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需要與罪惡感:你可以表達自己的需要嗎?

前文說到了,深度的怕麻煩哲學,都是在生命早期、在家庭中建立起來的。

健康的情形是父母心中的愛意和熱情,他們會帶著歡喜去滿足孩子,這樣孩子就會帶著自信和一點理直氣壯的勁兒就要幫助、要愛。

活力流動起來後,才能享受到熱情流動的感覺的美好,誰付出誰索取,誰對誰錯,其實都不重要。

需要與罪惡感:你可以表達自己的需要嗎?

為什麼怕表達需求?

對於一個怕麻煩的人來說,表達需求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例如,武老師的一位親戚,他們都覺得他這輩沒怎麼求過人,不過這不可能。

一個人至少一輩子總有那麼幾次求人的時候,但這位親戚肯定是非常少求人。武老師問他:“為什麼對你來說,求人這麼難?”

他想了想說:“一旦被拒絕,就會產生非常嚴重的糟糕感覺。”這些糟糕的感覺,有非常豐富的情緒層次。

首先是羞恥,會讓人覺得非常丟面子。

其次是暴怒

,像武老師的這位親戚一點點拒絕都不能承受,是因為背後藏著全能感,一旦表達需求,就必須被滿足,否則有全能自戀性暴怒。

糟糕的感覺裡,還有失望、絕望和與悲傷。他成為這個樣子,那必定是因為他無數次體驗過渴望不被滿足,於是渴望變成失望,變成絕望,而這是巨大的喪失,也會導致悲傷。

“需要有罪”和“我有需要”

這些複雜的負面情緒,可以概括為非常簡單的邏輯:

1。需要有罪;

2。我有需要。

圍繞著這兩個部分,可以分出好人與壞人。壞人,或者是我們常說的小人,似乎沒有第一部分“需要有罪”,而只剩下“我有需要”並且不擇手段去追求需要的滿足。

不過這並不是真的,這樣的人只是不能很好地意識到第一部分,同時也會將它傳遞到別人身上,“你這麼笨蛋,活該被我利用”。

需要與罪惡感:你可以表達自己的需要嗎?

最嚴重的時候,壞人不僅要剝削好人,還要將好人逼到絕境,因為“你這麼笨蛋,你該死”。

相比之下,好人似乎沒有了第二部分“我有需要”,而只剩下“需要有罪”的這種感知,所以他們會壓抑自己的需要。

不過,這也不是真的,好人仍然有需要,並用巧妙的方式來追求,什麼方式呢?透過滿足別人。

例如有這樣一位媽媽,她對自己極為苛刻,簡直是一個沒有任何需要的人,可她帶女兒去超市時會對女兒說:“挑吧,你愛吃什麼咱們就買什麼。”

女兒買了自己喜歡的零食後,她還會挑一些更昂貴的零食,以此來表達對女兒的在乎。

可是,回到家後,媽媽覺得女兒吃零食的樣子很貪婪,於是爆發了,居然又指責女兒:“你知不知道我們家日子多難過,你為什麼這麼貪得無厭?”

這種情況下,如果你拒絕好了媽媽的付出,那會如何呢?

需要與罪惡感:你可以表達自己的需要嗎?

負罪感需求的滿足

在這個案例中,媽媽是好人,她壓抑自己的需要,顯得似乎真的沒有什麼需要,但她透過過度滿足兒女的需要來釋放自己心中蠢蠢欲動的需要。

然後又將“需要是有罪的”這種感覺轉移到兒女身上。武老師自己作為經典的濫好人,也有這個問題。

大學的時候,他喜歡一個女孩,覺得她配得上用最好的一切,他曾經想象自己掙很多錢,給她吃最好的、穿最好的、用最好的,但同時他又覺得她是個“壞女孩”。

我們常說“飲食男女”,性與吃,的確是兩個最基本的需求。如果說飲食的需求是有罪的,那麼男女的需求就更是如此了,常常有各種顯露的、隱藏的罪惡感。

但是,性的需要和飲食的需要一樣難以戒除。那麼,怎麼辦?

最好的方法是,我勾引出你的需要,你因而來需要我,我也順帶得到滿足了,但我卻說,你是壞蛋。

一些電影中,常對這樣的心理,有非常極端的刻畫,在生活中不多見,但一般程度的表現,生活中比比皆是。

需要與罪惡感:你可以表達自己的需要嗎?

武老師在讀心理學研究生時,對調情有一個定義:兩個人,不動聲色地調動彼此的情慾,而自己不為所動,誰先動了情慾,誰就輸了。

情慾是有罪的,情慾是不可遏制的。所以,透過勾引對方的情慾來釋放自己的情慾,又透過打擊對方的情慾來轉移自己的罪惡感。

男人覺得是女人喚起了他們的情慾,所以在男權社會,男人們可以理直氣壯地說:紅顏禍水。

女性也有同樣的矛盾,或者說更矛盾的心理,男人們將她們視為性物件,但男人又希望她們徹底沒有性慾,最好是純潔的。

因而女人就要表現的清純,甚至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有性慾的。所以武老師認為,

關鍵不是消除性,關鍵是認識圍繞著性的負罪感

我們真的需要學習,看到自己周圍圍繞著需要建立起來的負罪感,然後帶著負罪感去滿足自己的需要,然後去體驗需要這股能量在關係中流動的感覺。

催眠大師艾瑞克森有一個經典的案例。有一位女士,她能享受性,但總有強烈的罪惡感,這份罪惡感會帶給她各種痛苦。

需要與罪惡感:你可以表達自己的需要嗎?

