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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14個月!鎮海一違建陽光房終於拆除

歷經14個月!鎮海一違建陽光房終於拆除

陽光房的屋頂和牆體(紅框內)被拆。(鎮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蛟川中隊提供)

在寧波民生e點通群眾留言板的網友訴求中,有一些網友投訴的髒亂差頑疾,因部門受理許久沒有答覆而懸起了“紅燈”。這些“紅燈”或許只關係一些“小事”,但損害的卻是我們寧波的形象。

追蹤“紅燈”,直至問題解決!在此,我們誠邀您一起跟進,及時反饋並督促髒亂差現象的“整改”與“未整改”。相關情況,我們會每週一在本版與大家分享。

歷經14個月!鎮海一違建陽光房終於拆除

鎮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於2月14日送達當事人的決定書。(該局提供)

週一見!美麗寧波,我們一起努力。

近日,記者從鎮海區蛟川街道獲悉,鎮電小區一區2幢一樓的違建陽光房被拆除。仔細盤點,從網友發帖投訴至陽光房被拆除,鎮海區相關部門介入查處此事竟有14個月之久,可見其中所耗費的行政資源有多少。

去年1月11日,網友“汗血馬”在寧波民生e點通群眾留言板發帖反映,在上述位置居民違法搭建陽光房,房頂距二樓陽臺只有1米左右,樓上居民的人身、財產安全難以保障。

幾天後,鎮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跟帖回覆,執法人員多次要求當事人自行拆除陽光房,但當事人拒不整改,該局已根據資規部門認定違建的回函,對當事人的違建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之後,網友多次跟帖追問程序。該局則回帖稱,該案已進入行政處罰程式。

今年1月,記者從鎮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瞭解到,去年11月9日,該局向區政府申請強制拆除陽光房。今年1月7日,鎮海區政府下發強制拆除違法建築通知書,責成該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為執法主體、蛟川街道為拆除違法建築實施單位。

2月14日,鎮海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將《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送達當事人,同時抄送至蛟川街道。其上寫明,當事人搭建陽光房之前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相關規定,該局決定於5月11日前強制拆除這一建築物,如當事人對這一決定不服,可自收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鎮海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6個月內向鎮海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之後,當事人未提起行政複議或訴訟。

3月9日,蛟川街道及屬地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前往現場,拆除了資規部門認定的違法建築,包括構成陽光房的屋頂和牆體。

歷經14個月,8月2日,記者回訪發現,鎮海區相關政府部門拆除的陽光房未被重建,樓上居民的安全隱患終於得以徹底消除。

整治違建問題需要速度

鎮海這個投訴已久的違建問題終於得到解決。欣喜之餘也有期盼:希望問政平臺上其他“紅燈”已久的違建也能早日被這樣“閉環”。

有關違建的投訴一直是寧波民生e點通群眾留言板上的一大焦點。今年1月1日至今,平臺收到的“違建”類投訴共有1200餘個,主要涉及住宅小區內違建、城區沿街違建及農村地區違建。其中,住宅小區的一樓、頂樓、公共綠地、過道走廊、裝置平臺、車庫車棚等,成為違建投訴的重災區。相關統計還顯示,目前仍未有迴應的違建類“紅燈”問題有110個,其佔比遠遠高於平臺的總體“紅燈”率。

日照充足、空間寬敞、起居愜意,最好還有花鳥魚池相伴,這是人們對住的美好向往。為了住得舒心,部分市民在房屋裝修時便將目光放在了對一些非居住空間的“拓展利用”上,並由此帶來不少社會問題和危害。

