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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女局長貪汙被處死: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

「警示」女局長貪汙被處死: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

羅亞平在瀋陽被依法執行死刑。

「警示」女局長貪汙被處死: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

據人民網報道,科級幹部羅亞平,貪汙受賄金額達到驚人的6800萬元,被稱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貪汙案。她個人因為作風強悍,處事霸道,也被媒體稱為“女文強”。

羅亞平1960年12月出生在遼寧撫順郊區, 1987年,羅亞平透過關係調往順城區國土部門,從事土地審批工作。上世紀90年代末,房地產和商業用地的開發是當地重點專案,而此時的羅亞平已經擔任順城區發展規劃局(後來改為發展改革局)副局長,兼任區土地經營中心主任。

據媒體報道,面對態度強硬的釘子戶,開發商勸說無果,“土地奶奶”羅亞平卻敢帶人上街幫拆。

曾經在拆遷現場的人回憶羅亞平的瘋狂舉動,“對於那些怎麼說都沒用的拆遷戶,羅亞平用手指著對方的腦袋破口大罵,什麼髒話都敢說出口。這哪是一個女幹部,簡直就是一個潑婦。”

真正讓人記住羅亞平的並不是她的鉅貪,而是她的花邊新聞。

1990年,羅亞平看上了自己的頂頭上司、時任順城區國土局局長的桂思本。為了得到桂思本,羅亞平直接到桂妻單位又哭又鬧。後來,桂思本和妻子離婚,將羅亞平娶回家。兩年後,兩人因感情不和離婚。

羅亞平此後不斷揮舞金錢大棒,讓多個男人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第一個是小她12歲的葛鋒。羅亞平先提拔葛鋒做自己的副手,然後將葛鋒發展成情人。為了安心享受偷情生活,她拿出100萬元要求葛鋒擺平家裡的老婆。

初嘗甜頭的羅亞平還有更大的野心和追求。一天下班後,羅亞平走進順城區一名主要領導的辦公室,直言說道,“今晚你跟我走,我讓你發一筆小財。”在酒店喝過酒開好房後,羅亞平從包裡掏出5萬塊錢扔在床上,要求這位領導陪自己一晚。在錢、色的誘惑下,這名領導成為羅亞平的保護傘。

據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羅亞平涉案金額共計6800餘萬元。

2010年,驚動中央的遼寧撫順市順城區原土地局局長羅亞平因犯受賄罪、貪汙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

法庭用時15分,宣讀完宣判。羅亞平一直沒有說話,只是靜靜地聽著。當詢問其是否上訴時,羅亞平表示,“我不服,我要上訴!”

瀋陽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羅亞平在擔任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涉嫌貪汙、受賄3000餘萬人民幣,另有2800餘萬人民幣、69萬餘美元財產不能說明其合法來源,涉案金額共計6000餘萬元。

1960年12月生的羅亞平,遼寧省撫順市人,高中文憑。作為遼寧撫順市順城區國土資源局女局長,2009年庭審後一直沒有宣判。6千餘萬元,超過了震驚中外的“瀋陽慕馬大案”。羅亞平不僅重新整理了遼寧官場貪腐犯罪涉案金額的紀錄,而且她的案子甚至被中紀委領導批示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也就是後來民間傳聞的遼寧“三最”女貪官。

2008年3月25日,羅亞平被刑事拘留。2009年1月20日,羅案在瀋陽市中級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後來又陸續三次開庭,羅亞平的辯護律師都換了兩任。

成就羅亞平仕途的是國土局,可是羅亞平用心“經營”的卻是順城區土地經營中心。之所以選擇這裡,羅亞平有著她自己的考慮。

土地經營中心是土地交易的辦事機構,隸屬國土資源局垂直領導,受國土資源局委託,承辦轄區內的土地交易工作,它沒有國家的財政撥款,是國土資源局下屬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其最主要職能是負責轄區內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交易條件的初審、交易鑑證、稅費測算及代收,通俗來講,開發商和動遷戶若要發生土地交易,就必須在土地經營中心辦理相關手續,而且因交易產生的資金流動也必須透過該中心。

開發商為了徵用土地便到土地經營中心預存資金,而土地經營中心與開發商簽訂協議,按照單獨建賬、專款專用、多退少補的原則,支付給每一個開發商所對應的動遷戶,最為關鍵的是這些數額龐大的資金並沒有被列入國家財政系統,無人監管。

而羅亞平最看重的便是“無人監管”,一旦開發商將資金繳納到土地經營中心後,這筆錢的流向在很大程度上都由自己說了算。

不過,滑稽的是羅亞平在土地經營中心盤算的第一筆錢居然是自己老公王思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