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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歌為生可能會餓死?音樂版權潛規則背後,超50%的創作人掙不到錢

本文來源:時代週報 作者:塗夢瑩

創作歌手張力超今年30歲。他火過,由他原創的《我在南昌一個人》在短影片平臺播放超過千萬。

如今,他手上存著一些寫好的歌,但沒有時間製作,因為大部分時間他需要依靠商演與主持人等工作來維持生計。

這樣的音樂創作者很多,有些人創作的歌曲爆紅網路,但版權費每月卻只有幾百元,有些作品過於小眾,收回製作成本甚至需要十幾年。

不久前,曾為陳奕迅等歌手寫歌的知名創作人吳向飛因版權費問題,控訴環球音樂版權,即便是陳奕迅唱火的那首《路一直都在》,在環球音樂版權的費用清單裡,一年也僅為他帶來271元收入。

版權公司拿走了創作人大部分收入。“如果一直這樣,誰還會寫歌?”吳向飛忿忿不平,“寫歌,還不如撿廢品。”

另一面,網際網路巨頭之間的線上音樂大戰如火如荼。騰訊音樂曾為拿到環球音樂獨家版權,付出3。5億美元外加1億美元股權的代價;而2018—2020年,網易雲音樂三年累計購買版權的內容服務成本高達96億元。

聽歌的使用者並不吝嗇,騰訊音樂2020年全年營收高達291。5億元。

而隨著騰訊“欣然接受”並交出持有的網路獨家版權,音樂創作的使用者端、線上音樂平臺格局又將發生新的變化。

音樂創作人的生存狀況卻仍不樂觀。

中國傳媒大學釋出的《2020中國音樂產業發展總報告》顯示,有52%的音樂人沒有音樂收入,100%靠音樂收入的音樂人,佔比僅7%。

但音樂人數量在爆發式增長。據網易雲音樂資料,2020年,中國音樂人總數超過20萬人,同比增長100%。

近日,時代週報記者採訪多名音樂創作人。他們不悲不喜,平和地講述了自己的故事。

寫歌為生可能會餓死?音樂版權潛規則背後,超50%的創作人掙不到錢

(圖源:視覺中國)

張力超:

歌火過又怎樣,單靠音樂我可能會餓死

2012年,我發行了第一首歌。當時還是個大學生,利用課餘時間參加校外唱歌比賽。得到名次後,我把獎品賣掉,換成現金,用來發行自己的歌。從大二到現在,也陸陸續續發行不少原創歌曲。

2018年,《我在南昌一個人》火了,這是帶有地域情懷的一首歌,有點像趙雷的《成都》。這首歌在抖音的播放量超過千萬,每十個南昌本地抖音使用者,就有八個人用這首歌當過背景音樂。

可歌火了,我還是沒像樣的收入。酷狗、網易雲音樂和QQ音樂幾大平臺合起來,每個月給我的版權費只有400—500元。

倒是在最火的那段時間,演出機會多了起來。一個月演出6—7場,平均每個星期都有商演,規模小的有一兩千人,大的上萬人都有,月收入翻了好幾倍。

那個時候,身邊也突然多了很多所謂的朋友,每天都有人請吃飯,想認識我。熱度過了,那些朋友全不見了。歌火了,我也被罵過,有一些人覺得我是為了消費南昌寫的歌,也有人覺得我抄襲《成都》,但事實上,我的歌發行更早。

現在,我的演出機會不多,平均一個半月一場,甚至更少。本來7月有一場,如果能夠順利演出,我後兩個月的房貸就有下落了,但演出取消了。

寫歌為生可能會餓死?音樂版權潛規則背後,超50%的創作人掙不到錢

(張力超 受訪者供圖)

這麼多年來,我最遺憾、最心酸的事就是沒讓母親看到我上電視。2017年,央視有個節目找我錄製,前期需要拍攝故事。當時,母親身患癌症,節目組還讓我去醫院拍採訪影片,母親覺得很欣慰,兒子能上央視,但最後這個節目卻沒有讓我參加。

不久後,母親去世了,她沒有在電視上看到我的演出。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這件事,這是我的心結,可能一輩子都過不去。

為了完成母親的遺願,我意識到要儘量先去實現結婚、生子的人生大事,音樂夢想要稍微緩一緩才行。很多歌都已經寫好了,但是我還沒有錄,更沒有製作和發行。因為現在生活壓力非常大,每個月都有房貸。

單靠音樂,我可能會餓死。據我所知,大多數同行都是這樣,都要去找一些其他的方法維持生計。除了商演,我還接主持人的工作,在抖音拍影片接廣告。

寫歌為生可能會餓死?音樂版權潛規則背後,超50%的創作人掙不到錢

(張力超 受訪者供圖)

不管怎樣,未來我還會堅持做音樂,人活著一定要有信仰,要有熱愛。只是在堅持愛好的同時,要能夠養活自己,這是最基本的。如果一直沒飯吃,有什麼時間和精力追求所愛?

