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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治通鑑:領導決策失誤後的認錯三板斧,把負面影響控制到最小!

《資治通鑑》第34卷,漢紀二十六

漢哀帝建平二年(丙辰,公元前5年)

【原文】

上以其言無驗,八月,詔曰:“待詔賀良等建言改元易號,增益漏刻,可以永安國家;朕通道不篤,過聽其言,冀為百姓獲福,卒無嘉應。夫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六月甲子詔書,非赦令,皆蠲除之。賀良等反道惑眾,奸態當窮竟。”皆下獄,伏誅。尋及解光減死一等,徙敦煌郡。

【譯文】

哀帝因為他們的預言沒有應驗,八月,下詔說:“待詔夏賀良等人,建議改換年號,增加漏器刻度,認為這樣可以永保國家平安。由於朕對天道的信奉還不夠真誠,誤聽了他們的話,希望能因此為百姓謀求幸福,可是終於沒有好的效驗。有過失而不改正,才是真正的過失!六月甲子(初九)釋出的詔書,除了大赦令以外,其餘措施全部廢除。夏賀良等人違反正道,蠱惑民眾,奸惡行為應予徹底追究。”夏賀良等人全部被逮捕入獄,論罪處死。李尋和解光減死罪一等,放逐到敦煌郡。

資治通鑑:領導決策失誤後的認錯三板斧,把負面影響控制到最小!

【解析】

上面的材料很簡單,有大臣忽悠漢哀帝,說做一些制度上的改變就能夠解決天氣異象。

漢哀帝信了這些人的鬼話,結果什麼都沒變。

於是出現了上面這段材料。

從事情本身來看,沒什麼亮點,屬於漢哀帝知錯改錯。

但是從漢哀帝的角度來看,那就十分有意思了。

高位者認錯這事尤為慎重,尤其是皇帝本身是為天子,幾乎被神化,既然是神怎麼能錯?

一旦認錯,其自身權威威信必定大打折扣,行事也將受到質疑。

所以上面漢哀帝的這段材料有意思的點就在這裡。

對於犯錯而言,無外乎3種處理情況。

其一,死扛,我就不認錯。

其二,推卸,找個背鍋的,不是我決策有問題,而是下面執行有誤。

其三,認錯,態度端正,的確是有問題,大大方方承認(至於是被迫無奈還是真心這個不好說)

基於第三點,咱們來看看漢哀帝怎麼認錯的。

首先,本心是好的。

冀為百姓獲福,卒無嘉應。

針對這事,漢哀帝自己定性是本心是好的,想透過這樣的改變來為百姓謀求平安。

漢代的時候有種律法判斷方法,叫做

春秋決獄,其中有個關鍵的東西叫“原心定罪”。

即,以行為來推測動機,動機好壞之分,決定了同罪不同罰。

漢哀帝在這就“利用”了這一點,他相信這些人提出的建議能夠產生好的效果,其本心是好的。

既然本心是好的,那麼就算出問題也不是不能理解,不是還有那句話,好心辦壞事嘛。

這一招就把漢哀帝在這件事中的責任給徹底撇去一半了。

其次,自建臺階

夫過而不改,是謂過矣!

皇帝是天子,高高在上,怎麼會犯錯?

但是如果,皇帝認錯了,似乎就像系統重啟一切歸零了似的。

這感覺就像,一個人做錯事,一群人譴責,這人立馬認錯,譴責之人立馬錶示,“哦,認錯了,行吧,這事就這樣,大夥散了吧。”

這種寬容、包容屬於古代對帝王的特權,要換了別人認錯了,該怎麼樣還怎麼樣。

話雖如此,但是心理上這關難過,誰願意主動承認自己錯了?

越高者,越不會認錯!

漢哀帝這句話,其實表達了三個意思。

其一,認錯改過這個行為,並非有錯,且認識到有問題不改,反而才是錯。即認識到錯誤且改正,並沒什麼大不了。順帶轉移矛盾到後續的改正上。

其二,給他自己找心理臺階,讓之人能夠認錯,放下心理壓力。

其三,塑造自身知錯能改的形象。

三者合一就是將漢哀帝削弱認錯、改正這個過程產生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

最後,找人背鍋。

賀良等反道惑眾,奸態當窮竟。

到這裡,漢哀帝的態度是出來了,但不代表事情到此為止。

任何事情搞砸,必須要有人承擔責任。

不過,能讓皇帝承擔責任?你確定不是開玩笑嗎?

說白了,這個時候就是要有人背鍋了,只不過事情到這個地步,誰背鍋已經不重要,只需要有個人丟出去,且理由看的過去眾人能認可就行。

漢哀帝是把涉事幾個人給收拾了,而他自己啥事都沒有,也算是說的過去。

而把人丟出去承擔責任,就表示這事到此為止。

【閒扯】

工作中不犯錯不可能,關鍵是犯錯了怎麼辦?

所以,古代皇帝的罪己詔可以看看,裡面不少套路可學,尤其是當領導的。

就上面的漢哀帝而言,感覺這個就像個通用套路。

首先,我本心是好的,本來想給公司省點錢、給公司多賺點錢或者給大家多搞點福利,出現現在這個情況我也不想的。

其次,我承認的確有錯,不過既然發現了問題,但我也更有必要帶大家撥亂反正、扭轉局面。

然後,如果是別人提的,那麼誰提的,你就處理誰,如果是你的提的,那就進入到下面這個環節。

最後,大家現在來討論一下後面如何改正、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