艾瑞克森是怎麼處理的呢?他給這位女士講了完整的性愛過程,講的繪聲繪色,這位女士在治療中體驗到了快感,而且非常享受。

等治療快結束的時候,艾瑞克森對她說,我們每個人都在享受罪惡的性,你也可以。同時,武老師也補充了一下,

可能只要有需要,一定的罪惡感是不可避免的

我與你,我與它

猶太人哲學家馬丁布伯說,關係有兩種,一種是我與你,一種是我與它。當我將你視為需滿足我需要的工具和物件時,這一關係就是我與它。

當我沒有任何期待與目標,帶著我的全部存在於你的全部存在相遇時,這一關係就是我與你。所以只要有需要在其中,就意味著關係被降格為“我與它”。

一天,有快遞員給武老師家送一份快遞,他收到快遞後說了一聲謝謝。他走之後,武老師回憶時發現,儘管事情是剛剛發生的,但他的樣子已經變得非常模糊。

因為,他和他沒有相遇,對武老師而言,見面那一刻他就是一個“快遞員”,滿足了他正在進行的一種需要。

如此一來,他就沒有拿出他的全部存在去碰觸他,於是他對他來說就是很模糊了。

需要與罪惡感:你可以表達自己的需要嗎?

想到這一點後,他看著他最愛的加菲貓阿白,那一刻他突然明白了,儘管它對他而言是很清晰的,但他和它仍然是一種需要與被需要的關係。

他喜歡它的可愛,而它也一直扮演可愛樣兒和他打交道。想清楚這一點後,忽然間,他好像穿透了一切,看到了阿白的全然存在。

很有趣的是,接下來一會兒時間裡,阿白與他形影不離,他走到哪兒它跟到哪兒,而這時他們彼此之間是沒有任何需要的。之前,這種事只發生在它需要他的時候。

需要是有罪的。所以,很多修行的人會斬斷關係,獨自一人待著。

這是一條路。但是如果境界不夠時,獨自待著會受到兩個挑戰,一個是飲食,一個是男女。

飢餓中,胃液會吞噬內臟,而慾火,也可以讓一個人走火入魔。

孤家寡人常常是一個奢望,需要或慾望總是會逼迫你去建立關係。因此我們可以說,欲求是一個粘著劑,將我們彼此粘到一起,直到你完全找到真我。

需要與罪惡感:你可以表達自己的需要嗎?

如果說,“我與你”的關係是根本的神聖關係,那“我與它”的關係就像是有原罪一樣,而我們是可以在“我與它”的關係中前行,讓一切流動,同時覺知“它”,而不斷走向“我與你”的境界

總結

1。對於一個怕麻煩的人來說,表達需求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為一旦被拒絕,就會產生非常糟糕的感覺。

這些糟糕的感覺,有非常豐富的情緒層次。首先是羞恥,其次是暴怒,還有失望、絕望與悲傷。

2。圍繞著“需要有罪”和“我有需要”這兩個部分,可以分出好人與壞人。壞人似乎沒有“需要有罪”,而只剩下“我有需要”,並且不擇手段去追求需要的滿足。

其實這並不是真的,這樣的人只是不能很好地意識到第一部分。

3。我們需要學習,看到自己圍繞著需要而建立起來的負罪感,然後帶著負罪感去滿足自己的需要,然後去體驗需要這股能量在關係中流動的感覺。

4。欲求是一個粘著劑,將我們彼此粘到一起,直到完全找到真我。只要有需要,一定的罪惡感是不可避免的,但我們可以在這樣的關係中前行,讓一切流動,不斷走向“我與你”的境界。

需要與罪惡感:你可以表達自己的需要嗎?

思考

突然想到了,身邊一個同事。他被公司扣了錢,他的表現形式是說,錢沒多少,但是公司怎樣怎樣啊。但實際上,他很在意被扣錢的這件事情。

其實在我看來,沒有人會不在意自己的利益是否損失這件事情。這並不是什麼難以承認的事實,但好像在他看來,談錢,是一件不太好的事情,就是利用其他來代替。

在這個過程中,他其實是有需要,可能是需要別人尊重他,可能需要他的利益不受損失,但表達出來,總會是另外一個樣子。這跟他的真實需要有偏移,有沒有可能,這也是一種表達需要時的一種障礙。

與他相對,我現在越來越能順暢地表達自己的需要了。我之前幻想自己演講時,會幻想出各種美好的結果,我這次幻想時,就出現了,如果說完了下面鴉雀無聲,那我可能會要鼓勵掌聲什麼的。

壓抑自己的需求,走在“我與它”的路上,讓一切流動,追求“我與你”的關係。有需要本身不是問題,需要帶來的罪惡感才是。但是需要跟罪惡感就像是相生相伴的。

需要催促我們彼此間產生關係,避免讓一個人活在孤島中。願你有一個自己說了算的人生。

謝謝你的欣賞,觀點來自《武志紅的心理學課》,對於本文內容,你有其他觀點嗎?歡迎留言和我一起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