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二審判決作出後,送達前,上訴人可以撤回上訴

二審判決作出後,送達前,上訴人可以撤回上訴

我最近承辦了一起行政訴訟案件的二審。

在案件開庭後,我接到了委託人的電話,委託人因為與行政機關達成了某種程度的默契,不想再由法院作出判決,便讓我跟法院聯絡辦理撤回上訴的事宜。

在我跟二審法官聯絡的過程中,得知案件的判決書已經作出,並且已經由書記員交郵局寄送,同時法官告知我方,郵政快遞送達到我們預留的地址時,如果被我們拒收,根據相關規定,判決書一樣生效。

在我將上述情況反饋給委託人後,委託人表示一定要想盡辦法把案件撤回。因為這種情況我們都是第一次遇到,於是我們再次跟法官溝通,表達了我們還沒有收到判決書,判決書沒有生效,在判決書送達之前我們提出撤回上訴的,是符合法律程式的。同時,我讓客戶安排公司第一時間去法院當面遞交撤回上訴的申請。

法官答覆是這種情況他們也是第一次遇到,如果在收到我們的撤訴申請時,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雙方都沒有收到判決書,那麼合議庭可以對此事再議一下。

盡人事,聽天命。我們立即與被上訴人行政機關取得聯絡,讓他們的代理律師暫時不要收判決書。在聯絡的過程中,郵政快遞的小哥給我打電話,說有一封法院的快遞需要我當面簽收。經過溝通,郵政快遞對於法院的快遞,內部規定是最遲可以在聯絡收件人後5日內送達, 如果送達不了,就做拒收或者退件處理。瞭解到郵政快遞的這條內部規定後,我又趕緊通知了行政機關要好好利用這一條內部規定,跟郵政快遞商量一下也晚送幾天。為我們撤回上訴爭取時間。

之後,我趕緊與法官取得聯絡,報告了法院的判決我們雙方均沒有收到,並且已經通知了郵局晚幾天再送,等待法院通知取回他們已經發出的判決。這次法官很支援我們的工作,主動與郵政快遞取得了聯絡,將發出的判決快遞取回,並且重新為我們出具了同意撤回上訴的裁定書。

這件事讓我們又學到了幾點小知識。

01

快遞可以撤回

寄出去的快遞,在收件人收到之前,哪怕是已經正在進行派送的,發件人也可以致電快遞公司,取回這份快遞。

02

快遞最多壓5天

郵局給收件人送達快遞的,可以跟快遞小哥約5天內的送達時間,按照郵局的內部規定,小哥是不會拒絕的。但是超過5天沒收的,小哥就會做退件處理了。

03

程式權利很重要

一定要利用好法律程式,完成客戶的要求、目標,有的時候就是要靠法律程式權利去爭取。

04

二審判決以送達之日為生效日

二審判決的生效還是以送達為準。雖然因為法律規定不明確導致實踐中有爭議,有說二審判決作出之日即生效,有說二審判決宣判之日即生效,但是結合最高院的判例來看,二審判決還是以送達作為生效要件的。本案法官也是採信了這種學說,支援了我們撤回上訴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