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非法集資的打擊與預防從來沒有懈怠過,廣普大眾也知道非法集資的危害,但真要說對非法集資知之甚清,估計大多數人還做不到。
今天小諾就給大家說一說非法集資的定義與特點。
什麼是非法集資?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10〕18號),非法集資是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向社會公眾(包括單位和個人)吸收資金的行為。
非法集資有哪些特點?
非法集資行為需同時具備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四個特徵要件:
1、非法性: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
2、公開性:透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
3、利誘性: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
4、社會性: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物件吸收資金。
圖片來源:攝圖網
如何防範非法集資?
1、以“看廣告、賺外快”、“消費返利”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資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3、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以房”養老等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但不辦理企業工商註冊登記的;
5、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6、以“扶貧”、“互助”、“慈善”、“影視文化”等為幌子的;
7、在街頭、商場、超市等發放投資理財等內容廣告傳單的;
8、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群眾的;
9、“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伺服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繳納投資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