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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十國時期,縣令的遷轉與仕途前景!

孫國棟在其大作《唐代中央重要文官遷轉途徑研究》的序言中說過:“職官的遷轉,與吏治的優劣有密切關係。”所謂“遷轉”分為遷入和遷出,其中,“遷入”指的是仕人在擔任縣令之前(即縣令的前一任官)的任官情況,“遷出”則指縣令出任其他官職(縣令的下一任官)的情況。

而由於家境、出身、才能、境遇的不同,每個縣令的命運也不盡相同。對於一些人來講,縣令只是他們漫長仕宦生涯中的一個小插曲。可對於另外一些人來說,縣令就是他們仕途的終結。後者往往一生中都在各個縣府中轉遷,正史中無傳,只有在出土的墓誌中,才能看到他們的名字。因此,下面將介紹五代縣令的遷轉途徑,概括其仕途前景

五代十國時期,縣令的遷轉與仕途前景!

一、縣令的遷轉

1。遷入途徑

縣令是一縣的最高行政長官,在其所治縣內具有管理一切事物的權力。因此,縣令一般不會輕易授予,須有相當的人生閱歷和官場經驗始能勝任。大部分的縣令都是由其他官職遷轉而來。那麼五代十國縣令的遷入官職具體有哪些?

其一,從整體上看,五代十國縣令的遷入職官,來源非常廣泛,包括中央的三省六部、九寺五監和地方的州縣(場)、幕府以及南唐的文房院副使和雲閣郎,一共28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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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縣府的簿尉和幕府的幕職官是五代縣令遷入官的主要來源,分別佔了總數的29%和27%。而州級職官遷入縣令者只佔總數的7%,不僅遠遠低於縣府和幕府,連中央的三省六部(12。7%)和九寺五監(18。2%)都無法匹敵。這與唐代縣令的遷入情況不大相同。

張玉興對京畿縣令的遷入和遷出進行過統計,其中,京縣令的遷入官,來自州、縣的官員人數分別為11、10,藩鎮幕職官並未列出,這裡記為0;畿縣令的遷入官,來自州、縣的官員人數分別為24、36,藩鎮幕職為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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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唐前期還是後期,地方行政機構是構成河南河北兩道縣令遷入官的主要部分,唐前期,州級行政機構遷入河南河北道縣令的官員佔地方行政機構的48。95%,縣級次之,為46。87%;而唐後期,縣級官員遷入河南河北道縣令的比重有所提升,佔整個地方行政機構的65%,州級下降為20%,節度、觀察使府職官的比重只有7。5%。

根據以上的統計,不難看出,州縣官員是唐代縣令遷入官的主要來源。那為什麼五代時期縣令遷入官的構成發生了這樣的變化,幕府的幕職官為什麼佔據瞭如此之重的比重,縣令的遷出官是否也是這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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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在縣府裡,縣令遷入官只有主簿和縣尉,並且主簿的人數是縣尉的三倍,而作為“貳長官”的縣丞竟無一人。有唐一代,縣級官員主要包括縣令、縣丞、主簿和縣尉。張玉興考察了唐代縣丞的遷轉情況,得出了“在唐代縣丞的升遷系統中,縣令一職是縣丞升遷的主要途徑”的結論,即使在唐後期也有6人。

為什麼五代時期沒有縣丞升遷為縣令?筆者認為,一是受五代時期史料的限制,第二也是最主要的原因,即縣丞這一職官在五代時期處於常廢不設的狀態。《五代會要》記載了縣丞的廢置情況:梁開平元年四月,“兩畿、赤縣置令、簿、尉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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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唐同光二年,“準本朝故事,州府官員……縣置令、丞、主簿各一員,尉三員,分判公事。自後除兩京外,都督及諸州各置戶曹一員,餘四員並省。縣置令、主簿各一員,丞、尉並省”;同光四年三月,“三川、涇、鳳、秦、隴等州縣官置,數目絕多……縣置縣令、主簿各一員外,錄事官並停”。

由此可知,後梁的縣府中,沒有設定縣丞,而後唐在設定一段時間後廢置不設。不過縣府裡的主簿在五代時期常置未廢,這也是為什麼主簿升遷為縣令的人數遠遠高於縣尉。關於五代時期的縣丞,翻閱新舊《五代史》列傳和《五代墓誌匯考》,發現沒有一個人在五代時期擔任過縣丞這一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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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據《十國春秋》記載,天德帝(閩福恭懿王王延政)曾經徵召儒學名士柳崇補沙縣縣丞,但柳崇“力謝不往”。《十國春秋》的這則史料至少說明,在閩國的建州設定過縣丞。幕職官遷為縣令的情況。

幕府是縣令遷入官來源的第二大陣營,主要有判官、掌書記、從事、支使、推官、巡官等,幾乎涵蓋了幕府主要的文職官。中央三省六部諸“清官”遷入縣令的現象。尚書郎官遷入縣令者一共有5人,佔總數的9%,和州級官員所佔的比重相差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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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官為“清官”,身居中央,為什麼會遷為縣令?崔協,左司郎中一萬年令;張鑄,考功郎中一河南令;蕭儼,刑部郎中一南昌令;高防,屯田員外郎一浚儀令;張澹,禮部員外郎一洛陽令。

