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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二三事:“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

漢文帝二三事:“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

文:枯木

漢文帝二三事:“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

國人皆有盛世夢,百姓都盼太平情。

平心而論,以個體良知而言,任何人都希望生活在自由平等的社會;以地域血脈去談,都想自己的家國昌盛,經濟繁榮,居所穩定,生活幸福。然而遍觀人類社會歷史,卻是亂世較多治世少,盛衰興亡人如草,正如張養浩《山坡羊·潼關懷古》所道:“興,百姓苦;亡,百姓苦!”。

不過,治世盛世之人,安全感幸福感要遠超其他世道,正所謂“寧為盛世犬,不做離亂人”就是真實寫照。那麼,如何才稱得上盛世或治世?二者有何區別?我們先看古人是如何說的,先秦《禮記·禮運》篇中,孔子提出

“大同”和“小康”

兩個社會構想。大同社會“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

”,小康社會則“

天下為家,各親其親

”,“

禮義以為紀

”,“

在埶(勢)者去

”。

漢文帝二三事:“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

大同社會是以道德為基礎的自覺自願的理想社會,可欲不可求;小康社會則是以禮義為基礎用法治約束的理想社會,可欲可求,然而小康社會也有不同的階段和表現特徵,那就是治世和盛世等。所為

治世

,以民為本,偏重文治,推行休養生息的寬舒統治;所謂

盛世

,以國力(統治者)為本,偏重武功經濟,推行追利逐財的強勢統治。

縱觀我國封建社會的治世和盛世,雖然有很多不同觀點,然而公認度最高的出現過

三次“盛世”:

即西漢的從“文景之治”到“漢武盛世”,唐代的從“貞觀之治”到“開元盛世”,以及清朝的“康雍乾盛世”。

然而真正稱得上“治世”標準的,也許只有“以民為本”、“以德化民”的漢文帝統治時期。

一、以民為本,勵精圖治

漢文帝二三事:“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

漢文帝劉恆

(前203年~前157年),漢朝第三位皇帝,漢高祖劉邦第四子,漢惠帝劉盈異母弟,母為薄姬。漢高祖劉邦去世後,呂后專權,漢惠帝英年早逝,在呂后去世後,漢家大臣平定諸呂,迎歸勢力最弱的代王劉恆登基,是為漢文帝。

漢文帝出身非嫡,母不受寵,被封北邊代地,偏離宮廷爭鬥,多知人間疾苦,目睹權力之爭血腥,深知皇位來之不易,因而繼位後謙虛謹慎,勵精圖治。在政權方面,賞封功臣,鞏固皇權;在政治上,推崇黃老,無為而治;在刑法上,取消連坐,廢除肉刑;在經濟上,安民為上,以民為本,輕徭薄賦,與民生息;在軍事上,忍讓剋制,和親安撫。從而使得漢朝從秦末漢初戰亂廢墟上,很快得以穩定繁榮,民強國富,為以後漢武盛世打下堅實的基礎。

漢文帝二三事:“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

漢文帝與民生息,採取最大的措施就是輕徭薄賦。

《漢書·文帝紀》記載,漢文帝二年(前178年)和文帝十二年(前168年),文帝曾兩次“除田租稅之半”,即租率由十五稅一減為三十稅一,即納1∕30的土地稅。文帝十三年(前167年),還全部免去田租。自此以後,三十稅一成為漢代定製。此外,算賦也由每人每年120錢減至每人每年40錢。在徭役上,“丁男三年而一事”,即成年男子的徭役減為每三年服役一次。這樣的輕徭薄賦,在中國封建社會史上是獨一無二的。

漢文帝的文治得到當時和後世的高度評價,太史公司馬遷《史記·孝文字紀》評價:“

孔子言‘必世然後仁。善人之治國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誠哉是言!漢興,至孝文四十有餘載,德至盛也!

”班固《漢書·文帝紀》評價:“

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殷富,興於禮義,斷獄數百,幾致刑措。嗚呼,仁哉!

