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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商標侵權案終審 “杜醬荷花”被判立即停產並賠償百萬

由華致酒行、河北中煙、貴州荷花酒業三方共同出品著名的醬香型白酒品牌“荷花”,屢屢遭遇商標侵權。近日,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終審認定,貴州杜醬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的“杜醬荷花”侵害了“荷花”商標權,應立即停止生產與銷售相關酒類產品,並向“荷花”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100萬元。這成為白酒行業智慧財產權的又一標誌性案件,引發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而據荷花品牌持有方介紹,這只是“荷花”透過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最新案例。作為產自茅臺鎮核心產區的經典醬酒品牌“荷花酒”,近年來“荷花”持續維權,已累計取證約300個廠家,簽發律師函550餘封,申請網上立案及已受理立案208件,累計下架1500餘款、八成以上侵權產品,收到180家店鋪承諾永久下架侵權商品的承諾。荷花商標持有方表示,今後仍將堅決打擊不良廠商的侵權行為,保護智慧財產權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荷花”商標侵權案終審 “杜醬荷花”被判立即停產並賠償百萬

產自茅臺鎮核心產區的荷花酒,其歷史可追溯至清道光年間,從一家老酒坊發展成如今中國醬酒的經典品牌。“荷花”品牌由華致酒行、河北中煙、貴州荷花酒業三方共同出品,已取得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第33類白酒“荷花”商標註冊證書。“荷花”醬酒以以良好的品牌形象收穫了市場口碑,但也被仿冒者“盯上”,屢遭惡意仿冒,給消費者造成混淆,既傷害了品牌形象,也侵犯了消費者合法權益。

為此,荷花商標持有方果斷以法律手段重拳出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以此次訴杜醬荷花侵害“荷花”商標權糾紛為例,湖南省高階人民法院認定被告侵犯了原告16899095號“荷花”馳名商標權,判決貴州杜醬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產與銷售標識16899095號荷花商標等酒類產品,相關經銷商立即停止銷售侵權產品;並向原告方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100萬元。同時,法院認定杜醬荷花侵權行為情節嚴重,主觀惡意較大,責令其於30日內在《中國智慧財產權報》刊登宣告以消除因侵權行為造成的不良影響。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張欽

編輯/樊宏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