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市民購買新房,
要承擔少則千元多則萬元的
天然氣、暖氣等初裝費。
今後類似收費將成為歷史!
11月22日,記者獲悉,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關於清理規範城鎮供水供電供氣供暖行業收費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意見的通知》,明確:
市、縣級政府授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以入網費、集中管網建設費、併網配套費等名目收取專項建設費用補償收入的,
2025年年底前全部予以取消
。
2021年3月1日後新建專案涉及的上述費用統一納入土地開發支出或房屋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向用戶另外收取。
我們一起來看看具體內容~
清理不合理收費
《方案》明確,任何單位(個人)代收水電氣暖費用時,
嚴禁向用戶加收額外費用
。2021年3月1日後新建專案之前已簽訂協議、合同等且未履行結束的,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協商變更協議、合同相關內容。
同時,
清理特許經營授權收費
。市、縣級政府採取特許經營協議等方式授權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以入網費、集中管網建設費、併網配套費等名目收取專項建設費用補償收入的,要結合理順水電氣暖價格、建立健全補貼機制,明確收費的具體取消時間、實施步驟和配套政策措施,2025年年底前全部予以取消。未取消前,合理制定相關收費標準。2021年3月1日後新建專案涉及的上述費用統一納入土地開發支出或房屋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向用戶另外收取。
不得由使用者承擔建築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
《方案》指出,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2021年3月1日後通過出讓或劃撥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專案,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的投資介面應延伸至使用者建築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外,不得由使用者承擔建築區劃紅線外發生的任何費用。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要最佳化接入工程設計建設方案,提高使用者接入效率,降低接入工程成本,不得無故拒絕、拖延使用者接入。
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2021年3月1日後自使用者建築區劃紅線連線至公共管網發生的接入工程建設,費用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和當地政府合理分擔。
另外,當地政府承擔的建築區劃紅線外供水供電供氣供熱接入工程建設費用,以及與儲備土地直接相關的水電氣暖等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費用,可按規定納入土地開發支出,不得由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另外負擔。
規範工程建設安裝和運維收費
《方案》指出,我省要明晰使用者承擔費用情形。城鎮老舊小區水電氣暖改造(含計量裝置更新)工程費用,按照“誰受益、誰出資”原則,建立改造工程費用由政府與居民、社會力量合理共擔機制,具體方式和費用分攤方案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建築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線及配套裝置設施的建設安裝、更新改造、維修維護等費用已由政府承擔的,不得再向使用者收取。
同時,合理納入企業經營成本
。2021年3月1日後在建和新建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
,建築區劃紅線內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管線及配套裝置設施(含計量裝置)的建設安裝費用統一納入房屋開發建設成本,不得另外向買受人收取。
嚴禁以水電氣暖費用為基數加收服務類費用
河南省將穩步推進集中供熱計量收費改革,逐步實行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相結合的兩部制熱價,暫不具備條件的地方,可按供熱面積計收熱費。
規範經營者收費。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和配套設施的執行維護費用等,應透過物業費、租金或公共收益解決,嚴禁以水電氣暖費用為基數加收服務類費用或其他費用。嚴禁供水供電供氣供熱企業實施壟斷行為。
同時,要建立收費公示機制。嚴禁以強制服務、捆綁收費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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