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伊米

武松,是喝了十八碗酒?吃了二斤牛肉嗎?

常聽人說:武松在“三碗不過崗”的酒店裡喝了十八碗酒,吃了二斤牛肉。對此,我先糾正的是:1、熟牛肉不是二斤,是總共買了四斤。2、武松共喝了十五碗酒,不是十八碗。為什麼很多人都說是十八碗呢?我想那大概是電視劇中又誇張了一下的數字。《水滸傳》原著中寫得明明白白,是十五碗!

那麼,武松喝了十五碗酒,是不是也不少了呢?是不少,但也不算太多。為啥呢?理由如下:

1、喝的時間長。

武松來到了“三碗不過崗”的酒店時,已經是晌午時分,何為晌午呢?在中原一帶,晌午通常是指早飯以後到午飯之前的這段時間,咱就把它定在11點左右不為過吧?那麼,武松這頓酒喝了多長時間呢?

喝了十五碗酒後,武松要走,店家說崗上有老虎,此刻已是未末申初的時候了,勸他明天再走。何又為未末申初呢?未時,是指如今的13至15點,申時則是15到17點的這段時間了。這,就是說武松喝完酒後,已經到了下午三、四點鐘的時候了。

從上午11點多喝到了下午3點多,足足的喝了四個鐘頭。平均一個小時喝了不到四碗酒。喝半截兒再出去尿幾泡尿,這些酒也就都跑得差不多了。

2、腹內空空、又飢又渴。

按照書中的說法,武松都是早晨起來吃了早飯就開始上路的。就算是早晨起來8點開始走,走到了11點多吃飯,這一口氣走了它三個小時多的路,您說肚子裡能不是又飢又渴嗎!那餓急了渴急了的人,肯定會吃得更多、喝的也更多。

3、碗並不大。

在宋朝,喝酒多用盞,即所謂的“斗笠盞”。只有像武松、李逵這樣莽漢子,才會用碗。宋朝時期的碗和盞我都有,盞倒滿了,二兩多點,碗倒滿了,半斤多點。十五碗酒,連十瓶啤酒的量都不到,擱在今天,能喝這些酒的人也並不少見。

4、酒的度數低。

武松當年喝的酒,是釀製的米酒,度數3、4度的樣子,同今天的啤酒度數差不多,要不然怎麼當初都會喝它用來解渴呢。渴急了的人,兩三碗下去,汗一出來,豈不是剛剛解了渴嗎!

在《水滸傳》中,說到武松吃喝的地方不少,且都是能吃能喝。不奇怪,一米八以上的個頭,孫二孃店裡兩個夥計都抬不動的體重,四個來小時的時間裡,喝上個十瓶八瓶的“啤酒”,吃上個二三斤的牛肉,難道不是很正常的嗎!

武松,是喝了十八碗酒?吃了二斤牛肉嗎?

武松,是喝了十八碗酒?吃了二斤牛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