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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訪辦主任貪汙受賄入獄,出獄當天設宴慶祝,當晚向舉報人“尋仇”後二進宮

原大冶市汪仁鎮政法委副書記兼信訪辦主任徐海波,曾因涉嫌犯濫用職權罪、受賄罪於2015年3月1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3日被執行逮捕。2017年7月5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

算上羈押日,在判決生效的五個月後,2017年12月17日,徐海波刑滿釋放了。但沒想到出獄當晚,因談論起被舉報事宜,其親友衝到舉報人徐一家中尋釁滋事,徐海波聞訊趕到現場後,也對舉報人進行了毆打,因此再次入獄。

近日,新文化報記者在梳理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黃石市下陸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徐海波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認罪認罰,且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最終,徐海波因犯尋釁滋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

信訪辦主任貪汙受賄入獄,出獄當天設宴慶祝,當晚向舉報人“尋仇”後二進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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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職務便利虛套還建房

在2011年至2013年,徐海波身為徐斌村委會主任、黨支部書記期間,曾因某工程與陳芬等徐斌村幹部組成小組,負責拆遷談判工作。

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2017)鄂02刑終136號刑事判決書上顯示,在2011年初,工程尚未開始時,徐建軍得知該工程要經過徐斌村,於是在工程選址範圍內搶建違章建築,後該違章建築被汪仁鎮政府組織人員強行拆除。

在拆遷談判基本完成時,陳芬與徐建軍找到徐海波等人,提出想以拆遷戶徐一的名義虛套房屋,來彌補被告人徐建軍違章建築被拆除的損失,徐海波等人表示同意。

判決書顯示,在陳芬、徐建軍、徐海波三人研商此事時,徐一已經跟徐斌村簽訂了拆遷補償協議。徐建軍先是做通了徐一的工作,拿新編制的拆遷補償協議給徐一簽字,並交由徐海波等人簽字確認,以徐一的名義成功虛套120㎡還建房一套。該套還建房經鑑定,價值為人民幣26。04萬元。

事後,陳芬、徐建軍為了感謝被告人徐海波的幫助,陳芬購買了一隻價值人民幣0。926萬元的黃金手鐲,送給了徐海波的妻子程晶,程晶隨後將收禮一事也告知了徐海波。

多次“幫助”徐建軍、陳芬並收受賄賂

2015年1月14日,中共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紀律檢查工作委員會對徐海波涉嫌違紀問題予以立案,後調查發現,徐海波不只一次利用職務之便“幫助”徐建軍、陳芬等人,並多次收受賄賂。

2011年,徐斌村建設安全飲水工程,大冶市水務局要求由正規水利工程公司承接,並委託徐斌村安排人員承建。徐海波推薦徐建軍承建該工程,徐建軍借用資質承包了該工程及相關配套工程。

2012年上半年,黃石經濟技術開發區投資對徐斌村水庫進行整險加固,並對該工程進行招標,徐建軍借用他人資質參與投標但未能中標。徐建軍採取堵路、告狀等手段阻攔施工,經徐海波協調,徐建軍獲得部分前期招標投資補償款。

2012年年底至2013年年初徐斌水庫整險加固工程期間,徐建軍藉機在徐斌水庫堤壩旁邊建起一棟超面積違章建築,後汪仁鎮政府要對該違章建築進行拆除,在徐海波的幫助下,由徐斌村證明該違章建築系徐斌村所有,該違章建築得以保留。

而在2011年至2013年間,在多個專案中的拆遷補償問題上,徐海波均對徐建軍、陳芬等人給予了“幫助”。徐建軍為了感謝徐海波,先後三次共計送給徐海波人民幣20。6萬元。而陳芬則在2013年4月給徐海波送去2萬元現金。

出獄當日擺酒慶祝卻鬧事

2017年7月5日,經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查實,徐海波犯貪汙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九個月,刑期從2015年3月18日開始計算。

2017年12月17日,徐海波刑滿釋放。出獄當天,徐海波在大冶市設宴招待親朋好友。

當晚,徐海波弟弟徐劍及徐飛、吳浩、吳建斌等人在汪仁鎮旺新漁莊聚餐。“我哥徐海波刑滿釋放,我家在旺新漁莊請客。”席間,有人提起徐海波被徐一舉報後被查入獄,徐飛在談論此事時說徐一曾舉報他家違建導致違建被拆除,此事被進入包廂敬酒的徐劍聽到。“吃飯過程中,徐飛說要去找徐一理論一下。”徐劍供述稱,當天酒後,他與吳浩、吳建斌三人先行到了徐一家中,在徐一家院子中看到其兒子徐亮正在刷車。

