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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典故:切膚之痛

“切膚之痛”的意思是指親身經受的痛苦或者是與自身關係密切的人。

成語典故:切膚之痛

《聊齋志異》中有這麼一個小故事,說是:朱生喪偶,看見鄰居的妻子長的很漂亮,就跟媒人開玩笑說要去求婚,媒人也開玩笑說,那就殺了她的老公。朱生說,好吧。雖說是笑話,可是巧的是第2天,鄰居的老公真的被殺了。

縣令命人抓住了朱生,嚴刑拷打,但是朱生卻不承認。縣令認為朱生和鄰居有染,於是又嚴刑拷打鄰居,朱生也是個憐香惜玉之人,他不忍心看到美女鄰居被嚴刑拷打,就承認了人是自己殺的。還說有件血衣藏在了家裡,當縣令帶人去他家裡搜血衣時,他的母親看見兒子那麼著急要血衣,便真的從屋裡拿出一件血衣。有了物證,那朱生的死罪便是板上釘釘了。

朱生也是幸運的,不久,真正的兇手便出現了,還承認了,原來是因財生了殺心。縣令問朱生,人不是你殺的,血衣是哪兒來的?朱生說,我也不知道,要問我母親。他母親說,我兒子著急要血衣,我是割破了自己的胳膊染的血衣,縣令一看,朱生母親的胳膊上果真還有傷口,於是便免了朱生的死刑。而那美麗的鄰居,覺得朱生是個可靠的人,於是就嫁給了他。

小故事的末尾,蒲松齡寫到:由此知地獄中有無數冤魂,其中無辜受牽連者往往奸民少、良民多。他們受萬罪於公門,皆屬切膚之痛。願為官者每審案時略一追問,該放走的放走,不該放走的除去,只需一揮筆一動腕之間,就可保全多少身家性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