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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改革,空閒宅基地要收回,農民需注意這些問題

村計劃主要是合理規範農村地區的建設位置、建設發展方式和鄉村面貌等,推進農村改革發展,推進農業和農村產業的發展,進而實現農村振興戰略,村計劃是指農村的“改革”、可以說是為“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但是,在村裡的計劃過程中,培養農民最關心的問題是如何處理閒置宅地,很多農村居民認為隨著村子計劃活動的開展,農村冷清的宅地將會被回收。

宅基地改革,空閒宅基地要收回,農民需注意這些問題

閒置宅地的主要農村是長期閒置不恢復住宅使用,不進行再開墾而建設住宅的土地,現階段由於很多農村居民要在農村建設住宅,早就申請了宅地由於大量農村居民外出打工,很多農民的朋友在城市買了房子,沒有回農村建房子,這些被批准的宅地被擱置了,另外,一部分農民原本在農村就有房子,但由於常年外出,農村住宅倒塌,宅地沒有恢復,這樣的宅地也變成了冷清的宅地。

在農村土地改革工作中,明確指出國家要提高農村土地使用效率,宅地作為農村集體最重要的土地資源,不僅可以保障農村居民的住房權益,而且在農業改革發展中,農村多餘的宅地、在完善、整合利用閒散宅地等資源的農業改革發展中,發揮推動農村生產的作用,從而提高農村居民的基本經濟收入。

宅基地改革,空閒宅基地要收回,農民需注意這些問題

1、重新開墾放置的宅地

所謂宅地回收再開墾,是指根據《農村宅地管理辦法》的規定,自宅地被承認之日起2年以上未開工(特殊情況除外),在報告宅地基地時,向村裡的集團約定建造不拆毀舊房子自己拆毀的原宅地的是指農村居民的家倒塌後恢復了2年以上重建的宅地,農村集體組織收回宅地使用權,回收後的宅地一般組織再開墾,用於農業種植生產,當然也分配給農村集體組織申請宅地建設的集體。

2、清點利用閒置宅地

啟用閒置宅地主要是在宅地建設住宅,但是住宅沒有合理使用,對於這樣的閒置宅地,國家鼓勵農村居民以轉讓、流轉、有償退出的方式啟用閒置宅地資源,同時,農村居民也發展這些閒置宅地、閒置住宅是農家樂、鄉村民宿等鄉村觀光產業由此推進鄉村產業的發展,提高農村空置宅地的使用效率。

隨著農村改革活動的開展,現在很多農村地區大量的宅地資源被閒置浪費,一部分農村地區已經荒蕪,但為了提高農村宅地的使用效率,國家也大力推進農村宅地的確權登記活動的開展2020年農村宅地的確權登記基本完成,進入2021年,國家要深化農村宅地改革,摸索開展宅地日常確權登記活動,在這個過程中,農村居民必須注意這些問題。

宅基地改革,空閒宅基地要收回,農民需注意這些問題

空宅地可以確認註冊嗎?

空房地能否確實登記是農村居民最關心的問題,在《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五十二條中,關於空房、房屋倒塌、2年未恢復使用的宅地的撤去明確規定了土地使用權尚未確定,已確定使用權的,集體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登出其土地登記,土地由集體收回,農村居民的住宅用地已經有2年以上沒有恢復,所以無法進行確權登記,同時,現在農村宅地的確權登記已經作為不動產登記進行了調整,宅地也需要遵循遵循遵循遵循遵循住宅走的原則,所以宅地上沒有住宅,住宅崩潰,撤去的情況下,不能進行確權登記。

隨著農村宅地改革活動的開展,國家加強了農村宅地資源的管理控制,2021年農村宅地的確權登記需要什麼樣的條件呢,首先,進行確權登記的宅地必須有被建設了的房屋,現階段伴隨著宅地一體的確權登記工作,宅地還沒有建設房屋的情況下,不能進行確權登記,其次,必須具備一戶一家的條件,隨著新版《土地管理法》的公佈,國家明確指出必須嚴格遵守《一戶一宅》的規定,如果農村居民不滿足一戶一家的條件,違法獲得的多餘住宅地就不能確權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