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理由千千萬,不喜歡了最直接。
好像每一份感情都會有一個非常固定的發展模式。開始的熱戀,各種山盟海誓,相處的平淡,各種相互嫌棄,分開的糾纏,各種不甘不捨。
獨有一種感情最意難平,彼此喜歡,卻再也沒法如初。曾愛
的
時候也轟轟烈烈過,也不顧一切過,也對未來憧憬過,堅定地以為可以一直一直走下去。
感情就是這樣,有人因為膩了分開,有人因為深情放手。倘若真的面對分開,但願我們都可以應付自如。
在愛情裡面,我們更多的是希望能和對方走入婚姻的殿堂,收穫一份屬於自己的愛情,但有時候,會發現大多數的愛情會以分手為結局。
但是分手是因為不喜歡嗎?
我覺得不是,就像《愛情公寓》裡的宛瑜和展博,曾經那麼相愛的兩個人,最終也沒走向婚姻的殿堂,而是兩人相隔一方,但其實他們還是深愛著對方,卻無法在一起。
兩個人在一起肯定是因為快樂 但是相處久了 發現有很多摩擦解決不了或者是難以忍受 要說這時候還喜歡嗎 肯定的 但是 從長遠看 繼續喜歡下去會讓人失了自己 你也不可愛了 我也不幽默了 所以分開對兩個人的未來都好
我還喜歡你 但是我們不合適了
兩個人在一起因為喜歡 在一起後才能知道合不合適 合不合適決定我們的未來,大家都會選擇有利於自己的發展方向!
有時候讓她失望積累太多造成的吧,喜歡過想忘掉談何容易,只是當失望與希望的天平徹底傾斜的時候,會拼了命想要逃,看不到希望,看不到未來,沒勇氣再去面對,所以是不喜歡嗎?應該不是吧,只是怕了吧……尤詠慈的那一句我決定去米蘭了,是下了多大的決心想要逃離,再相遇是卻滿是遺憾和感謝……
有太多太多的原因導致相愛的情侶分手了,例如:家庭,事業,異地等等,所以分手不一定是因為不喜歡,但是不喜歡了一定會分手
無論我們最後的結局會怎樣,即使我們的身邊人最終不是那個人,但是也希望我們在一份愛情裡面勇敢的相愛,不顧及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