二、以身作則,崇尚儉樸

漢文帝二三事:“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

(江村大幕)

漢文帝以身作則,引導社會風氣。《史記·孝文帝本紀》記載:“

孝文帝從代來,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狗馬服御無所增益,有不便,輒弛以利民。

”漢文帝不但自己節儉,並且對寵幸的慎夫人,也下令“衣不得曳地,幃帳不得文繡”,作為一個封建社會的最高統治者,不但不崇尚豪華奢侈,而且儉樸節約,為天下先,並且能夠幾十年如一日地堅持下去,古往今來,還有哪位皇帝能夠做到?!

《史記·孝文帝本紀》記載,漢文帝曾經想建造一個露臺,結果工匠計算需要花費百金,於是感嘆道:“

百金中民十家之產,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臺為!

”從而取消建造計劃。而針對其墓陵的修造,則直接下詔,“

霸陵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不治墳,欲為省,毋煩民

”。這也是如今從被盜掘的霸陵遺址來看,僅僅發現有陶瓦器,基本無金銀器(金銀器皆為薄太后陵和竇皇后陵遺物)。

漢文帝仁慈忠厚,以德化民,正所謂“

其身正,不令則行

”,這樣使得貴族官僚不敢奢侈無度,國家的開支有所節制,社會整體風氣非常淳樸,豈能不天下歸心?!

三、廢除肉刑,取消連坐

漢文帝二三事:“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

(江村大幕)

漢文帝取消肉刑的事蹟,即便是沒有看過《史記》的人,也大多聽說過“

緹縈救父

”的故事。當時齊國的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被肉刑,然而淳于意只有五個女兒,於是他怒罵:“生子不生男,緩急無可使者!”最小的女兒淳于緹縈隨父去長安,上書漢文帝,祈求取消肉刑,並願入為官婢,以身救父。

漢文帝看到後非常感動,內疚地說:“

詩曰‘愷悌君子,民之父母’。今人有過,教未施而刑加焉?或欲改行為善而道毋由也。

”認為是朝廷官員是百姓父母,百姓犯罪是朝廷教化未到導致,況且對於已被施加肉刑的人來說,想改錯已經來不及,這不是為人父母的真實意思表現,於是下詔廢除肉刑。

“連坐制”

是秦朝商鞅時期施行的“

一人犯法,親屬連坐

”的刑罰制度,主要是為了鞏固帝王統治,漢代延續“

收帑諸相坐律令

”。然而漢文帝非常不贊成,並且於繼位元年(前180年)十二月下詔討論,漢文帝詔書曰:“

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今犯法已論,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為收帑,朕甚不取,其議之。

有官吏認為連坐可以收到震懾效果,然而文帝卻說:“

朕聞法正則民愨,罪當則民從。且夫牧民而導之善者,吏也。其既不能導,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反害於民為暴者也。何以禁之?朕未見其便,其孰計之。

”文帝的執政思想非常英明,認為百姓犯法很多事朝廷官吏引導不正確導致的,即便犯法了,也是自身承受,為何要牽連無辜?這樣的結果,不但不能禁止,反而更容易使得犯人自暴自棄,造成更多犯罪。

於是當月下詔廢除“收帑諸相坐律令”

漢文帝二三事:“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

可以說,兩千多年前的漢文帝的執法思想,和現代立法執法一致,非常超前,其廢除肉刑和取消連坐法,深得民心擁護,並且對後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然而,到了後代,肉刑和連坐法又被很多朝代恢復和變相恢復,殘酷虐殺,慘絕人寰,令人髮指和不齒,是封建社會黑暗性表現主要形式之一。

而封建社會帝王裡面,也就漢文帝是能夠站在百姓立場考慮問題的唯一一位英明帝王。

這裡需要注意的是,肉刑和連坐法,雖然在封建社會轟然崩塌後被完全廢除,然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依然有不少痕跡遺存和變相擴大。就拿連坐法來說,如今有些地方,針對一些有刑事紀錄或者信用不良記錄人員的子女,在找工作上有限制,這就是變相的連坐法,確實值得商榷,希望那些官員,能夠反思一下,連兩千年前的漢文帝都知道連坐是不當的,可能加深社會對立,如今現代社會,豈能重蹈覆轍?!