張瀚元:

沒錢坐公交,我的鼓手朋友揣著餃子跑幾公里回家

我今年42歲,畢業於師範院校的音樂專業。20年前,我放棄了音樂教師的工作,來到北京。算起來,我在音樂創作這行摸爬滾打了26年,但說實話,前15年只是一個積攢過程,包括能力、圈子和經驗。

其中有10年,我是靠在酒店彈鋼琴維持生計。

2001年起,我在北京很多酒店酒吧彈鋼琴唱歌,每天在固定時間彈,一個月可以拿到幾千元。王府井有一家很知名的五星級酒店,我足足在那彈了十年零三個月的鋼琴。

在這漫長的時間裡,我努力找機會讓自己的作品能夠有更多人聽。

終於,機會來了。2009年,有朋友投資一部電影,製作完成後需要主題歌,在歌詞確定的情況下,我的譜曲成功被選用,那首歌由當時該片的主演BOBO組合演唱,組合成員就是現在大家熟知的付辛博和井柏然。

2010年左右,我迎來音樂生涯的重要轉折點。機緣巧合下,認識了知名歌手周豔泓,當時她的公司正準備簽約新人,我把創作的二十多首歌發給她,她聽後很欣賞,於是便和我簽了7年合約。這之後,我才慢慢成為一位職業的創作人,但其實在這之前,我寫歌已經有15年的時間。

現在,我的主要工作是寫歌以及音樂製作,雖然在圈裡知名度沒有大咖們高,但不可能每個人都是周杰倫。作為音樂唱作人,靠自己能力在業內有一個小小的位置,已經很好了。

寫歌為生可能會餓死?音樂版權潛規則背後,超50%的創作人掙不到錢

(張瀚元 受訪者供圖)

這一行真的很殘酷。早年間,我和朋友們組建樂隊,但沒多久因為生存問題解散,解散後我就去做了鋼琴師。那年元旦,我在路上碰到了樂隊的鼓手,我問他去做什麼,他說自己身無分文,還沒有吃飯,於是他去朋友家拿吃剩的餃子。因為沒錢坐車,他用塑膠袋裝好餃子,揣在兜裡,準備一路小跑兩三公里,回到住的地方去。

只要想起這個事情,我就特別難過,能夠堅持做音樂真的太難了。像我這個鼓手朋友,樂隊解散後不能獨自演出,非常落魄。音樂這一行,不像別的行業可以很快就業,尤其是詞曲創作人,在創作前期階段,如果沒有知名作品,很長時間都會是孤單寂寞又經濟窘迫的狀態。

尤其如果是原創的歌曲,想要自己發行從而獲得版權收益,背後沒有大量資金投入,沒辦法實現。“一首歌很可能10年才能拿回製作成本,因為不火的歌,每個月收益可能就幾十塊,甚至幾塊錢。”

我當年在石家莊一個培訓班做音樂老師,前後帶過100多名學生,他們後來大部分去北上廣發展,多年過後,這100多人當中,堅持到現在還在做音樂的,不到5個人,其他人都因為各種問題轉行。

我感覺現在音樂圈就像大雜燴,什麼型別都有,總體來說,一片繁榮。每個人只要有音樂夢想,就能成為自由的音樂人,用各種平臺宣傳自己的作品,但背後也會浮現一些問題。

比如門檻降低,導致粗製濫造。很多人並不專業,在裝置、製作各個環節都無法做到精良水準,導致很多音樂作品五花八門、參差不齊。

Sukey:

我們的歌放在音樂平臺上,但幾乎沒有收入

2014年,我16歲,在國內一個48系女團,屬於組合的三期生。在女團的幾年時間,會接一些商演演出,或者在專屬劇院裡唱跳。當時,女團概念還不算很火,我們是和日本知名明星女團合作的姐妹團。

在女團,收入不算高,我不是頭部成員,就是包吃住,工資接近白領水平。隨著年份增加,會逐步增加一些基本工資,另外就是看公司安排的外務拿提成。

寫歌為生可能會餓死?音樂版權潛規則背後,超50%的創作人掙不到錢

(Sukey的女團時期 受訪者供圖)

