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男子組團搶劫50餘萬,逃亡13年終落網!判刑十二年

男子覃某組團搶劫50萬,逃亡13年終落網。2021年6月,覃某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

2006年,覃某從韋某(已判刑)得知,他手裡有何某的把柄,隨便可以勒索他100萬,他不敢報警。決定一起打劫何某。

同年8月15日,覃某夥同黃某、滕某(二人另案處理)駕車一起到柳州市柳北區,以假冒抄水錶為名,約何某見面。三人合力將何某控制,將他蒙上雙眼、封住嘴、雙手銬上手銬。

待天黑後,三人一起將何某押上車,前往寺山鎮的一個山洞,將何某拘禁,脅迫何某要錢。為了防止何某報警,逼迫何某抄寫承認行賄的字據。何某迫不得已將自己的一張農銀卡交給三人,當時卡上餘額9萬餘元。何某被迫以急用錢為由,電話向朋友易某借錢。易某與何某前妻商量後,立即存了41萬到何某的農行卡上。

截至2006年8月21日,分多次從何某的農行卡取款共499800元,取完錢後覃某等人分贓,何某被釋放。

男子組團搶劫50餘萬,逃亡13年終落網!判刑十二年

2019年12月27日,覃某被抓獲歸案,到案後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2020年4月25日,覃某的家屬代其退賠所獲贓款6萬元給何某,並獲得諒解。

柳州市柳北區法院審理認為,覃某與他人結夥共同使用暴力、非法拘禁等手段,以脅迫方式當場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搶劫罪。覃某的親屬代其退贓款6萬元賠償給被害人並取得諒解,可視為覃某有一定悔罪表現,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近日,法院判決覃某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六萬元。退賠被害人何某的經濟損失439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