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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壓力鍋能效新標準帶來新困惑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

電壓力鍋能效新標準帶來新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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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標準出臺一波三折  

電壓力鍋進入我國家庭已經有十幾年的歷史,但是其能效標準卻是首次制定。《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瞭解到,其特殊性令標準出臺一波三折。

公開資料顯示,2016年8月25日,國家標準計劃《電壓力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20160839-Q-469)下達,專案週期為24個月。但據業內人士透露,這一標準起草的提出時間是2013年,並於2015年就正式進入起草階段。標準的制定和實施之所以遷延至今,主要是在過去幾年中,標準起草組對電壓力鍋的能效測試及計算方法經過了多輪嘗試和論證。

“在本標準制定之前,電壓力鍋能效測試及計算方法在行業標準中採用了熱效率法。”標準起草人之一、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資源環境研究分院研究員劉偉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介紹說,由於電壓力鍋烹飪的實質是利用高壓產生的高溫並在保壓過程中維持高溫一定時間將難以煮爛的食物快速煮熟煮爛,熱效率法明顯不能體現電壓力鍋的這一特性。經過多方研討,起草組嘗試了能效指數法、保壓保溫法等,採用比熱來計算電壓力鍋能效。最後,採用了測試鍋內水和蒸汽在升溫和升壓保壓過程中的溫度,並用焓值來計算電壓力鍋的能效。同時,由於電壓力鍋沒有適用的測試方法標準,以電飯鍋的熱效率測試方法又不足以體現電壓力鍋在高壓下產生高溫對難以煮爛的食物進行快速烹飪的特性,起草組在標準制定過程中,單獨研究制定了電壓力鍋的能效測試方法,其中耗電量、保溫能耗和待機功率的測定是測試重點。

“因為電壓力鍋的特殊性,找到既不破壞電壓力鍋產品密封性又能準確反映電壓力鍋產品能效水平、且具有重複性和可再現性的測試裝置和測試方法是個挑戰。”九陽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標準負責人對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在標準起草過程中,標準牽頭單位、參與的檢測機構、企業為此做了大量嘗試和多輪驗證摸底,最終給出了目前的測試方法,並明確“本標準涉及的相關測試過程,不應對器具結構及密封性產生改變或破壞”,且“電壓力鍋能效試驗可採用熱電偶或同等及以上精度的實時溫度測量與無線訊號傳輸儀器,當試驗結果有爭議時,應以同等及以上精度的實時溫度測量與無線訊號傳輸儀器測試資料為準。”這雖然一定程度地規避了破壞器具密封性的問題,但因為實時溫度測量與無線型號傳輸儀器的侷限性,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偏差。

此外,劉偉介紹說,市場上有若干“微壓”電飯鍋,烹飪過程中,鍋內會短時間有壓力升高的過程,但是時間很短,無法維持,一直有將這類電飯鍋是否應歸於電壓力鍋的爭論。為此,標準中規定額定蒸煮壓力的下限為40kPa。

■本報記者 桑雪騏

8月 1日,GB39177-2020《電壓力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實施。但與其他家電產品能效標準不同的是,電壓力鍋的能效標準沒有配套出臺實施細則。業內專家均表示,標準的制定將促進電壓力鍋產品能效水平的提升,引領相關企業節能技術進步。但是《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市場上的產品均未貼上能效標識或宣傳產品能效等級,消費者對於不達標產品的退市時間也很困惑。

困惑一  市場上難覓貼標產品  

電壓力鍋能效標準的出臺,就像電壓力鍋產品在市場上的熱度一樣不溫不火,以至於記者在市場上調查時都找不到標準實施的痕跡。

在電商平臺上,已經實施了能效標準的產品,在產品推薦頁上往往會標註能效等級。像空調這種具有“電老虎”之稱的產品,能效等級更是被標註在顯要位置。但是《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搜尋了多家電商平臺上的電壓力鍋產品,發現不論是本土品牌還是外資品牌、不論產品售價高低,在推薦頁均未標註能效等級。《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隨後又點開了多個產品的銷售頁面仔細檢視,仍未找到關於產品能效等級的標註。

