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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和財險為什麼要分開?存在四大差異,分開是對投保人負責

在現實生活中,大家和保險接觸的頻率是越來越多。很多人會透過購買重疾險、百萬醫療險、壽險等來預防健康風險。同時,還有很多人會為自己的愛車購買車險,為自己的貴重物品購買盜搶險。

在投保過程中,比較細心的投保人會發現,保險產品分為壽險和財險,而保險公司也分為人壽保險公司和財產保險公司。

壽險和財險為什麼要分開?存在四大差異,分開是對投保人負責

很多朋友就有些好奇了,為什麼壽險和財險要分開,而沒有把二者混在一起?在這裡,梧桐君就來解開大家心中的疑惑。

之所以會把壽險和財險分開,主要是因為二者在四個方面存在很大區別。

保障標的不同

壽險是把人的生命或身體作為保險標的,在被保險人身故、傷殘殘、生病的情況下進行賠償,用金錢補償的方式來彌補被保險人健康方面的損失。

財產保險則是把財產的有形利益或無形利益作為保險標,在財產遭受損壞、丟失時,用金錢的方式來予以補償。

由於保障標的的不同,壽險所保障的生命是無價的,可以提供槓桿,讓投保人花很少的保費來獲得很高的保額。比如,花幾十元錢買的意外險,可以提供數百萬元的保障。

財產保險所保障的財產是有價的,保險金額最高就是保險價值。

產品性質不同

很多壽險保單具有儲蓄功能,存在現金價值,部分產品還可以加減保,辦理保單抵押貸款等。比如,兩全保險、增額終身壽險、年金保險還具有理財功能。

壽險和財險為什麼要分開?存在四大差異,分開是對投保人負責

財險主要具有經濟補償性質,對財產損失進行補償,存在比例分攤和代位追償這兩種原則。

保障方式不同

壽險的保障期限可長可短,短的只有幾十分鐘,長的可以達到一輩子,且保費可以一次性交清,也可以分20年、30年交清。非消費型產品在到期後還可以返還保費,甚至附帶收益。

比如返還型終身重疾險,在第一年繳納保費後就可以得到保障,直至終身。在未出險的情況下,被保險人身故後,繼承人還可以從保險公司那裡拿回所交保費。

財產險保障期限都很短,基本是一年甚至更短,買一次保障一次,且是一次性交清保費,全部為消費型產品。

理賠方式的不同

壽險在出險後,如果沒有異常情況,保險公司往往可以直接賠付,尤其是以生存和身故為理賠條件的保險產品更是如此。

以養老年金險為例,當被保險人生存至約定年齡後,保險公司就會按照約定,直接將保險金按年發放至繫結銀行賬戶中。

壽險和財險為什麼要分開?存在四大差異,分開是對投保人負責

財險在出險後,往往需要提供大量的證明材料才能獲得理賠。有時,還需要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前往現場進行勘察取證。

因為壽險和財險存在很大差異,所以保險公司所承擔的責任不同,經營方式也不同。壽險所要承擔的責任更重,保障期限更長,影響也更大。

因此,壽險和財險是分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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