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專家建議演員持證上崗,娛樂圈治理不可死搬硬套

專家建議演員持證上崗,娛樂圈治理不可死搬硬套

看到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辦公廳最近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文藝節目及其人員管理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主持人持證上崗”。就有相關專家建議,演藝人員也實行持證上崗制度,“凡是沒有取得資格認證註冊登記的,規定各類平臺均不予錄用”。

專家建議演員持證上崗,娛樂圈治理不可死搬硬套

雖然透過資格認證制度來實現行業准入已經是我們國家常見的管理手段。但是用持證上崗來治理娛樂圈的沉痾積弊。個人認為還是有點東施效顰、死搬硬套,甚至是矯枉過正。我們國家對於演員原本是有職稱等級的,分為國家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演員,其中,前兩級為高階職稱,三級為中級職稱,四級為初級職稱。與大多數專業職稱一樣,職稱越高享受的待遇也就越高。但是,實際情況是在體系內很多的演員評職稱前拼命幹,評上職稱就睡大覺、吃皇糧,導致目前體系內的演員基本是在混吃等死的節奏,與目前繁榮昌盛的群眾文藝市場格格不入。加之演員職業與演出經紀人和主持人不盡相同,演員的行業特性決定了演出能力和藝術水平難以量化,要做到持證上崗,並有效考核其“思想、政治、理論、專業、道德修養”等水平,我們的實踐經驗證明是不能適應當下社會的群眾文藝需求市場的需要。

專家建議演員持證上崗,娛樂圈治理不可死搬硬套

我個人認為,演藝行業應該是實行“寬進嚴出”的原則,國家相關部門定好規矩,畫好道道。想進來的就“是騾子是馬,拉出來遛遛”,一方面,群眾的認可度是唯一的試金石,行你就發展,不行你就退出;同時,在開展演藝工作期間,不得有任何違反國家的規矩和道道,只要違反,國家可以按照違規程度進行罰款、禁演、終身禁入等處罰。

專家建議演員持證上崗,娛樂圈治理不可死搬硬套

最關鍵的是在演藝行業實行全過程的動態管理。重點是要發揮好行業組織的監督和指導作用,在日常管理中持續開展演藝技能、道德修養、愛國主義情懷、法律知識教育,履行好動態的監管責任。一旦發現問題苗頭,要及時訓誡。國家有關機構在演藝人員中遇到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依法處理甚至是從重處理,讓道德喪失、違法亂紀的後果成為他們不能承受之重。同時,運用正反面典型案例以儆效尤,透過資訊社會強大的社會輿論力量,讓包括演員在內的娛樂圈從業人員心存敬畏、崇德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