是電商平臺滯後了嗎?《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前往線下家電賣場調查。按照以往的經驗,新能效標準實施,往往會成為企業推廣的亮點,一些領軍企業對於高能效產品甚至會先於標準實施時間貼上能效標識。但是在蘇寧北京紫竹橋店、大中北京中塔店,記者均未找到貼上了能效標識的電壓力鍋。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發現,消費者對於電壓力鍋能效標準也大多表示並不知情。為什麼電壓力鍋標準實施會這樣靜悄悄的呢?“我們認為標準實施後企業就會貼上標識,但不知道為什麼企業沒有貼上。”標準起草人之一、中國標準化研究院資源環境研究分院研究員劉偉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

困惑二  不達標產品退市時間成謎  

讓人感到同樣困惑的還有不達標產品的退市時間。按照以往慣例,作為強制性國家標準,正式實施後,企業就應按照新標準組織生產,同時市場上銷售的不同能效等級產品應貼上能效標識。不過,標識的貼上往往會有半年到一年的緩衝期。在緩衝期後,市場上所有在售產品均須貼上能效標識,未貼上能效標識的產品及不符合最低能效等級標準的產品將不再允許在市場上銷售。比如GB21455-2019《房間空氣調節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於2020年7月1日開始實施,2020年7月1日前出廠或進口的空調產品,可延遲至2021年7月1日前貼上新能效標識,此後未貼上新能效標識的產品以及達不到新能效標準准入門檻的產品不允許銷售。

在標準執行的緩衝期內,市場上會有新舊標準產品同時存在的情況,不過消費者可以透過檢視產品執行標準來區分。同時,在一些電商平臺上,產品也往往會註明“新能效一級”“舊能效三級”等字樣以便於消費者辨別。

據瞭解,根據能效標準制定過程的測試調研情況,約有12%的產品達不到標準要求,達到能效一級的產品佔比不到1%。但《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仔細閱讀GB39177-2020《電壓力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標準,只看到了標準的執行時間。根據慣例,舊標準產品的退市時間是由配套出臺的能效標準實施細則來規定的,但是,據記者瞭解,針對電壓力鍋的能效標準,至今尚未出臺實施細則。

對此,採訪中,多家電壓力鍋生產企業相關負責人均表示一定會按照標準要求組織生產。比如蘇泊爾電壓力鍋研發部門負責人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蘇泊爾從2021年8月1日後生產的產品符合《電壓力鍋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標準。

但是,關於不達標產品的退市時間,《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始終沒有得到確切的回答。不過記者瞭解到,關注產品能效的消費者可以透過檢視執行標準來了解產品是否達標。

是否出臺細則尚無定論  

智研諮詢釋出的《2021-2027年中國電壓力鍋行業市場深度分析及投資方向研究報告》資料顯示,中國電壓力鍋銷售額大概為電飯煲的1/4左右。2020年,中國電壓力鍋零售額為40。17億元,同比下降1。7%;電壓力鍋零售量為1321。56萬臺,同比增長4。5%。

奧維雲網監測資料則顯示,2021年1-7月,電壓力鍋線下市場銷售額為3。26億元,同比下降15%,1-7月線上市場銷售額為 18。71億元,同比增長8。95%。奧維雲網小家電事業部總經理李婷介紹說,從全渠道來看,銷售額規模不升不降,銷售量則有微降。同時,產品均價有向上的微調。1-7月線上均價為292元,同比上調19元;線下均價為611元,同比上調37元。“價格上調,既有原材料漲價的因素,同時也有電壓力鍋市場結構調整的因素。新的能效標準出臺和實施,對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業內領軍企業往往在產品實施之前就會開始進行產品研發和投放的調整。”李婷說。

電壓力鍋能效標準實施不僅為國家節能制度提供了依據,也有助於引導市場有序競爭,推動電壓力鍋行業健康發展。有業內人士透露,出臺能效標準,既可以規範行業發展又能推動產品升級,但電壓力鍋國內整體市場規模並不大,貼上能效標識對拉動節能水平提升的作用有限,同時還可能讓消費者忽略電壓力鍋產品其他的效能亮點,因此當時經過集體討論,決定實施能效標準,但不貼上能效標識。

但是如果不貼上能效標識,消費者的困惑又該如何解決呢?劉偉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關於是否出臺配套細則,將與企業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