退團之後,最大感受就是變得自由,心態上挺輕鬆,身份上沒有那麼多限制。以前要費盡心思做偶像,甜美青春,很多風格都不能嘗試,現在可以了。

但現在最主要的壓力是,收入不穩定。

這幾年,我一直在做獨立音樂人,也有自己的樂隊,但還會接其他工作,比如平面拍攝、兼職鋼琴老師等。我很清楚知道,如果只是純搞樂隊,很難有穩定的收入。

說實話,大部分獨立樂隊的歌曲還沒有辦法依靠歌曲版權獲得可觀收入,我們也不例外。我們的歌放在網易雲音樂平臺上,但幾乎沒有收入。

演出收入也微乎其微。在上海,我們樂隊會受邀請在LiveHouse演出,幾百人左右的小場地,門票在40—50元,就算門票全部售罄,除去場地費用和其他成本雜費,樂隊每個人平分下來就幾百塊錢。

更多時候,樂隊是以兩個人形式演出,如果接到稍微大一點的商演,也會組五人陣容。一場規模還算不錯的商演,經過中間經紀人談判,再分到我們手裡,每個人能有2000元左右。如果是特別火的樂隊,中間介紹人後抽成更多。

寫歌為生可能會餓死?音樂版權潛規則背後,超50%的創作人掙不到錢

(Sukey在樂隊演出 受訪者供圖)

最近演出比較少,我接了一個音樂劇,跟劇組籤2個月的短期合同,每天早上八點之前起床,要趕很久的地鐵,和白領們一起上班。

對於流量和人氣,我不再抱太大的希望,順其自然。從參加女團到現在,這麼多年,我的心態也在不斷經歷變化,不會再渴望一夜成名了。

其實這兩年國內有很多樂隊特別紅,但也是有一個受關注的曲線,大多數樂隊出場費總有一天會隨著熱度降下來,那個時候又要以什麼為生呢?

熱度都是錦上添花,還是把音樂做好,把生活過好吧。

蘇杭:

18年前賣歌賺了3000元,感覺像暴發戶

在這行二十多年了,也認識不少人。比如同在安徽的許嵩、李榮浩,2005年時,我和他們經常互動交流,那時李榮浩的音樂DEMO已經非常棒了。他們剛開始也不火,但是後來慢慢發展得比我好,我就開始反思。

反思過程中,回溯自己的經歷,其實我很早就開始賣歌了。

2000年,我在網路上接觸到錄音,就開始研究如何把自己的音樂利用網路推廣。在那個年代,如果不是明星和歌手,很難透過自己的能力發行音樂作品,因為太昂貴了。但那時候我就開始利用網路,在一些音樂平臺釋出自己的作品,也透過各種朋友介紹關係,慢慢融入圈子。

2003年,我第一次在網路上以3000元的價格賣出自己原創的歌曲,當時,在我們安徽的小縣城,公務員一個月工資才800元,賣歌的錢讓我有種暴發戶的感覺。

這筆錢在當時用來幫我父親的印刷廠週轉了某次資金壓力。從此之後,家人再也沒有反對過我做音樂。

在安徽縣城老家的時候,還是小打小鬧。我組建過一個樂隊,純粹是為了玩,每次湊錢承包劇院做演出,大部分的票免費送。

寫歌為生可能會餓死?音樂版權潛規則背後,超50%的創作人掙不到錢

(蘇杭和他的樂隊 受訪者供圖)

2004年,樂隊宣佈解散,我一門心思投入到音樂創作和學習中,陸陸續續賣出了很多作品,最高價格的一首歌,賣到3萬元。

之後就去了北京、廣州,先後簽了3家唱片公司。但到了2013年左右,感覺自己做了十幾年音樂,卻賺不了多少錢,我開始思考原因。

寫歌為生可能會餓死?音樂版權潛規則背後,超50%的創作人掙不到錢

(蘇杭 受訪者供圖)

冷靜分析之後,我開始明白在整個音樂行業最上游掌控資源的人,也就是做版權的公司,資源在這些公司手裡。相比之下,大部分音樂人肯定是賺不到錢的,所以我開始轉型做版權。

2015年,我創立了名為蘇咖音樂的版權公司,開始做有關音樂版權的服務,音樂人、唱片公司、版權投資人、版權方都是我的服務物件。在接觸版權這幾年,我意識到很多音樂人不瞭解相關版權知識,這不利於他們的生存發展,因為音樂人最基礎就是要依靠作品吃飯。

現在,我會在抖音以“蘇小咖”的筆名身份釋出版權知識科普的影片,希望可以讓更多的音樂人瞭解版權知識,能夠有版權意識,不要讓自己辛辛苦苦做出來的作品,淪落到一文不值。要讓大家知道,只要作品足夠好,是可以透過版權得到好的收益的。

這一行好壞參半。一方面,國內音樂市場有大量機會能夠給年輕音樂人發展,但是由於大部分是純商業化運作,和音樂人的理想主義有衝突;另一方面,資本壟斷資源,音樂人的收入待遇並不公平,好的機會資源,依然掌握在少數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