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有些女性為何以吸引色狼為榮?防“狼”不能只靠“羊”的理智

有些女性為何以吸引色狼為榮?防“狼”不能只靠“羊”的理智

安全的守護神

馬宏亮

裙子真是偉大的發明,穿著既涼快,又方便,關鍵是還節省布料、增加美感。

有人說,裙子是“肥胖女神”武則天的發明專利。這位充滿傳奇的女皇帝,之所以要給自己量身定製一套裙子,就是為了方便、快捷、完美地遮住自己那過於臃腫的雙腿,避免出現穿褲子走路時雙腿擦來擦去、蹭得“哧哧”直響的尷尬。

當然,這只是據說,只是傳說。其實,早在遠古時代,祖先就腦洞大開,將樹葉、獸皮之類連在一起,用來禦寒遮羞,發明了最原生態的裙子。後來,黃帝出臺了“上衣下裳”制度。東漢劉熙在《釋名》中說:“裙,群也。”意思就是把許多樹葉和獸皮連線起來。許慎在《說文解字》中也解釋道:“裙,下裳也。”更是明確了裙子的定義,闡明瞭裙子的形態。

裙子一統江湖,千秋萬載。隨著開放大門的漸次開啟,來自不同國度、不同民族、不同風格的裙子們歡聚一堂,相互交流,取長補短,為我所用,衍生出了各種各樣的新款式。風靡全球的“超短裙”,就是裙中翹楚,令人刮目相看。

超短裙又稱“迷你裙”,它最典型的特徵和最突出的優勢,就是用最少的布料遮住最多的隱私,不僅有美感,而且還性感。也正因如此,上世紀60年代,超短裙橫空出世的時候,曾遭到非議。甚至有人認為,穿上超短裙,是引誘人犯罪。

誠然,裙子短了容易“走光”。但並不能因為別人走了光,就去佔領別人的“裙底風光”。更不能說自己侵犯了別人的裙底,就拿“被人引誘”的託詞為自己兜底。如果說,穿超短裙是被別人騷擾的誘因,那麼,出門帶錢是不是被搶劫的誘因呢?顯然,不是。

然而,如今針對公交、地鐵上的性騷擾,仍然有人把原因歸咎於女性“衣著性感”“裙下走光”。某地鐵官方微博就曾“乘坐地鐵,穿成這樣,不被騷擾,才怪。地鐵狼多,打不勝打。人狼大戰,姑娘,請自重啊!”似乎出了事都是女郎的責任。乖乖!色狼過街,沒有人人喊打;女郎被辱,反而人人指責。如此一來,色狼自然色膽越來越大,女郎自然遭遇越來越多。難怪有調查顯示,五成以上受訪者曾在公交或地鐵上遭遇性騷擾,五成以上受訪者遭遇性騷擾時未得到他人幫助。

色狼耍流氓,裙子沒有錯。你穿,或者不穿,色狼就在那裡,他並不會因為你改穿褲子就自動消失。遇上坐懷不亂的柳下惠,你就是身穿誘人的比基尼,他也不會“揩油”“吃豆腐”;遇上色心大發的歐陽克,你就是穿著黃蓉的“軟蝟甲”,他也要“霸王硬上弓”。

可見,板子不能打錯地方,還得打到色狼屁股上。最近,深圳公安就喊出了好聲音:“世上好看的小裙子,你儘管去穿!地鐵上的色狼,我們來抓!”透過在早晚高峰時段、案件多發線路投入便衣警力,已抓獲實施猥褻、偷拍隱私等“專業色狼”29匹。

穿長裙、穿短裙,是人的自由。只要裙子沒有傷風敗俗、禍國殃民,穿涼快一點,又何嘗不可?最後奉勸色狼一句:鹹豬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趕緊走得遠遠的,走得光光的吧!(來自:諷刺與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