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注意!明年1月1日起辦理離婚將設冷靜期!離婚證須雙方共同領取,逾期視為撤回申請!

都市快報訊 2021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將正式實施。其中,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式中增加冷靜期。

關於“離婚冷靜期”,其中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因此,新調整後的離婚登記程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程式辦理。

那麼,《民法典》施行後,市民該如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申請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到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受理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後,發給《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出具。

冷靜期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並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並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併存檔。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審查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三十日內(其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以節假日後的第一日為期限屆滿的日期),雙方當事人應當持《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十五條第(四)至(七)項規定的證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登記

(發證)

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經審查,由婚姻登記機關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杭州市民政局規範相關服務流程

離婚登記預約或許將調整為離婚登記申請預約

在杭州市民政局釋出的《2019年婚姻登記大資料》中顯示——

2019年,杭州市辦理結婚登記56330對。對比2018年,減少7480對,下降11。72%。這是2017年以後連續兩年持續減少,尤其是2019年,結婚登記人數大幅減少,已跌破6萬對。

同時,離婚登記23172對。對比2018年增加了842對,上升3。77%。

距《民法典》實施不到一個月,杭州市民政局將如何應對?

市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答覆:

近期,民政部將會對相關工作做統籌安排,全市各婚姻登記機關也將根據民政部的統一部署,抓好貫徹落實,規範相關服務流程。

杭州各區(縣)在政策實施前,又做了哪些準備工作?

市民政局相關工作人員答覆:

主要包括操作規程、資訊化和人員培訓三方面。

比如,市民在“浙江省婚姻登記預約系統”上線上進行離婚登記的預約或許將調整為離婚登記申請預約;個別區或將增開離婚視窗;對婚姻登記員進行婚姻登記業務的培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