的原因很可能是“一環扣一環”,一處細節的問題導致了最後的失誤,但這不可能成為對消費者解釋的理由,消費者也不會接受。

其次,儘管事件得到了妥善的處理,消費者也是十分認可和滿意。但整個過程是在媒體鏡頭下完成的,酒便利前期交涉“失敗”,也是一種能力不足的體現。本可以“小事化了”的退貨事件,卻讓媒體搬上了螢幕,對酒便利而言十分的不值得。辛苦建立的品牌形象,也因為這件事受到負面影響。

所以,搞活動必須可控,一是對工作人員要進行相應的培訓和嚴格要求,企業自身對參與活動的產品要有數量、質量的把關;二是活動流程、規則必須可控,不能出現規則漏洞;三是規模可控,很多活動並不是越大越好,事前應聚焦“活動目標”,以達到目標為最優結果,而不是以活動規模衡量成功與否;四是妥善開展售後服務,儘量避免和消費者發生衝突,影響品牌形象。

關注事後處理,輿情工作應走上日程

此外,如果說前期嚴控是為了避免事件發生,那麼後期“嚴防”則是在為活動增加一層保護罩。目前來看,對於各個型別的酒企而言,面對失誤導致的輿情事件,往往是缺少處置能力的,“嚴防”負面輿情事件的發酵,已經是可以走上酒企日常的一項活動。

首先一點,在資訊傳播速度越來越快的今天,訊息是“捂不住”的,遇事冷處理只會引來更多的流量關注;

其次,不管是多麼嚴謹的活動,都有可能出現“意外”與“失誤”,如何第一時間處理,如何第一時間對消費者進行回覆,都需要有一個專業團隊來負責;

第三,輿情監控對於酒企而言,同樣也是對自己品牌的重新認知,從媒體的報道、消費者評論中找尋自己品牌建設中的“好與不好”,從而及時調整品牌戰略、市場戰略,從而獲得更多的市場份額。

畢竟,從別人眼中看自己,往往更加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