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薌城一女子手機被偷了8天后又回來了!怎麼回事?

手機放車兜,被嫌疑人順走,本是不抱希望找回手機,沒想到警察卻很上心抓賊追贓。4月6日,陳某(男,37歲,薌城區人)因盜竊被薌城公安分局東鋪頭派出所行政拘留5日。

薌城一女子手機被偷了8天后又回來了!怎麼回事?

3月29日下午18時許,溫女士買完菜後將電動車停放在薌城區瑞京路其經營的一家餐飲店門前,由於店裡忙,未及時將放在電動車車兜裡的手機拿到店內。待到19時許,要出來拿手機時才發現手機不見了。已是用了三年多的手機,現在價值也不大,溫女士不抱希望找回手機了,但考慮到手機裡有些重要資料,還是撥打了110報警,併到轄區東鋪頭派出所報備了一下,連筆錄都沒做就又匆匆趕回店裡忙生意了。

為推動黨史學習教育、隊伍教育整頓和“再學習、再調研、再落實”活動走心走深走實,公安機關紮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雖然受害者認為手機價值不大,不抱希望找回,但民警卻很上心。根據警情,市局合成作戰中心隨即展開研判,透過調取監控巡線追蹤,鎖定嫌疑人及落腳點之後迅速將指令下發至轄區東鋪頭派出所。4月6日下午14時,東鋪頭派出所民警在薌城區通北中心小學門口將盜竊嫌疑人陳某抓獲,並及時追回溫女士被盜的手機。

經審訊,陳某對其盜竊手機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經查,陳某並無任何違法犯罪前科,當天所做的違法行為只因一時的貪念。據陳某供述,當天他經過瑞京路該家餐飲店門前時,無意中發現一輛電動車的車兜裡放著一把手機,頓時心生貪念想佔為己用,於是在電動車旁觀望片刻之後,趁無人注意之時將手機順走。目前,陳某已被行政拘留,被盜手機已返還受害者。(薌城公安分局 鄭樂和 馬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