“我問他徐一在家嗎?他語氣不好地說不在。吳建斌、吳浩聽完後就對徐亮拳打腳踢,我上前去勸架,甘靜(徐亮的母親)就上來抓扯我,我用手隔擋,扯打她幾下。”徐劍說,最先動手的是吳建斌兩人,後來甘靜被徐亮拉進屋內了,再出來後,徐劍就叫徐亮下跪道歉。“吳浩、吳建斌在旁邊說了什麼我沒印象,徐亮就跪在我面前道歉了。”

徐海波稱,徐劍三人與徐亮及甘靜發生衝突的時候,他仍在漁莊內,直到弟妹明婕來找他,才知道弟弟帶人在徐一家中鬧事。據現場其他人證言,在徐海波趕到現場前,徐飛也到了徐一家,參與了毆打徐亮,並同樣要求徐亮下跪。

“我喊了兩個人前去阻攔。到徐一家時,徐劍他們仨在院子裡,徐一兒子、老婆在與徐劍等三人對罵。”據徐海波供述,看到徐劍與甘靜發生拉扯,他和徐亮分別去勸架,徐海波稱,徐劍讓徐亮下跪是因為舉報一事給他賠罪,徐亮照做了。而後甘靜從屋中衝了出來罵徐劍,二人又拉扯起來。其間,徐一老婆倒在屋內地上,徐劍因心臟病發作,昏倒在屋外院子中。

據徐亮回憶,徐劍醒來後,徐飛又讓其二次下跪。“我不肯下跪,他們將我按下去,讓我跪在徐海波面前。”徐亮被迫下跪後,接到妻子甘靜電話的徐一騎著三輪摩托車回來了,又起了新一輪的衝突。

“徐飛就上去把我爸的頭部朝車門撞了兩下,將我爸右邊頭部撞出血了,徐海波、明婕跟我爸發生了爭吵。”徐亮的角度沒有看到幾人後續是否還有動手。

據徐海波供述,“我和徐一發生爭吵並打了他一巴掌,明婕也和徐一發生爭吵並伸手朝徐一面部打了一下。”徐飛、吳浩、吳建斌三人圍住徐一,拉扯他下車,期間徐飛對徐一動了拳腳。

徐海波稱,在徐飛動手期間,他試圖勸阻三人,但未果,隨後幾人就離開了。

經鑑定,徐一、甘靜及徐亮皆在此事中受輕微傷。

次日再找舉報人“尋仇”並“索賠”

12月17日當晚,徐劍、徐飛等人去而復返,一直追問徐一舉報徐海波的事,並追問是誰出錢支援他上告。判決書中顯示,現場其他多人證言,徐一說是徐得出錢讓他去告。

徐劍等人得到答案後,再次離開。12月18日下午,徐得與其妻子一同被叫到旺新漁莊。見面後,徐得並未承認此事,只稱自己是借錢給徐一。

徐劍稱,表弟趙鵬認為徐得在狡辯就踢了他一腳,吳建斌也準備動手,被他與徐祥拉住了。“後來我跟徐得說我為此事去找徐一,結果我身上的一件皮衣扯破了,還把照片給他發過去了。”徐劍為此要求徐得賠償2萬元錢。“後來徐祥把這事告訴我哥了,我哥說我不該要這個錢,我說是想給徐得一個教訓。”徐劍及徐海波皆稱,在徐海波的勸說下,徐劍將2萬元錢還給徐得。

徐得證實,徐劍確實將錢還給了徐得妻子,並在還錢時賠禮道歉了。

一人自首 涉案5人皆認罪獲刑

據黃石市下陸區人民法院(2018)鄂0204刑初251號刑事判決書記載,2018年4月28日17時許,涉案人徐飛在家中被公安人員抓獲。

4月29日13時許,涉案人徐劍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

4月29日16時許,公安人員到吳建斌家中對其進行傳喚,因其不在家中,透過電話與其聯絡將其帶回公安機關。

4月30日11時許,徐劍的妻子明婕來公安機關領取徐劍刑事拘留通知書時,公安人員發現同行人員徐海波也是涉案人員,遂將徐海波帶至辦案區進行訊問。

5月4日凌晨1時許,公安人員在黃石市中心醫院6號樓11棟38號床將吳浩抓獲。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徐海波、徐劍、徐飛、吳建斌、吳浩為發洩情緒,逞強耍橫,隨意毆打他人,致使三人輕微傷,情節惡劣,被告人徐劍、吳建斌強拿硬要財物,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刑事責任。

2019年10月24日,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徐海波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徐劍有期徒刑二年;徐飛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吳建斌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吳浩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

(文中皆為化名)

新文化報記者 石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