安全隱患,是違建最大的衍生品。違法建築一般指未經用地或者規劃許可擅自修建的建(構)築物,包括經竣工規劃核實確認或者取得房屋產權證件後擅自新建、改建、擴建的建(構)築物。這些“長”在正規建築外的附屬品,由於先天未與“母體”形成一體化設計,不僅外形突兀、缺乏美感,最關鍵的是缺少專業機構的參與,存在極大安全隱患。如自行搭建的屋頂陽光房,或無法承受強颱風考驗;如將裝置平臺包進房間,不但承重、防水、隔音隔熱等無法有保障,還侵佔室外裝置空間,讓空調外機等大型裝置不得不高懸於高樓外牆之上;如圈佔走廊過道作門廳等,一旦遇上火情,就會給逃生和救援帶來重重障礙……

激化鄰里矛盾,是違建必定會有的“併發症”。硬化小區公共綠地修建的“私家花園”,侵犯了其他業主的權益;封閉走道連廊,影響了中間套業主的通風和採光;將不具有防水、排煙功能的區域改建、擴建成廚房或衛生間,將給左右四鄰帶去油煙和滲漏水的困擾……個人利益受損,必然引來鄰居強烈抗議。雙方一來二往,小問題變大矛盾,為小區和諧共建埋下隱患。

助長利己主義歪風,是違建的“袖裡刀”。當一部分人毫不考慮他人利益,肆意違建並樂享其成,必將帶來更多人的模仿和試探。違建的閘門一旦放開,利己主義便如洪水漫堤,對提升市民文明水平,對示範和培養下一代,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

有損城市發展,則是違建的終極惡果。違建,好比惡性腫瘤,若沒有在發現時立即處理,勢必會野蠻生長,最後在整治時必將費時費力,消耗大量政府資源。拆一個陽光房,需14個月才能完成,其間還投入了街道、資規、綜合行政執法、法院、區政府等多方力量,從上門勘察、協調、立案、通知整改到強制執行,經過層層手續,數次流轉。一個違建尚且如此,何況更多?讓有限的政府資源大量消耗在對違法行為的矯正和治理上,必將給城市下一步發展“拖後腿”。

為此,整治違建,需要速度。

有速度,才能阻力小。違建本身也是一項建設投資,既然先天不合法,遲早面臨拆除的下場。若執法部門及早叫停和警示,違建者投入小,為免日後竹籃打水一場空,自然配合度高。

有速度,才能剎住違建之風。小區交付後,許多業主往往在同一個時期進行裝修,互相取長補短在所難免。若在一家違建之初“早發現早切除”,必將對其他業主的類似行為產生震懾,剎住這一區域的違建歪風,從而避免更大的行政資源和執法力量投入。

如何加快速度,需部門用巧勁兒。

鎮電小區拆違用了14個月,雖然結果是好的,但在這14個月期間,或許又會有人有樣學樣,搭出多個類似的陽光房。為提高違建事主拆違的自覺性,北侖區“三改一拆”辦、區住建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多部門聯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透過凍結多次拒不整改的違法業主的房產交易,有效遏制了違建勢頭。

整治違建,考驗的不僅是部門的速度和行動力,還有知法、用法的腦力,希望越來越多的巧勁兒被貫穿運用到執法流程中,把違建消滅在萌芽狀態。(張楓)

好訊息多一點

匯誠南路兩側人行道

8月2日,編號為“7803286”的網友:奉化匯誠南路兩側人行道已破損很久,無人維修。

8月11日,奉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匯成大橋上的人行道目前已經修復。

歷經14個月!鎮海一違建陽光房終於拆除

匯成大橋上的人行道修復。(引自部門回覆)

富春江南路部分路段

7月27日,網友“鄉下人992”:富春江南路部分路段雨後積水嚴重。

8月9日,北侖綜合行政執法局:排水中心已安排工作人員實地查勘,現已完成淤堵雨水口清理。

陸埠鎮環鎮南路60號

7月26日,網友“wuq123”:陸埠鎮環鎮南路60號附近下水道溝蓋可不可以補一下?溝蓋間隙很大,電動腳踏車輪胎會陷在裡面。

8月3日,餘姚陸埠鎮:已經派養護單位修補。(廖業強易民)

【來源:中國寧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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