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辦案過程美好的我認為就是靠譜的律師

辦案過程美好的我認為就是靠譜的律師

張三靠譜嗎?

我昨天的文章《律師的人數越來越多了,為何有人還是找不到合適的律師?》引起不少反響,有人在評論區問我怎麼區分律師靠不靠譜,也有人私信請教,我還真的不好得出一個統一的標準呢。

江湖上大家喜歡把律師的口碑作為是否靠譜的唯一標準。這個口碑裡面包含了律師太多的努力,也許是十年,也許是二十年,最終經受住了考驗,桃李不言而成蹊也。

我還是拿我自己舉例吧,說別人可能招人煩。大家可能也能從我身上得出評價別的律師的方法。僅供參考。

辦案過程美好的我認為就是靠譜的律師

一、法律援助的一些例子

我辦過不少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有成功案例也有失敗案例,比如曾經我就辦過一起涉黑案,我確實沒怎麼準備,當時想反正是司法局指派完成任務。剛剛看到這個例子各位可能就覺得我這個律師不敬業嘛。

我又舉另外一個例子,也是一個涉黑案,我是為一個小弟辯護,司法局要求我依法辯護,這個案件中我還是做了一些準備,檢察院給的量刑建議是11年-12年之間,最終判了9年半,我覺得還行,最起碼法官聽進去了我的一些觀點,為嫌疑人爭取到了一部分合法權益。

我也接受司法局指派辦了一些民事案件,比如我前不久剛剛辦了一個離婚訴訟案件,我從接受指派到完成調解離婚結案只花了一個月的時間,當事人很滿意。

從這些例子大家其實也能發現,總會有某些時候表現不錯,又在某些時間表現糟糕,好像一個月總有那麼幾天一樣,魔鬼和天使並存。當然了,也只有法援案件才敢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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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委託的案件的一些例子

委託的案件我也分為刑事和民事吧,首先我雖然主辦刑事案件,可不代表我不能辦民事案件,對於民事案件,只要我有能力處理的,一定會接受委託。我就舉兩個案件。

第一個案件是一個山東的老闆和一個貴陽人之間的買賣合同糾紛案,開始一直聯絡不上被告,法庭要求公告,我還是想努努力,我想了一個辦法,先去房產局查了這個人的房產情況,結果發現他在貴陽有房產,我於是去了房產所在地諮詢了物業,物業看我是律師還是幫我查了下,證實這個人確實住在這兒,可是法官不願意上門來送傳票,最終還是我幫法官送的傳票,案件得以成功開庭,最終調解結案拿到合同款。這個案件是不是發現律師的作用也是可以發揮的,當然其中有很多靈光一現。

第二個案件是打贏了官司,可是沒執行到錢,當事人認為是我的問題,最終不了了之。如果按照沒執行到錢的來評價我的表現,那估計得出的就是不靠譜的結論。

刑事案件的話我至今辦了上百件了,我統計了一下,取保候審、緩刑、不起訴、減輕處罰、無罪這些經典案例加在一起應該佔比30%,感覺還不錯,可是剩下的70%呢,自然就是起訴到法院而且效果不是很好的案件,難道是因為我不努力嗎?

如果從我以上的例子來看,其實你沒辦法得出我是一個靠譜還是不靠譜的結論,因為當你站在成功案例的角度看,我就是靠譜的,如果你僅僅看到效果不好的案例,又發現了還有表現不好的時候,那你心裡就在疑惑了,這算不算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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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其實,一個律師身經百戰不可能當常勝將軍,如果以結果論英雄的話,最起碼有一半的機率可能會出現效果一般或者不好的案件,這時如何去評價這個律師?我的理解是,在律師辦理案件的過程中,當你發現他用心了,努力了,最終結果還是不盡如人意,那這個律師仍然不失為一個靠譜的律師。我們忌諱的是一開始接受委託就在“打包票”,接受委託後又不用心,忽悠客戶,這種律師我還是見過,之前我的文章中也談過。

靠譜一詞的定義,我認為就是能夠保證過程美好的律師,結果很多時候不是律師能夠控制的。

我一直專注刑事訴訟普法宣傳,感謝你的點贊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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