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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入戶水管深夜爆裂,從5樓淹到1樓,責任該誰承擔

“樓梯間自來水管爆了,給住戶們造成損失責任該誰來承擔呢?”市民高女士覺得很冤枉。她說,今年 5 月份,她在甘井子區南關嶺街道姚盛園購買一套二手房,至今未入住。7 月 11 日下午高女士得知,樓梯間裡自來水入戶管爆裂,事發近一週,物業與自來水公司上門查驗後均表示,雙方不具備維修賠償責任,所有損失需高女士自行承擔。

走廊入戶水管深夜爆裂,從5樓淹到1樓,責任該誰承擔

自來水入戶管深夜爆裂,漏水滲到 1 樓

今年 5 月份,高女士在甘井子區南關嶺街道姚盛園購買一套二手房準備給孩子作為婚房,偶爾會前去打掃,暫時沒有居住需求。7 月 11 日,高女士下班後去收拾房子,進到屋裡發現地上有水,“立著的拖布浸滿了水,之後又倒了三次拖布水地面才幹爽些”。高女士說,清理完地面後,她感覺不對勁給物業打了電話,物業才在電話裡告知她,家裡自來水管凌晨漏水一事。

物業對高女士說,7 月 11 零點左右,有住戶回家在樓道里聽見有嘩嘩的聲響。該名住戶找到漏水點後,趕忙撥打了物業電話,物業隨後關閉了自來水閥。由於沒有高女士聯絡方式,事發後撥打前房主電話也未接通,才一直未告知。“夜深人靜,住戶就順著聲音一層層往上找,找到我家門口水管箱,發現水聲是從裡面傳出來的,趕緊撥打了物業電話。”高女士說,很感謝這位熱心的鄰居,如不是他的及時發現後果更是不堪設想。

高女士說,當天下午,就有樓下的鄰居找上門來,並說明了自家被淹受到的損失情況。“我家住在五樓,四樓被淹的最嚴重,不止牆壁漏水還淹了人家一個櫃子;三樓二樓被淹的較輕,甚至一樓棚頂都出現滴水現象。”高女士說,聽到鄰居們的反饋,自己也慌了神,“沒想到這麼嚴重,我挨家挨戶都去看了,此次漏水不僅自家客廳地板被泡,樓下鄰居們也損失不輕。”

高女士認為,樓梯間本就是公共空間,自己非長住戶,很難照顧到樓梯間水管情況,要自行承擔損失感覺很冤枉。高女士找到物業,物業回覆稱,應該是自來水公司負責。隨後自來水公司來人查驗後表示,在維修範圍外也不歸他們負責。

“樓梯裡的水管不屬於公共空間麼,現在不僅需要我自費維修還要自費賠償。如果是我自己家裡水管漏水導致樓下被淹我一定擔起責任,但現在樓梯間的自來水管爆裂,這個損失為何要我個人承擔?”高女士覺得物業在逃避責任,認為物業應承擔維修損失責任。

物業、自來水公司:管道為入戶管,不屬於負責範圍

7 月 15 日,記者電話聯絡南關嶺街道姚盛園所屬物業大北物業,物業黃經理表示,靠近入戶管道與物業無關,並且水費都是交給自來水公司,根據責任判定管道離入戶近的時候屬於個人負責。“目前說這個事不歸物業負責,個人家的水管個人管,需要住戶自行維修。”黃經理說。

隨後,記者又電話聯絡到大連自來水集團有限公司甘東營業分公司甘井子維修所,所長張洪斌表示,事發後,維修工人去到現場勘察,根據 2021 版《遼寧省城市供水用水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維修範圍“城市供水設施以結算水錶為界,結算水錶用水端以前的供水設施(含水錶),由供水單位負責維護;用水端以後的供水設施,由產權人或者使用者負責維護。”高女士破裂的管道屬於表後,應由產權人或者使用者自行承擔。

律師:物業未盡到管理職責

對此,全國“普法為民好榜樣”、北京市盈科(大連)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表示:若高女士家破裂的自來水管未在房間內,並非人為破壞且處於在樓梯間公共區域內,依照《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樓道屬於公共空間,造成損失應由整棟樓業主承擔,維修費用應提取整棟樓的維修基金。而根據《物業管理實施細則》,公共部分出現問題,物業沒有盡到管理的責任,所以也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半島晨報、39 度影片見習記者劉宣州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