這五個郎官都是遷出到京畿大縣做縣令。京畿縣令比其它等級縣令地位高尚,為士人競求的物件。除此之外,政府還鼓勵郎官赴京、畿縣任職,如清泰三年,朝廷下詔“諸州兩使判官、畿赤令有闕,取省自郎、遺補、丞博、少列宮僚,選擇擢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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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遷出途徑

擔任縣令一定年限,官員就面臨著遷轉的問題。在此期間,有的人可能致死,也有的可能流放、死亡。本小節討論具有遷出官的縣令,分析這一群體的遷出途徑,進而瞭解他們在官僚遷轉過程中的位置。

五代十國縣令遷出途徑最典型的特點就是遷出到幕府的人數遠遠高於遷出到州、縣的人數。不論是綦中明對於唐代河南河北道縣令的統計,還是張玉興對唐代京畿縣令的統計,他們的結果均是地方州、縣官才是縣令遷出官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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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前一部分筆者對縣令的遷入官的統計,五代時期藩鎮幕府已代替了州、縣,成為縣令遷轉的第一重鎮。由此能夠反映出,五代時期藩鎮勢力依然強大,對州、縣府控制力不斷加強。與藩鎮節度使強大力量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州刺史權力的架空,各種力量的控制與牽制使刺史權力大大減少,以至於遷到州的縣令數量也不斷減少。

石雲濤在《唐後期方鎮使府僚佐遷轉》中認為,在使府用人制度方面,唐後期士人往往透過奏請,為方鎮使府闢用,入使府為參佐,再透過薦舉制離開使府,迴歸官制軌道參常調。其實五代時期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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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縣令的仕途前景

1。終為邑宰

“大漢故將仕郎試大理評事前守萊州萊陽縣令”張備,曾祖、祖、父在墓誌中只有名字,沒有官職,想必並未擔任過象樣的官職。從同光元年到晉高祖在位期間,先後擔任過邢州內丘縣令、太原府太谷縣令、貝州武城縣令、萊州萊陽縣令。

王禹,曾諱秘,祖諱倚,父諱庾。“大唐天祐二年起家,以處士徵,除授許州扶溝縣主簿。次權理緱氏,徵督有方,首畢無倦。除缺授檢校尚書屯田員外郎、守澠池縣令。次權攝本府司錄參軍。次守長水縣令,民懷綏撫,感若神明,繼歷官資,皆成考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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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禹24歲的時候,被朝廷徵辟為扶溝縣主簿。到52歲去世的這28年,先後擔任過緱氏縣令、澠池縣令、河南府司錄參軍、長水縣令,從來沒有在河南府以外的地方任職過。“檢校尚書屯田員外郎”只是朝廷授予的榮譽頭銜,並沒有真正擔任過此職。透過以上幾個案例可以看出,像這些沒有特別好的家庭背景、沒有考取科第、又沒什麼特殊才能的人,大部分都沒有什麼顯赫的前途,終於邑宰,了此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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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封疆大吏、天子近臣

上面提到張備、王禹,一輩子只做到邑宰,仕途平平,現在來看一則仕途顯赫的縣令的例子。李專美,京兆萬年人,曾祖隨,光祿卿。祖正範,尚書庫部郎中。梁貞明年間,名門望族的身份讓李專美得到了生平第一個陸渾尉的官職。秩滿後,改為舞陽令,此時專美年近不惑。在任期間,李專美廉潔謹慎,政聲大著。後唐天成中,專美被安邑榷鹽使李肅闢為推官。唐末李從珂鎮守河中,闢專美為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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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李專美一直跟隨李從珂左右。李從珂鎮鳳翔,迀專美為掌書記。即位後,授專美尚書庫部郎中,賜金紫,充樞密院直學士。後遷兵部侍郎、端明殿學士。未幾,改檢校尚書右僕射、守秘書監,充宣徽北院使。尚祖入洛,以例除名。

天福二年,復授衛尉少卿,繼遷鴻臚、大理卿。在李專美所任官職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樞密直學士和端明殿學士。樞密直學士往往能得到皇帝和樞密使的青睞,能夠累遷至相位,比如李愚、李崧、李谷、王溥。端明殿學士為天子近密之臣,地位尊貴,可以直接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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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總結

安史之亂後,藩鎮林立,掌握地方軍權的鎮將在州縣囂張跋扈,甚至侵奪了縣司的權力。鎮與縣的矛盾實際上反映的是唐後期和五代中央政府與地方藩鎮之間的矛盾。縣令是一種親民之官,是一縣的最高行政長官,在其所治縣內具有管理一切事物的權力。縣令素質的高低對國家地方的政治穩定、經濟與文化的發展等具有重大影響。

而五代各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弱化地方分權,對縣政和縣令只能更加重視,絕不會只會任用一些毫無能力的人充當邑宰,令“天下之邑,率皆不治”。只是由於戰爭不斷,政權更替頻繁,很多政策並不能得到貫徹實施,各朝君主心有餘而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