四、嚴以待己,寬以待人

漢文帝二三事:“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

漢文帝以身作則,約束親屬和親信,針對不法,也堅決執行,最著名的就是逼舅父薄昭自殺。中國封建社會,外戚干政一直是一個大問題,漢文帝能夠當上皇帝,也是因為其母薄姬家族沒勢力,因而被推選。薄太后仁慈善良,崇信黃老,對劉恆影響很深,而薄太后雖然只有一個弟弟薄昭,也沒有像其他朝代外戚那樣得勢,只是被封為軹侯。

然而在孝文帝十年(公元前170年),不知為何原因,薄昭將朝廷使者殺了,因為朝廷使者是代表皇帝,為大不敬罪,罪當斬。《資治通鑑·漢紀六》記載,漢文帝考慮到只有這麼一個舅舅,然而又想到外戚干政危害,因而只能採取委婉手段處理。便派公卿們前去勸說其舅薄昭自殺,然而薄昭不肯。漢文帝於是再次派公卿們,穿著白衣喪服前去哭喪,薄昭一看,無奈自殺。

漢文帝對於外戚犯法,從嚴懲治,然而對於劉氏兄弟和其他人等,卻能夠善待和尊重,從而起到很好效果。吳王劉濞(bì)是劉邦次兄劉仲之子,年齡比文帝大,性情極為剽悍勇猛且有野心,因兒子被太子劉啟打死而詐病不朝,文帝則賜給他手杖以示寬容。南越王趙佗稱帝,文帝則召其兄弟拜官厚賜,以德報怨,從而使得趙佗去帝稱臣。匈奴寇邊,文帝不窮兵黷武,一邊備兵把守,同時採取和親政策,從而使得邊疆基本處於穩定。

五、犯蹕罰金,盜廟不族

漢文帝二三事:“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

漢文帝身為帝王,卻能尊重法治,並且知過能改。《史記·列傳·張釋之馮唐列傳》記載,漢文帝出行經過中渭橋時,有一人從橋下出來,驚了輿馬,廷尉張釋之判其罰金。漢文帝很生氣,說幸虧馬溫順,要是其他馬肯定被摔傷,因而要求斬首。張釋之說:“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立誅之則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漢文帝沉默了半天,說,“廷尉當是也”。

另一件事是,有人盜竊了漢高祖廟裡的玉杯,漢文帝讓嚴懲。張釋之以律判該人棄市(死刑),漢文帝大怒,認為該滅族。張釋之說法律如此,況且此人只是偷了廟裡玉杯就要滅族,倘若有人動了漢高祖長陵的土(盜墓,更嚴重的罪行),又該如何懲罰呢?於是漢文帝和薄太后商議良久,才批准了張釋之的判決。

六、結語

漢文帝二三事:“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

以上就是史書中關於漢文帝事蹟記載的幾件代表事例,限於篇幅,難以一一陳述,諸如廣開言路,廢除“誹謗、訞言之罪”,禁止諸侯進貢,賓賜長老,收恤孤獨等等。當然,漢文帝也非聖人,也有不少缺點,比如寵幸鄧通,允許私鑄等。

然而過不掩功,漢文帝是歷史上最為開明的君主,不但寬厚仁慈,節儉省略,而且處處以民為本,替民著想;更重要的是不依靠“天子”的權威,隨意作威作福,反而能夠依律處分,正如司馬光評價:“

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無所不行,則人莫敢有所恃而犯之也。

”從而使得漢文帝時期,政治清明,社會安定,經濟繁榮,國力強盛,為古今“治世”之典型。

漢文帝二三事:“法者天下之公器,惟善持法者,親疏如一”

2021/12/24榆木齋

主要參考資料:

《史記·孝文帝本紀》、《史記·列傳·外戚列傳》、《史記·列傳·張釋之馮唐列傳》、《漢書·文帝紀》、《資治通鑑·漢紀·》等